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忽視問題是在拿自己正直的口碑冒險(1 / 2)

忽視一些看起來很細小的問題,其實會釀成大錯,不管問題影響多大,我們隻能采取正確的方式去解決問題,而不是忽視它的存在,或者存在僥幸。

托德已經在喬的公司工作4年了。他的工作的確很出色,與同事們相處得也很融洽。他老實可靠、始終如一,而且知識廣博。但是,3個星期前上司喬發現托德在工作時間喝酒。於是喬找他談話,他說他正麵臨著一些私人問題,想要借酒消愁,不過現在知道錯了。

喬告訴托德他能理解,但在上班時間喝酒違反了公司的規定,也違反了團隊的行為準則,所以喬給他寫了一封警告信,說下次再犯就開除。

可上周五,喬又看到托德喝酒了。大約兩點時,喬恰好經過他的辦公室,看到他往咖啡中倒了些威士忌。喬裝做沒看見,徑直走過了大廳。

“沒人知道這件事情。如果人力資源部門知道了的話,他們早就讓我把他開除了。據我所知,其他下屬也不知道他的問題。同時,我也很同情他——我知道他很難過,我真的很想幫助他。”喬說。

聽到喬的話,我說:“我理解你的難處,喬,我也碰到過類似的問題。這種決策的確讓人非常頭痛。我不打算告訴你如何去做。一定要由你來做出決定。但是我要問你幾個問題,幫你做出決策。

“第一,公司的規章和團隊的行為準則中關於工作時喝酒的規定,托德清楚嗎?”

“清楚。”喬點頭道,“實際上,3個星期前在業績討論會上我們詳細地討論過這個問題,他還簽署了一份文件,表明他很清楚政策規定,也知道違反後的結果。”

“有關政策和你的期望合理嗎?公平嗎?”我問道。

“我認為是的。”喬回答道。

“如果一名員工在工作時飲酒,被抓住後會怎麼樣呢?”

“很簡單,”喬我說,“我會解雇他。但事情不是這麼簡單的。托德有私人問題,他是個超級明星員工……此外,我寧願降低最高標準,而不是提高最低標準。”

“那麼應該怎麼做才對呢?”我問喬。

“我真的不知道,”喬回答說,“我同情他,想幫助他,但我知道他違反了規定。也許正確的做法是讓他離開。但我將為正確的做法付出代價,因為隨後又多了一個空缺的職位,少了一個超級明星。坦白地說,這有悖於我的初衷。”

“好吧,喬。讓我們從兩個不同的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首先,你幾次三番地提到,如果辭退托德的話,你寧願降低最高標準。我與你的意見不同。聽起來你是在用這種托詞來為錯誤的做法開脫。

在你辯解之前,我先解釋一下。你應該為長期的、持久的成功,而不是為短期的方便來提高最高標準。短期內見效很容易。你可以威脅下屬、支付更高的薪水,或者隻是滿足他們的需要,就可以贏得短期目標了。

長期內想見成效要困難得多。需要建立一套大家都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需要有準確的反饋意見;需要根據雇員所做的決策——積極的或消極的,實施相應的辦法。這一切都需要你鼓起勇氣,堅持正確的做法。

員工們在某個方麵可能是超級明星,在其他方麵可能很一般。你根據托德的業績將他看做超級明星。然而,如果你用行為準則來衡量時,他顯然不是個明星。所以,你要將他當做一般員工來處理,因為在這方麵他的確如此。

第二,我非常讚同‘做正確的事’原則。簡而言之,就是即使沒人看見,也要做正確的事!當然,做正確的事並非輕而易舉(事實上有時真的很難)。但要記住,做正確的事始終都是正確的。

如果現在你沒有一套行為準則或業績標準的話,就很難知道怎樣做才是對的。就目前情況看這不成問題……至少從你的話來判斷,這不是什麼問題。

當你陷入危機時,像你現在的境況一樣,就很難判斷什麼是‘對的’。我發現最佳決策一般都是在發生危機之前做出的。你可以再想清楚些,權衡一下兩者的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