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2 / 3)

簡直是一首詩:

綿穀·升啊,

你這家夥在哪呢?

擰發條鳥已不再擰

你的發條了不成?

啤酒喝到一半,電話鈴響了。

\"接呀!\"我對著客廳裏的黑暗喊。

\"不嘛,你接嘛!\"久美子說。

\"懶得動。\"我說。

滿月與日食、倉房中死去的馬們

一個人完全理解另外一個人果真是可能的嗎?

也就是說,為了解某某人而曠日持久地連續付出實實在在的努力,其結果能使我們在何種程度上觸及對方的本質呢?我們對我們深以為充分了解的對象,難道真的知道其關鍵事情嗎?

我認真思索這個問題,大約是從辭去法律事務所工作一周後開始的。而在此之前的人生旅途中,一次都未曾真正痛切地懷有此類疑問。為什麼呢?大概是因為維持生計這一作業本身已足以使自己焦頭爛額,而無暇考慮自身。

如同世上所有重要事物的開端無不大抵如此,使我懷有此類疑問的起因是極其微不足道的。久美子匆匆吃罷早餐出門之後,我把要洗的東西放進洗衣機。洗衣時整理床鋪,刷盤洗碗,給地板吸塵。接下來便是和貓坐在簷廊裏翻看報紙上的招聘廣告和減價商品廣告。時至中午,隨便弄一個人的午餐吃了,就去自選商場采購。買罷晚餐用料,在減價商品專櫃買洗衣粉,買紙巾和衛生紙。然後回家為晚飯做好準備,便倒在沙發上邊看書邊等妻回來。

那還是剛失業不久的時候,那樣的生活對我莫如說是新鮮的。再也不必擠電車去事務所上班,也不必見不想見的人。既無須接受某某的命令,也無須命令某某。用不著和同事一起在附近擁擠的餐館吃什麼份飯,用不著被迫聽昨晚棒球比賽如何如何。讀賣巨人隊4號擊球手二死滿壘本打也罷三打也罷,早已與我了無幹係。這委實令人愜意。更無比愜意的是可以在自己中意的時候著自己中意的書。至於這樣的時光能維持多久我自是不知,反正一周來隨心所欲的生活正合吾意,而盡可能不去考慮將來。這好比是自己人生當中的一種休假,遲早結束。但結束之前不妨盡情受用。

不管怎麼說,純粹出於自身興趣看書尤其看小說是久違的享受了。這些年來看的書,不是法律方麵的,便是通勤電車中可草草讀畢的小開本,別無其他。倒也不是有人做出規定,但法律事務所裏的人如若手捧多少有點看頭的小說,縱然不被說成品行不端,亦被視為不宜之舉。一旦此類書在自己公文包或抽屜中給人發現,人們勢必視我如生癩的狗,並且無疑要說什麼\"嗬嗬,你喜歡小說,我也喜歡來著,年輕那陣子常看。\"對他們來說,小說那東西是年輕時看的,猶如春天摘蘋果秋季收葡萄。

然而,那天傍晚我卻無法像往常那樣沉浸在讀書的愉悅中;久美子沒有回來。她回家一般最晚不超過6點30分。若再推遲;即使推遲10分鍾;必定先打招呼。這類事情上她一向循規蹈矩得甚至不無迂腐。不料這天7點都過了也沒回來,且連個電話都沒有。晚飯準備我早已做好,以便久美子一回來即可下鍋。其實也沒什麼太麻煩的東西:將薄牛肉片和元蔥青椒豆芽推進中國式鐵鍋用猛火混炒,再灑上細鹽胡椒粉澆上醬油,最後淋上啤酒即可。獨身時代常這樣做。飯已煮好,醬湯熱過,菜已整齊分列盤中隻等下鍋。可久美子就是不回來。我肚子餓了,很想做了自己那份光吃,卻又不知何故提不起興致。特殊根據自然沒有,但總覺得此舉不夠光明正大。

我坐在餐桌前,喝了啤酒,嚼了幾片餐櫥殘存的發潮的成蘇打餅幹。之後便茫然看著座鍾,看鍾的短針慢慢指向7時30分,又劃過7時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