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母親和胎兒的健康,每位孕婦均需到醫院定期做產前檢查。一般而言,懷孕28周前,每4周檢查一次,28周到36周,每2周檢查一次;36周後到分娩前,每周檢查一次。
一、產前檢查的意義
產前檢查對監測孕婦健康狀況以及胎兒的生長發育情況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利於及早發現疾病
在分娩之前進行一次全身性的健康檢查,可以發現孕婦有無隱匿性疾病,如果發現疾病,則可以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以免由於懷孕導致病情加重。
(二)利於糾正胎位不正
產前檢查便於及早發現異常,及早進行處理。例如胎位不正,孕婦往往沒有自我感覺,而通過產前檢查,就很容易發現,及早糾正,方法既簡單又安全。如果不進行產前檢查,到分娩時才發現胎位不正,再糾正就很麻煩,不但需要一定的條件而且還要進行必要的手術,甚至會因胎位不正危機母子的生命安全。
(三)預防難產
產前檢查能夠幫助孕婦了解懷孕的各個過程,減少顧慮。在分娩時,醫生可根據孕婦在妊娠期間所作的產前檢查記錄,了解孕婦的情況,作好應對緊急情況的準備,消除某些造成難產的因素,預防難產的發生。如:若是孕婦本來就貧血,又在生孩子後突然大出血,就有可能發生生命危險,如果在產前檢查中發現孕婦貧血,及時治療,那麼產婦經受出血的能力就增強,危險性就要相對小得多。
(四)做好分娩和母乳喂養準備
通過產前檢查和健康指導使孕婦了解分娩過程和注意事項,克服緊張心理,分娩時發揮主動性,順利地完成分娩。同時讓孕婦了解母乳喂養的重要性和現實意義,進行乳房衛生指導,糾正乳頭扁平和乳頭凹陷,進行乳房按摩,促進乳房血液循環和乳腺暢通。
除此之外,產前檢查還可以發現其他許多問題。例如:骨盆狹窄、妊娠中毒症(血壓增高、浮腫、尿少)、母子血型不合、多胎或羊水過多等。針對各種問題,醫生可以進行及時的診斷處理,幫助孕婦安全渡過孕期,平安娩出胎兒。
二、產前檢查的內容
(一)記錄病史
病史,就是與疾病有關的資料記載,內容包括孕婦的過去和現在的身體健康狀況,如月經史、結婚史、妊娠分娩史及家庭其他成員的健康史等,這些都是妊娠分娩時的參考資料。
(二)推算預產期
按妊娠早期婦科檢查時的子宮大小或按B超檢查結果來推算,此結果較為可靠。
(三)腹部檢查
腹部檢查是診斷胎兒方位和了解胎兒情況的一種最簡單最重要的方法,它包括視診、聽診和觸診。視診的目的是了解宮底的高度及外形;聽診是了解胎兒的心音正常情況與否;觸診是了解胎兒的大小及宮底高度是否與妊娠月份相符,是正常的頭先露,還是異常的臀或肩或其他部位先露,如果是異常,就要早期及時糾正,以保證順利分娩。
(四)全身檢查
全身檢查就是了解孕婦發育及營養狀況,身長步態,全身有沒有浮腫,各器官特別是心髒有沒有病變,皮膚是否有凹陷等。全身檢查能及時發現孕期疾病,以便及時治療。
(五)骨盆測量
骨盆的大小和形態對分娩能否順利進行,有重要意義。臨床上骨盆外測量的方法,間接估計盆腔容積。如果發現異常再作骨盆內測量檢查。骨盆測量對決定分娩方式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六)實驗室檢查
血、尿常規、肝功能、乙肝三係、血型、B超等檢查,必要時還要測定血小板、出凝血時間、凝血酶原、血纖維蛋白原等。現在有些單位還要作弓形體、巨細胞病毒、風疹病毒、皰疹病毒等篩查。
(七)特殊檢查
有特殊情況時要做各種胎盤功能測定、胎兒生物物理監護等。
由此可見,孕婦在整個妊娠期間,必須要定期進行產前檢查,這對自己的身體健康和胎兒的正常發育有著極其重要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