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世紀傳統,隻有君權神授,沒有君權人授。或者換個說法,隻有天賦神權,沒有天賦人權。人都是上帝所造,你在上帝麵前能有什麼權利?唯其如此,教會才有資格成為上帝在人間的代表。而依照《利維坦》的學說,世俗權力根本就與神權無關。不但神權可以棄而勿論,連上帝本身都是一種虛幻。世俗權力的性質是由人的性質決定,而且它應當也必然高於一切神權。霍布斯確確實實是西方近代史上第一個“以人的眼光來觀察國家”的人物,就憑這一點,他就可以當之無愧地稱為西方近代史上的大思想家了。

然而,霍布斯得出的君主專製的結論,顯然與英國革命的走向並不一致。它雖然與克倫威爾的作風相和諧,與查理二世的欲望相一致,卻與英國曆史的發展大相徑庭。他大約沒有想到,在他的《利維坦》發表20年後,英國又迎來一次光榮革命。而在光榮革命前後才顯露頭角的新一代思想家,無論是溫斯坦萊也好,還是洛克也好,競都後來居上,把他遠遠拋到後麵去了。尤其是洛克,雖然洛克的政治學說也可以說是霍布斯國家學說的某種繼續,但從他們的結論上看,卻又像是對霍布斯理論的一次革命。或者形象地說,他們兩位政治學說的哲學基礎是相通的,但各自的發展卻彼此不同。他們的腳雖然都站在經驗主義的基石上,他們的頭卻處在不同的曆史層次。霍布斯的君主專製論隻是一場春夢,而洛克的分權思想卻成為近代西方政治文明-的理論旨圭。

霍布斯的哲學具有雷厲風行的風格,內涵肯定,不容商量。

他是一位無神論者,又是一位經驗主義者,還是一位唯物論者。他的哲學思想既不複雜,在後人看來也不深刻,但在當時自有一股凜然不可侵犯的戰鬥氣氛。

首先,他認為“哲學的對象是物體”,而且除去物體,別無他物。這在他以前的哲學家中是絕無僅有的。他說:“哲學的對象,或者哲學所處理的材料,乃是每一個這樣的物體:這種物體我們可以設想它有產生,並且可以通過對它的思考,把它同別的物體加以比較,或者是,這種物體是可以加以組合與分解的,也就是說,它的產生或特性我們是能夠認識的。”又說:“哲學的任務乃是從物體的產生求知物體的特性,或者從物體的特性求知物體的產生。所以,隻要沒有產生或特性,就沒有哲學。”為著強調物體是哲學的唯一對象,他還用很長的篇幅,說明哲學應該排除那些與物質對象沒有關係的各種內容。這些內容包括:

“哲學排除神學,我指的是關於永恒的、不能產生的、不可思議的神的學說”;

“哲學排除關於天使以及一切被認為既非物體又非物體的特性的東西的學說”;

“哲學排除曆史,既排除政治的曆史,也排除自然的曆史”;

“哲學排除一切憑神的靈感或啟示得來的知識,排除一切並非由理性引導給我們,而是在一刹那間憑神的恩惠,也可以說憑某種超自然的感覺獲得的知識”;

“哲學不隻排除一切錯誤的學說,並且排除無確實根據的學說”;

“最後,敬神的學說也排除在哲學之外”。

哲學將上述種種內容不分青紅黑白一律排除,大約隻有像霍布斯先生這樣的哲學家才能發明的觀點。但由此也可以看出他的信念的堅定與激烈。他隻承認物體是哲學的對象,雖然不那麼經得起曆史考驗,卻是曆史賦予他的一個特別使命,他的主旨無非是要將宗教神學從哲學視野中排擠出去,而且他成功了。

不唯如此,霍布斯還進一步認為“物體不信賴我們的思想”。他認為物體是獨立存在的,盡管物體可以為感覺所感覺,並且為理性所了解,但是知覺盡管知覺,了解盡管了解,它卻實實在在,不依人們的感覺和理性為轉移。他給物體的結論是:“物體是不依賴於我們思想的東西,與空間的某個部分相合或具有同樣的廣延。”

霍布斯既然認為物體獨立於人們的思想而存在,這就奠定了他的經驗論基礎,而且他的經驗論在後人看來也就是唯物論的。隻是經驗論未必都是唯物論。經驗論重視經驗的作用,其哲學視點,從感覺、知感和知覺入手,但其邏輯結論,卻可以是唯物論的,也可能是唯心論。英國經驗主義,自培根、霍布斯以至洛克,可以說是唯物論式經驗論的三位代表,到貝克萊、休謨,就走向二元論或唯心論了。

霍布斯經驗論的唯物論性質,至少在他那個時代是明白無

誤的,而且是比較徹底的。他不但直接了當否定神的存在,而且也不承認在物體後麵還有靈魂之類的神秘力量。他堅決不能同意經院哲學關於自然背後另有“抽象的本質”一類的胡言亂語,他斷言,認為存在“非物質實物”就等於說存在著“圓的四邊形”。他幹脆就認定諸如神呀,天使呀都是莫須有的東西,不但與哲學無關,與人類也不相幹,他的這些思想顯示了霍布斯哲學特有的戰鬥風格。

