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這些話的時候,愛德正站在窗邊俯視整座城堡。如血的殘陽給他的臉塗上了一層暗紅色的光,使得原本就細微的表情更加模糊。對於祖先留下的記錄,他似乎另有看法,我原以為自己終有一天會知曉,不料,關於雷斯特家族史的討論竟到此為止了——即使我主動問起爵位和指環的來曆,他仍然選擇緘口不言。
愛德去世之前對這造型古樸的指環珍視不已,片刻都不願離手。而從那凝視中所流露出的眼神,甚至比看莉莎還要深情。呃,補充一下,莉莎是他的妻子。
我曾狠狠嘲笑過他貪戀權勢,但愛德總是敷衍地回一句:“以後你會明白的。”
事實上,在這個“以後”到來的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已經絕望了,以至於當它真的降臨時,我竟有些無動於衷。
當然,愛德還是一如既往地深情著,連示意我接過去好好打量的那一刻也沒有摘下指環,單是把手朝這邊象征性地遞了遞。我鬱悶得要吐血,一邊粗魯地扯過那寬大的右掌,一邊惡狠狠地用眼睛對準他的臉剮了又剮。
不得不說,愛德寶貝了一輩子的東西確實是件稀罕物,價值連城的材質僅僅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然而知道這一點的人,除掉曆任的所有者之外,大概就剩下他們身邊的管家了。
指環的造型是雷斯特家族的族徽——一枝與荊棘交纏的玫瑰。它以莖作環,以花為麵,通體沒有一絲鑄造及焊接的痕跡,乃至玫瑰和荊棘上錯落有致的細刺亦如同天然生長。不過,倘若你打算用栩栩如生這類詞語來形容,就錯了。它全身鏤空,一眼望去,仿佛隻憑一根血金絲纏繞而成,既精致,又寫意。
材質和造型任誰都能看見,而真正稱得上鬼斧神工的地方,假設愛德不說,我恐怕永遠也不會明白。
為了解釋這一點,他首先在桌上攤開三份手書,讓我仔細觀察。
粗粗掃視幾眼後,我便猜到他的意圖,想必需要關注的唯有底下的三枚印章——它們的圖案與大小皆如出一轍,獨顏色略有區別,深淺不一。
“難道用的是指環?”我躊躇地開口。
他微笑著點點頭,可我的疑惑不但沒有解開,反而加深了:“那顏色是怎麼回事兒?用不同的顏料分別塗在花瓣、枝葉和荊棘上的話,弄得出深淺之間的自然過渡?又不是畫畫!好吧,就算這能預先畫好,其它的呢?”
愛德嘴角那漸漸擴大的笑容裏隱隱透著些許自得:“蓋這些印章比你想象的要簡單多了,不需要顏料,更不必作畫,僅僅讓指環在上麵轉一圈,就會留下痕跡。剛留下的痕跡隻是淡淡的暗紅色,隨著時間的增長才慢慢變化,或綠或灰。而且年代越久,色澤越深,金屬的光澤也越明顯。你看,顏色最重的這份是第十代洛因凱特公爵的手書,最輕的是第三十代的,中間那張就是第二十代的了。色彩中間的紋路麼,最初也沒有,同樣需要在漫長的時間裏自然形成,好似窯變一般無法複製。因此所有的印章雖看著一模一樣,事實上卻都獨一無二。”
我張口結舌,許久,才喃喃:“怪不得你們不怕人偽造文件,除非有誰先把指環偷走。”
“一般文件用的都是禦賜金印,極其重要的才作此處理。何況能接觸到機密文件的人很少,即使他們看見了,恐怕也隻會認為那是特製的印泥,誰能猜中玄機?至於丟失指環的可能性麼,倒不是絕對沒有,但確實微乎其微。它早年另有名字,叫“血環”。“血”字最初源於“血金”,後來又多了一層含義——吸血。當然,這並非字麵意思,而是說,指環一旦戴上便很難摘下,好比是一條浸濕了的繩子,越縛越緊。加之長期與人體接觸,它的色調會稍稍變亮,且在陽光的照射下更為明顯,甚至給人一種錯覺,仿佛那不再是冷冰冰的金屬,卻是一條曲折蜿蜒的血管,充滿了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