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章 事出有因查無實椐(1 / 3)

伍朝輝高考上線了,但家長沒有當即酬謝,因為有人告了狀,告到省招生辦,說伍朝輝是個成績不好的學生,那麼多成績比他好的學生都沒上線,他為什麼能上線?答案隻有一個,考試舞弊了。請求上級調查處理,以示高考的公平公正。省招生辦作了批示,發回南平市招生辦調查處理,南平市招生辦的肖科長就來到了普陽縣。

這天,教育局長段德良,招生辦主任陳漢文,陪同肖科長來到普陽一中,把情況通報給了胡曉凡。胡曉凡吃了一驚,從考號上看,被舉報的考生,是一中的考生,舉報者肯定是學校的老師或學生,不然情況不會知道得這麼清楚,看來舉報的是事實。

胡曉凡冷靜下來,考慮如何應對,一中曆來是優秀考點,雖也發生過考生作弊的事,但及時的製止在了萌芽狀態,沒有造成不良的後果,一中這塊優秀考點的牌子不能砸。再者自己馬上就要退休了,臨退休了還要得一個通報批評或是警告處分,就太不值了。為了一中的聲譽,也為了給自己劃上一個圓滿的句號,這件事還得據理力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胡曉凡說:“既然有人把狀告到了省裏,說明我們這個考點的監考工作還有不到位的地方,我這個考點主任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不過,我懷疑舉報材料的真實性,首先,它是匿名舉報,這本身就不可信,如果你舉報的是事實,為什麼要匿名?原告都找不到,豈不給調查製造麻煩?”

肖科長說:“也許是舉報者有顧慮,怕打擊報複。”

胡曉凡說:“我們認定考生作弊,是以舉報信為依椐,還是以監考情況表為依椐?”

陳漢文說:“考生作弊是在考室裏發生的,當然以監考情況表為依椐。”

胡曉凡說:“不錯,考生作弊是在考室裏發生的,查處考生作弊是監考員的責任,一旦發現考生作弊,監考員必須馬上製止,並及時的報告給考點主任,還得在監考情況表上作記載。為什麼我沒有得到報告?每個考室的監考情況表我都簽了字,為什麼沒見到有所記載?”

肖科長說:“也許是監考員有所疏忽,我們能不能找監考員了解一下情況?”

胡曉凡說:“我們實行的是滾動式監考,五科就有10個監考員,難道這10個監考員都有所疏忽?‘監考員有所疏忽’隻是‘也許’,並非肯定。”他從抽屜裏拿出監考表,對照舉報材料上提供的考號,找到了考生的考室,接著說,“你們要找監考員了解情況也可以,監考員一共是10人,都是外校的監考老師,把他們找來不是一時半會的事,就是把他們找來了,他們已經在監考情況表上作了‘情況正常’的記載,既便是他們監考有所疏忽,他們也不會承認的,找來也沒有作用。”

陳漢文說:“這倒也是,現在我們的高中老師監考,也監油了,有所疏忽也有所難免,但畢竟沒有證據說他們有所疏忽。”

段局長說:“監考員的事先放一放,舉報信上說,這個考生的成績一貫都不好,而高考卻考出了好成績,人家有懷疑也是可以理解的,我們是不是可以看看這個考生的平時成績?”

胡曉凡說:“可以,我把他的班主任找來。”

胡曉凡來到隔壁的教務處,對沈士亮說:“沈主任,你查一查,這個伍朝輝的班主任是誰?你把他找來。”

沈士亮已經知道校長室裏所談的事,便打電話把曾鵬找來,應付過去再說。曾鵬很快就來了,沈士亮在樓梯口候著,他告訴曾鵬 ,市裏來人調查伍朝輝上線的事。曾鵬緊張的問:“他們掌握什麼證據沒有?”

沈士亮說:“應該沒有掌握到什麼證椐,伍朝輝的成績一貫不好,為什麼能上線?他們懷疑伍朝輝考試作弊。”

曾鵬一聽放心了,說:“捉賊拿贓,捉奸拿雙,沒有當堂拿到證椐,靠懷疑有什麼用?純粹是吃飽了撐的,沒事找事。”

沈士亮說:“算了,等下你接受調查時說話要注意,千萬別說漏了嘴,你隻強調一點,伍朝輝在學習上進步很快,他能上線完全是正常發揮。”

曾鵬說:“你放心,我會對付的。”

沈士亮領著曾鵬進了校長辦公室,說:“胡校長,伍朝輝的班主任曾鵬來了。”

胡曉凡說:“曾老師,請你把伍朝輝同學的學習情況,向各位領導作一個彙報。”

曾鵬說:“我是在高三時才接手這個班的,接手後發現伍朝輝的學習成績是不太好,但也不是完全的不好,比優等生要差一點,比後進生又要好一點,是屬於那種可上可下之人。伍朝輝的最大優點就是學習該苦,有一股子拚勁,他知道自己的學習成績不拔尖,他就加班加點奮起直追,每天晚上都要加班加點到深夜,如果老師不催促他睡覺,說不定他會開夜車到天亮。這麼說吧,一天到晚,除了吃飯睡覺上廁所,他不是在看書就是在做習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