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淩叔華:那隻孤獨的風箏(2)(1 / 2)

那個遇難的乘客,就是徐誌摩。

那一天,他按照約定從上海趕往北平,去聽林徽因為外國駐華使節所作的演講——《中國建築藝術》。沒想到,這竟是一場死亡之旅。他隻看到了起點,卻沒看到終點。他歡喜地奔赴,卻無奈地墜落。他的生命、他的熱情,就終結在了那個氣候惡劣的冬日。

徐誌摩猝然離世,不僅讓他的親友措手不及,也讓整個文化界震蕩不已。辦完他的追悼會之後,由胡適領頭,組成了編輯委員會,擬將徐誌摩已發表的作品和未發表的手稿、書信、日記全部搜集,編成《徐誌摩全集》,以盡對亡友的責任與追念。

而想要編纂《徐誌摩全集》,有一個人物很關鍵,她就是淩叔華。

如果隻有淩叔華

1925年,徐誌摩歐遊時,曾把一個裝有“天堂和地獄”案件的小皮箱托付給淩叔華保管,就是後來大家通稱的“八寶箱”。

這個箱子裏具體裝了什麼,至今仍是個謎。但可以確定的是,裏麵有徐誌摩的書信以及平時他隨手寫下的一些散文或詩歌的手稿,還有兩本英文日記,是1921至1922年間他在英倫結識林徽因,並進而愛上她後寫下的日記,即《康橋日記》。

從1925年到1931年,幾番輾轉,箱子一直保管在淩叔華手中。雖然其間徐誌摩也曾取走並新放進去了一些東西,但他最終還是交給了淩叔華保管。

他那些秘而不宣的心事,隻想保存於內心深處的隱衷,隨著他的驟然離世,頓時就失去了作為“隱私”的資格。有很多人想要得到,包括林徽因。

別人願意買林徽因的賬,淩叔華卻不願意。她覺得這是徐誌摩的托付,就算有人來要,也該是陸小曼,而不是林徽因。因此,林徽因來要的時候,她沒給。

但她低估了林徽因對這件事情的執拗。不久,胡適出麵了,要她把那個“八寶箱”交出來。理由當然也很堂皇,要編成《徐誌摩全集》,這個箱子裏的資料是不可或缺的。淩叔華沒有辦法,隻能憤憤地交出來了。

不過,在她的理解中,這隻是“借”,而不是“給”。當年徐誌摩把箱子交給她的時候,是另有托付的:“要是我不能回來的話,你得給我寫傳。這箱子裏麵有你需要的材料。”他確信:“隻有L(淩叔華姓氏的第一個字母)是唯一有益的真朋友。”

中國人向來重諾,一諾千金,一生堅守。尤其是對於重要的托付,更是看得比命還重要。如今不幸一語成讖,淩叔華自然認為她對整理誌摩遺作這件事情負有應當、必須的“責任”。可惜,她想錯了,也想多了。

她把箱子給了胡適,胡適看過之後又給了林徽因。林徽因發現裏麵沒有她想要的東西,自然是不快的、不甘的。於是,便有了1931年12月6日的會麵。

太太的客廳裏,淩叔華與林徽因開始了第一次“談判”。她想要回箱子,林徽因則想要她抽出來的《康橋日記》。

都是才女,都習慣了眾星捧月,又都是跟徐誌摩關係親密的朋友。在這種情形下,難免會對對方產生一種微妙的“敵意”。但是,盡管不忿,她們畢竟還不想因為這件事情鬧僵。於是,兩個人決定“交換”:淩叔華把《康橋日記》交出來,林徽因則讓她帶走陸小曼的兩冊日記。

對於這個決定,淩叔華明顯是不情願的。這一於編纂《徐誌摩全集》無關,二也不合情理,三還有被“逼”之嫌,怎麼可能心甘情願?

於是,她做出了一個這樣的舉動。

12月9日上午11點半,林徽因如約來到淩叔華家時,淩叔華“躲”了起來,並留下了一封信:“昨遍找誌摩日記不得,後檢自己當年日記,乃知誌摩交我仍三本:兩小,一大。小者即在君處箱內,閱完放入的。大的一本(滿寫的)未閱完,想來在字畫箱內(因友人物多,加意保全),因三四年中四方奔走,家中書物皆堆棧成山,甚少機緣重為整理,日間得閑當細檢一下,必可找出來閱。此兩日內,人事煩擾,大約須此星期底才有空翻尋也。”

說了這許多托詞,恐怕隻有“人事煩擾”這四個字是真心的。

被她如此“糊弄”,若換作旁人,或許就無計可施了,但林徽因不是旁人,她有的是辦法和人情。

似乎任何女人碰上林徽因都隻能落敗,淩叔華也沒能例外。

胡適再次出麵,要淩叔華把東西交出來。淩叔華又急又氣,雖也百般推托解釋,卻還是無濟於事。事情弄到這般地步,已成了淩叔華的不是。先是不給,後又說沒有,再後來說不方便,怎麼看都是故意為難。

萬般無奈之下,12月14日上午,淩叔華將日記送到了梁家。恰巧林徽因不在家,淩叔華便留了張字條:“怕你急,趕早送來。”之後便匆匆地走了。

這半本日記隻有一百二十八頁。林徽因一對照,發現與自己手上的誌摩日記銜接不上,便知道裏麵有蹊蹺。

“怪不得誌摩說叔華小氣,如今看來竟是真的!”林徽因的急性子再次發揮了“副作用”,氣急敗壞地抱怨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