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霍布斯同樣開始用人的眼光看國家,但兩個人得出的結論卻截然不同。霍布斯看到的是專製——他認為君主專製好;斯賓諾莎看到的則是民主——他認為民主製才是最好的。
他和笛卡爾同樣重視數學——幾何學的作用,並給它們以方法論的哲學普通性地位。但是,笛卡爾強調的是思維,他重視的卻是人。笛卡爾既要思維又要上帝,他卻認為上帝即是自然。對此,黑格爾早有明見,他說:“斯賓諾莎作為一個猶太人,完全拋棄了存在於笛卡爾體係中的二元論。他的哲學在歐洲說出了這種深刻的統一性。這種統一性,精神,無限者與有限者在神中合一,而並不把神看成一個第三者,乃是東方的流風餘韻。東方的絕對同一觀被他采取和納入了歐洲的思想方式,特別是歐洲的哲學,尤其是直接納入了笛卡爾哲學。”
斯賓諾莎的哲學理論,不僅文化背景寬泛堅實,而且他的學識同樣十分淵博。他不但對培根、霍布斯、笛卡爾等同代人物的學說十分熟悉,且有精湛研究,而且對古希臘一些著名學者的著作也有很深的造詣。他對數學、醫學、物理學均有研究,對於光學,更是既有理論,又有實踐。他的語言學研究,遠非一般思想家可比,他寫的《希伯來簡明語法》、《論虹的代數測算》和《機遇的計算》都是頗有價值的科學論文,此外,他還是近代史上第一位用曆史方法研究《聖經》的人。雖然,論其在科學史上的地位,他不是笛卡爾、萊布尼茨的對手,但他的研究方法,確實代表了西方近代哲學發展的某種方向。
斯賓諾莎是近代哲學家中的典範,在他的哲學體係中,對道德的重視也確乎超過了他那時代中的任何一位同行。笛卡爾對道德並非不予認同,隻是立論平庸,不見多少特色;霍布斯則是認定人性惡的,在他眼裏,道德並非要事,唯有強權下的契約關係才是最重要的。斯賓諾莎則不同,他不但認為笛卡爾哲學與霍布斯哲學的一些重要內容可以相互結合,而且他本身就是一位特別強調善與美相結合的哲學家。笛卡爾重真而輕善,霍布斯重法而輕德,唯有他將二者的關係結合得最好。在這點上,大約隻有後邊的康德才真正超越了他。
如果我們作個假想,請霍布斯、笛卡爾、斯賓諾莎各選一位希臘神話中的人物作為自己的偶像,那麼霍布斯大約會選阿波羅,笛卡爾會選維納斯,斯賓諾莎則多半會選普羅米修斯。如果請他們三位各選一位中國古人作朋友,霍布斯八成會選董仲舒,笛卡爾大約會選王陽明,斯賓諾莎無人可選,差強人意,則是三閭大夫。如果請他們各選一種動物作寵物,則霍布斯可能會選中狼群,笛卡爾多半會選中猴子,而斯賓諾莎會愛上“沙漠之舟”。自然,這樣的想法,是永難印證的了。唯斯賓諾莎的道德文章,在一般東方人看來,卻大有駱駝的風格。
因為他有這樣的風格,他的哲學著作,往往是濃縮了的精品。實在,他寫得並不很快,卻是字斟句酌,穩紮穩打。好像高明匠人做藝,不但要反複思量,而且必絲絲入扣。他選中幾何方法表述他的思想,正是題中應有之義。19世紀德國大詩人也是思想史家評價他的著作說:“一旦有人把斯賓諾莎從他那呆板的、古老的笛卡爾主義的數學公式中拯救出來,使得廣大讀者更能理解他,那麼我們也許將會發現,斯賓諾莎比任何人都更該控告別人剽竊了他的思想。所有我們現代的哲學家也許常不自覺地用斯賓諾莎所磨製的眼鏡在觀看世界。”不錯,如果通俗一點,那麼,讀者也許會增加許多;然而,果真如此,那還是人類思想史上那個受人敬重的斯賓諾莎嗎?但海涅確有眼光,他看到斯賓諾莎著作中有那麼許多值得廣為傳播的真理,可謂慧眼識珠。
因為他有這種風格,所以他不喜爭論,隻講實話。人類曆史上很多大思想家,他們常常莫名其妙地在自己的學說中摻進一些似是而非的內容,甚至常常講一些違心的話。比如培根、馬基雅維利、萊布尼茨、笛卡爾,乃至康德、黑格爾都不能全然免俗。但斯賓諾莎與他們不一樣。他隻管實話實說,你反對我我也如此,你迫害我我還是如此,你引誘我我也如此,你奉承我我依然如此,他寧可隱姓埋名,絕不損傷真理。他可以將自己的名聲放在其後,但必須將自己的學說放在其前。他要發表的見解,任何什麼力量也不能將其改變。試想,一個如此非凡的人物,若沒有這般信念,怎麼能含辛茹苦幾十年而決不改變自己的人生道路呢?
