冒著溶化了似的太陽,我們去打槍。靶場不是娛樂射擊場,空曠的荒草坪走來幾個荷槍實彈的城裏人,我們在扮作一群士兵。甸甸在滾燙的沙地上,地很硬,草也紮入,便有蠻荒沙場的獰厲與凜冽。在小兵的輔導下,三點一線,真正所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扣動了板機,頓時聽見了火的呐喊。似乎,氣溫因槍聲更為熾烈。
有生以來,這是我第三次打槍。頭一回是當礦山民兵時,我不過十八歲,在恐懼中扣動板機,瞄得很準,卻無一發子彈中靶。第二次是去部隊講文學,心理素質轉為平和,十餘發均在八環以上。但我始終未有打槍的嗜好,怕聯想它的實質和關於它的故事。這回,從海口來到五指山下的兵營,在久違了的荒野中覺得很想打槍,是同行者所言的渲泄麼?
我們輪流爬到衝鋒槍、輕機槍、重機槍前,扣動不同的板機,琢磨不同型號子彈發出的不同音響。應該說,我們缺乏敵情觀念,覺得所麵對的是靶子而不是想打死我們的敵人。這最重要的一點,我們可悲於不能擁有它。所以,也不失為一種遊戲。衝鋒槍的後座力撞得肩膀發疼,而一種大殼子彈的重型機槍打起來卻很輕鬆。如同按動琴鍵,輕輕推動大拇指,便有衝天的火光騰起,便有山崩石裂的巨雷。這是特殊的音樂符號。手槍打起來挺瀟灑,可惜我連擊數發未中一環。是過程重要,還是結局重要?
想男子漢一點,想英雄氣概一點,槍的緣份總不沾邊,許是自己擇文而未擇武的命運所致。但將意念轉化為槍聲時則快感十足,如同捉筆疾書詩文。不管怎麼說,打槍會使人變得強悍變得果敢,意念的子彈在扣動機關時會直飛靶位。文弱書生之氣,會在槍聲的呐喊中逃之天天。期待悲烈,拒絕殘忍,槍是具有可愛與罪惡的雙重性的。
我們汗水淋漓地離開靶場,發現滿身沾滿了一種野草的毛刺。小草為了保護自己,向踐踏它們的我們射出了無數子彈!
我為此悸動不已。
《美文》一九九二年第十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