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強大可恃的軍事後盾,才能有效實施“刑不祭,伐不祀,征不高”,而維持了數百年較安定的局麵。

①  徐中舒:《禹鼎的年代及其相關問題》,見《考古學報》1959 年第3期。

①  見藍永蔚《春秋時代的步兵》,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109頁。

②  於省吾:《略論西周金文中的“六■”和“八■”及其屯田》,見《考古》,1964 年第 3 期。

2.周天子掌握組建和指揮諸侯國軍隊的權力

在商代方國軍亦稱諸侯軍,但商代由於商王朝統治勢力的局限,對諸侯軍沒有有效的控製權。

因此,諸侯軍隊往往因商王朝的盛衰而叛服不常,對商王朝統治構成嚴重威脅,最終導致商王朝的滅亡。

西周統治者以商的滅亡為借鑒,加強政治統治,建立了以分封製為基礎的中央集權統治;在軍事上則在增強王室軍的同時,采取一係列措施大力削弱諸侯國的軍事力量,使其完全服從於王室,這樣就形成了以周天子為核心的一元化軍事領導體製。

正如《國語·魯語下》所說:“天子作師,公帥之,以征不德。元侯作師,卿帥之,以承天子。諸侯有卿無軍,帥教衛以讚元侯。自伯子男有大夫無卿,帥賦以從諸侯。是以上能征下,下無奸慝。”

很明顯,周天子掌握了諸侯軍的組建權和指揮權,使諸侯軍成為王室軍的附庸。

周天子對諸侯軍的組建主要表現為諸侯軍的統帥由天子委任和規定諸侯軍的限額。

周天子委任諸侯軍的統帥源於周代的“命卿”製度,根據周代的分封製,諸侯有公侯伯子男五等。從上引《魯語》可知,王室軍由“公帥之”,至於元侯之師則由“卿帥之”。

元侯,又稱方伯,其地位僅次於“公”,可以說是諸侯之長,如西周初年的衛、齊、魯、晉四國即是。

又據《公羊傳·隱公五年》“天子之公稱公,王者之後稱公,其餘大國稱侯,小國稱伯子男”。《禮記·王製》載周代命卿製度:“大國之卿皆命於天子;次國三卿、二卿命於天子,一卿命於其君;小國二卿,命於其君”。

又《周禮·夏官·司馬》上說“軍將皆命卿”。

可見諸侯國的軍隊均由“命卿”或諸侯統帥,而“命卿”和諸侯又直接受製於天子,從而強化了天子對地方軍的控製。

諸侯軍在編製上也是由天子掌握的,諸侯軍隊的數額均有限製,對此,後世說法不一。

韋昭《國語·魯語下》注說:“元侯,大國之君。師,三軍之眾也”,也就是說“元侯”可建立“三軍”。

另外《周禮·夏官·司馬》也稱:“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

而何休《公羊傳·隱公五年》注說:“天子六師,方伯二師,諸侯一師”,意為“元侯”所建軍隊僅有“二師”。

以當時的曆史事實看,前一說是靠不住的,因為西周時期尚無“軍”的編製單位。

《左傳·襄公十一年》說“春,季武子將作三軍”,杜預注雲“魯本無中軍,惟上下二軍,皆屬於公”。

而《公羊傳·昭公五年》說魯“舍中軍”是“複古”,這裏的“古”自然是指西周時期。又《穀粱傳·昭公五年》說魯“舍中軍”是“貴複正”,所謂“正”很顯然是指“二軍”。

一句話,“二軍”是“古”,是“正”,為西周“古製”,而西周有“師”無“軍”,這裏所說的“二軍”,在西周時就是“二師”。再如《黃石公三略·中略》說:“聖王禦世,觀盛衰,度得失而為之製。故諸侯二師,方伯三師,天子六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