令後人無比驚異的是,在他生前,他一直是教會組織攻擊的對象,不但他原來的宗教猶太教對他不能容忍,就是天主教和新教對他也同樣不能容忍。他一直受到各方的攻擊,直到他死後,依然不能擺脫對他的著作查禁的命運。他死後一年,他的《倫理學》,由他的朋友代為出版,但不到一年,便遭到禁止。他的著作幾乎在百年之內都被封殺在權勢者和一些教會組織的淫威之下,直到18世紀法國啟蒙運動發展壯大起來才開始得到公正的評價。
但是,盡管多少人反對,善是打不到的,道德是打不倒的,科學也是打不倒的。據載,他的《神學政治論》一經出版,馬上引起轟動,短短四年時間便印了五版之多,且英譯本、法譯本也隨之問世。
真理自在人心,道德自在人心。想來如果世間沒有什麼力量可以打倒真與善,那麼,科學與道德終歸是打不倒的。以此理度之,唯有打倒真與善,才能打倒斯賓諾莎。
2,斯賓諾莎哲學的類型,體係與方法
這裏講的類型是指斯賓諾莎哲學的一元論特色,體係是指他哲學的整體結構,方法指的是他所使用的基本研究方法。
先談斯賓諾莎哲學思想的一元論。
斯賓諾莎的哲學理論受笛卡爾哲學思想影響最大。然而無論從斯賓諾莎的立論基礎還是從他對神學的基本態度看,他都不會同意笛卡爾的理論體係。笛卡爾哲學的兩個基本特征:一是以人的思維作為哲學研究的出發點——我思故我在,從思維出發而及他所關心的方方麵麵;二是他的二元論體係,即上帝與自然分開,神學與科學分開,形而上學與物理學分開,最後人的精神與人的肉體分開——他雖然也曾讓鬆果腺作紅娘,但小小的鬆果腺哪有這樣的偉力。
笛卡爾要分離,斯賓諾莎要統一。前者是二元論的代表,後者則是一元論的真誠擁立者,而且他的一元論是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英國經驗主義哲學的產物。
斯賓諾莎認為神即自然——隻是這自然也並不等同於現代人理解的自然界,而自然是研究一切問題的基礎。在他的學說中,神、自然和實體表示的常常是一個意思,特別是自然和神更是同一觀念。既然神即自然是一切問題的出發點,由神亦即由自然派生萬物,於是他就把笛卡爾的二元論統一到一個共同的基礎上來了。盡管他的學說常有不能把這種一元論貫徹到底的地方,但從他的整個思想體係看,他是始終如一地堅持了自然本體論的。不論是討論宗教問題、自然問題、人的問題、人的幸福問題,還是觸類旁通,涉及到其他各個方麵的問題,他在哲學一元論的方向上,既不曾含混,也不曾動搖。他的這個特色尤其表現在對傳統神學的批判方麵,可說全神貫注,不遺餘力。恩格斯曾經稱讚他說:“當時哲學的最高榮譽就是:它沒有被同時代的自然知識的狹隘狀況引入迷途,它——從斯賓諾莎一直到偉大的法國唯物主義者——堅持從世界本身說明世界,而把細節方麵的證明留給未來的自然科學。”
斯賓諾莎正是法國唯物主義者的偉大先驅。
斯賓諾莎哲學,最為重視的一點,即人與自然的關係。他既然對神與自然的關係采取一元論立場——認為神即自然,對人與自然的關係,同樣一而貫之,沿著這個方向走了下去。他說:“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又說:“要想人不是自然的一部分,不遵循自然的共同秩序,乃是不可能的事。”
正因為斯賓諾莎有這樣的指導理論,他的哲學方法才有獨立存在的價值,他才不僅是笛卡爾哲學和霍布斯哲學的機械拚接,他才在如笛卡爾這樣的思想大師麵前順理成章地建立起一個可以與之分庭抗禮的思想體係。
再談斯賓諾莎的哲學思想體係。
未言體係,先來看看他哲學的大思路。這樣可能有助於我們對他哲學體係的理解。