還有一點需要說明的,即霍布斯講的物體並不等於物質,對此,我們一些中國讀者或不習慣。他講的物體,包括物質在內,但主要是指實體。這樣的情況,在他之後的笛卡爾哲學,斯賓諾莎哲學還會遇到。霍布斯說:

“哲學的主要部分有兩個。因為主要有兩類物體,彼此很不相同,提供給探求物體的產生和特性的人們研究。其中一類是自然的作品,稱為自然的物體,另一類則稱為國家,是由人們的意誌與契約造成的。因此便產生出哲學的兩個部分,稱為自然哲學與公民哲學。”

霍布斯也不同意笛卡爾的先驗觀念。笛卡爾主張“天賦觀念”,霍布斯隻承認感性的作用。他認為所謂天賦觀念,其實和經院哲學沒什麼兩樣。他的看法:如果有天賦觀念,則這觀念無時無刻都應在人的心靈之中,可是“當我們熟睡無夢時,我們既沒有思想也沒有觀念。”非但如此,他不僅反對天賦觀念,而且連產生天賦觀念的本源同樣予以否定。所謂“天賦觀念”的“天”不就是上帝嗎?他說,實際上,“上帝”僅僅是由於人們對自然現象的無知和恐懼而產生的幻想。

但是,霍布斯並非認為外部世界不可認識,他隻是斷定:“一切知識都從感覺中來。”他說:“如果現象是我們借以認識一切別的事物的原則,我們就必須承認感覺是我們借以認識這些原則的原則,承認我們所有的一切知識都是從感覺獲得的。”然而,我們怎麼知道我們的一切知識從感覺中來。即“我們用什麼感覺來考察感覺呢?”大約霍布斯在他的思想過程中也曾認真地思考過這樣的問題:知識來源於感覺,但沒有知識你怎麼能認識感覺?而他的回答卻是有些奇異的。他說:“我的回答是用感覺本身,也就是用事物本身消失後仍在我們心中存留一定時間的那種關於感性事物的回憶。因為一個人如果知覺到他曾經有

過知覺,那就是在回憶。”

不消說,霍布斯的這番解釋不能令人滿意。霍布斯重視物體的作用,也意識到理性可以了解物體。但總的來講,他對於理性的價值認識不夠。他的認識論,雖有強烈的唯物色彩,卻缺少一種深刻的認識方法作支撐。

霍布斯的物質觀,在排除神學幹擾,否定神的存在方麵顯然高於培根。但在對物質與運動的關係方麵,他又不如培根。培根認為,運動乃是物質的固有屬性,而且物質都在運動。他則認為,物體隻是物體,他沒有理解物質與運動的相互依存的關係,他認為物質不過是些靜止的存在。他說:“任何一個靜止的東西,若不是在它以外有別的物體以運動力圖進入它的位置使它不再處於靜止,即將永遠靜止。”而“任何一件運動的東西,除非在它以外有別的物體使它靜止,即將永遠運動。”

但霍布斯重視演繹的作用,則又比培根有了進步。

霍布斯超越培根的另一個特點,是他重視幾何學的認識價值。他甚至認為政治和政治曆史都不是科學,唯有幾何學才是科學。在他看來,“幾何學的方法是唯一可以給我們以確實而普遍的知識的方法;自然和政治曆史不是科學:這種知識隻是經驗,而沒有經由邏輯推理的過程。”這說法不免令人失望,但也確實有它作為一種哲學方法論方麵的存在價值。實在這不是他個人的觀念,而是他那個時代包括笛卡爾、斯賓諾莎這樣的哲學大家都或多或少浸染其中的一種共同性研究傾向。

霍布斯哲學的最後一個特點,是他特別強調“哲學是為人生謀福利的“這一觀念。這觀念與他全部學說相和諧,是他的以國家學說為主導的哲學體係必然強調的功利主義認識方法。他說:

“哲學的目的或目標,就在於我們可以利用先前認識的結果來為我們謀利益,或者可以通過把一些物體應用到另一些物體上,在物質、力量和工業所許可的限度之內,產生出類似我們心中所設想的那些結果,來為人生謀福利。”將高深莫測道統儼然的哲學與人生福利牽扯聯係在一起,並且說,哲學正是要為人生福利服務,這在古老的東方例如我們中國先哲那裏怕是有些不可思議的。豈但不可思議,幾近乎奇恥大辱矣,小人言利,有辱斯文。這思想即使在當時的歐洲大陸國家,例如法國、德國的哲學家那裏,也絕非通行的觀念。但這正是英國17世紀經驗主義哲學的特色,尤其霍布斯、洛克哲學的特色。

英國在那個時代無疑是世界上最傑出的國家,而英國又是一個善於和樂於優先考慮經濟活動的國家,加上它固有的大憲章傳統,古往今來,形成獨特的英國文化。英國文化,簡而言之,就是一種務實的重視法製權威又不忘功利主義的文化。霍布斯作為具有典型英國文化特色的哲學家,提出哲學為人生福利服務的觀點,絕非故作驚人之語,而是順理成章之言,題中應有之義。唯有從這個角度去理解英國近代哲學,才能領悟為什麼這種異常淺近直白的哲學競能取得那麼大的社會效應與曆史價值。

縱觀霍布斯的哲學理論,我們可以說,即使他僅僅是一位哲學家,而沒有更能代表他的政治學說,他也不失為一位出色的思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