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不難看出,西周軍隊組建具有明顯的等級特性,這是與分封等級製相適應的。

周天子對諸侯軍隊不僅有組建權,而且還有絕對的指揮權,這與殷商王室軍和方國軍之間的關係形成鮮明對比。

如前所述,周朝按分封製建立起來的諸侯常備軍在諸侯大國有三師或二師,小國有一師。這些依製而建立的軍隊,在具體建設和管理上是分散的,但使用軍隊從事作戰的指揮權卻是集中於天子的。

周天子作為全國軍隊的最高統帥,各諸侯國的軍隊完全聽從其統一調動指揮,即所謂“禮樂征伐自天子出”。

各元侯作為王室的藩屬擁有一定數量的軍隊,可代表天子鎮坐一方,享有征伐大權,但這種權力必須由天子賜予,隻有當天子命令授權其征戰,其軍隊方可調動投入戰爭。

如《禮記·王製》所說:“諸侯賜弓矢,然後征;賜斧鉞,然後殺”。

周代金銘文《虢季子白盤》所載周夷王親賜虢季子弓矢斧鉞,使之“用征蠻方”即是例證。

因此,諸侯軍必須服從天子的命令,如擅用軍隊,則要受到懲罰,直至用武力征服。

西周軍事指揮權的集中,保證了天子對諸侯軍隊的統一指揮和統一行動,軍事力量空前強大,這為其政治統治提供了堅強的後盾,從而奠定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局麵。

3.軍事管理最高機構的建立—司馬

西周的軍隊除王室14個師外,各大小諸侯還有三師、二師或一師,其軍隊是相當龐大的。

為了對全國的軍隊進行有效的管理,充分發揮軍隊的職能,完善一元化的軍隊領導體製,西周還設有全國最高的軍事管理機構—司馬。

司馬的設立,是周代奴隸製軍事製度完備的又一重要標誌。

關於司馬這一官職,最早見於《尚書·牧誓》。有學者認為其源於商代卜辭中的“馬亞”、“多馬亞”、“馬小臣”等軍職①。此說有一定道理,但“司馬”與商代“馬亞”、“多馬亞”、“馬小臣”等的職能與作用則完全不同。

從《牧誓》中我們看到,“司馬”列於塚君、禦事、司徒之後,而居司空、亞旅、師氏之前,足見其地位之顯赫遠勝於“馬亞”等職,關於“司馬”的職掌,周代金文及先秦古籍均有記述。

據西周金文《師■鼎》銘文載:“甲戌,王在周師錄宮,旦王格太室,即立(位)。司馬共右師■入門立中廷”,《■盨》銘文載:“隹四年二月,既生霸,戊戌,王在師錄宮,格太室,司馬共右■,王乎史年”。

《師■父鼎》銘文載“隹六月,既生霸、庚寅,王格於太室,司馬井白右師■父”,由此可知,司馬在天子策命或接見大臣時,經常陪侍於“右”,其地位之重要不言而喻。

又據《周禮·大司馬》載,其“掌邦國之法,以佐王平邦國;製畿封國,以平邦國;設儀辨位,以等邦國;進賢興功,以作邦國;建牧之監,以維邦國;製軍詰禁,以糾邦國;施貢分■,以住邦國;簡稽鄉民,以用邦國;均守平國,以安邦國;比小事大,以和邦國。以九伐之法正邦國”。由此可知,“司馬”是周代朝廷重臣,受天子之命統管全國軍政。

①  王貴民:《就殷墟甲骨文所見試說“司馬”職務的起源》,《甲骨文與殷商史》,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3年版。

“司馬”作為西周國家軍事行政部門的首腦、政權機構的主要職官,其職能可概括為如下幾個方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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