斯賓諾莎哲學思想的大思路,是從神——自然出發,然後講到人,最後講到人的幸福。這個思路在《神、人及其幸福簡論》一書中已初見端倪,而在《倫理學》一書中得到更為充分和細致的理論展現。《倫理學>一書共5章,中國斯賓諾莎研究專家洪漢鼎先生認為:“我們可以把《倫理學》五章分為三個部分,即第一章為第一部分,是論神的一般性質;第二章為第二部分,是論人的心靈的性質和起源;第三、四、五章為第三部分,是論人的幸福和自由。這三個部分就分別構成斯賓諾莎哲學的三大體係,即本體論、認識論和倫理學,我們可以說,斯賓諾莎哲學體係是在形而上學原本意義上的一個完整的形而上學係統。”
其實,他的其他著作,比如他的《神學政治論》也是同樣一個路數:先講神學,再用曆史觀點分析《聖經》,後講政治。神學怎麼會和政治發生有機聯係呢?很多人不明白,連大哲學家羅素也表示有難解之處。羅素先生說:“他認為臣民不應當為主權者犧牲所有權利。特別是,他認為意見上的自由很要緊。我不十分懂得,他把這點與宗教問題應由國家裁決這個意見怎樣調合起來。”實際上,因為他的哲學體係如此,把神學與政治放在一起,正與他的總體思路相合,照洪漢鼎先生的理解:他的哲學思路,既是由神而人,由人而人的幸福,那麼,其理論係統,必然是由存在、認識和自由三個基本部分組成。我以為,洪先生的見解十分中肯而且是一把研究斯氏哲學的入門鑰匙。
除去一元論和理論體係之外,還須談談斯賓諾莎的哲學研究方法。盡管研究方法對於哲學家而言,無疑是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卻不是任何一位哲學家對此都有足夠的重視特別是能有傑出貢獻的。斯賓諾莎所使用的方法,與笛卡爾如出一轍,他們二位都特別重視幾何學的作用。重視幾何學的作用,即重視演繹的作用,使用這類方法的哲學家,大多思路嚴謹,富於邏輯推理精神。笛卡爾與斯賓諾盡管都很重視幾何學的作用,但二人的理論表現卻不一樣。若論對幾何學的貢獻,斯賓諾莎遠不如笛卡爾。若論在哲學領域中對幾何學的應用,則笛卡爾確不如斯賓諾莎。笛卡爾認定幾何學是一種最具確定性的方法,但他卻沒有在一本書中將這方法從頭到尾貫徹到底的嚐試,充其量,他僅是在一些具體問題上有所嚐試而已。斯賓諾莎則不同,他最重要的著作《倫理學》是完全采用幾何學方式寫成的,而且思路順暢謹嚴,絕無生搬硬套之嫌,在幾何學的框架下,出色地完成了他的創作計劃。
思想類型——一元論的世界觀;
思想體係——神、人、幸福;存在、認識、自由;
思想方法一一幾何式論證方法。
懂得了這三點,縱然對斯賓諾莎哲學仍未足言深,至少可以知道他的基本麵貌了。
那麼,由神出發而論人,再論人的幸福,怎麼會是一元論的大思路呢?這就應該具體分析一下斯賓諾莎的自然觀、人文觀、價值觀、社會觀和道德觀了。
(1)本體觀
斯賓諾莎的本體觀是從對上帝的認識開始的。值得讀者引起注意的是,他說的上帝一神.卻與基督教會講的上帝絕然不同。他的上帝不是至高無上的唯一的神祗,而是與所謂實體相一致的世界發生的本因。
他說:“我坦白地說,認為一切事物都受製於上帝漠不關心的意誌,是出於上帝的任意性,這種觀點比那主張上帝的所作所為都是為了行善的觀點,更接近真理。因為這些人似乎把一個離上帝而獨立的東西置於上帝以外,上帝進行作業時,視之為模型,或把它看作是他所要達到的目的。實際上這不過是使上帝服從命運,是對上帝最荒謬的看法;我們已經表明上帝是事物本質和存在的元始和唯一的、自由的原因。”
在這裏,他講了一句特別重要的話,即他說:“我們已經表明上帝是事物本質和存在的元始和唯一的、自由的原因”。
上帝是他自身的原因,因為上帝是無限的,是不能由其他任何東西決定的。反過來說,上帝既然不能由任何東西所決定,那麼,他隻能自己決定自己。這在思維邏輯上自然是毫無疑義的,問題是他怎樣自己決定自己。斯賓諾莎在他的學說中發明了一個重要的觀念,即上帝自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