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大發雷霆,曾國藩並不感覺意外。但皇帝的嘵嘵置辯,卻讓他認識到通過苦口直諫使皇帝猛然驚醒洗心革麵是不可能的。在此之後,他還是不斷地上建議改革的奏折,不過多是就事論事,不再有類似的憨激之言了。
二
那麼,“為京師權貴所唾罵”又是怎麼回事呢?
曾國藩晚年在家書中回憶,“昔餘往年在京,好與諸有大名大位者為仇,亦未始無挺然特立不畏強禦之意。”
大名大位者之一,就是那位因鴉片戰爭而出名的琦善。琦善出身貴族,身名早達,二十歲就當了河南巡撫。一度位極人臣,在朝廷中根深蒂固。雖因鴉片戰爭而被道光“革職鎖拿,查抄家產”,但不久就獲重新起用,任陝甘總督。鹹豐即位後,有人參奏他在陝甘總督任內“妄加誅戮”,“將雍沙番族刑求逼供,殺斃多名”。皇帝命革職交刑部審訊。
雖然兩度獲罪,琦善在京中人緣卻一直很好。回到北京後,會審人員隻尋“微瑣細事”令琦善回答,實際是為他開脫罪責。刑部尚書恒春甚至要將舉報人薩迎阿的四名下屬當做罪犯抓來,與琦善一同審訊。這明顯是違反大清律的。然而對這個建議,滿朝無人反對。隻有當時兼屬刑部侍郎的曾國藩挺身而出,拍案而起,說:
琦善雖位至將相,然既奉旨查辦,則研鞫乃其職分;司員職位雖卑,無有傳入廷尉與犯官對質之理。若因此得罰,將來大員有罪,誰敢過問者?且諭旨但令會審琦善,未聞訊及司員,必欲傳訊,當奏請奉旨然後可。[ 黎庶昌:《曾國藩年譜》,第19頁。]
就是說,琦善雖然權高位重,但既然奉旨查辦他的罪行,則自然應該以罪犯待之。舉報他的那幾個司員官位雖低,現在也仍然是朝廷命官,怎麼能像罪犯一樣抓來當堂對質?如果舉報者被這樣對待,將來再有大員犯罪,誰敢過問?況且皇帝隻命會審琦善,並沒有命令兼審其司員。如果一定要傳訊司員,那必須先請旨。
曾國藩“詞氣抗厲”,“四坐為之悚動”,刑部尚書恒春不得不取消了這個動議。懾於曾國藩的剛直,鹹豐二年四月,琦善被革職,發往吉林效力贖罪。
另一個“大名大位”者是賽尚阿。鹹豐二年初,賽尚阿等因為在鎮壓太平天國起義軍過程中調度不力,日久無功而“交部議處”。朝中眾人多力圖為之寬減,隻有曾國藩“以軍務關係重大,議處罪名宜從重者,不當比照成例”。
但會議還是決定從寬處罰。曾國藩不服,“會議罷後,公專摺奏請從嚴議處。”[ 同上,第20頁。]賽尚阿因此終被革職。
本來,曾國藩在京官中人緣頗好。然而,這兩次挑戰“大名大位”者,卻令他人際關係網出現巨大破洞。因為琦善門生故舊遍天下,與穆彰阿關係也頗深。曾國藩打破了“官官相護”的潛規則,成為官場上的異類。案子審完之後,許多人與曾國藩拉開距離,甚至不再往來。他在官場上的處境愈益孤立。“諸公貴人見之或引避,至不與同席。”在背後當然更是遭到無數詆毀之詞。彈劾賽尚阿又得罪了一大批人。因此曾國藩在鹹豐二年幾乎成了京師人人唾罵的人物。
在北京在最後一段日子,曾國藩動輒得咎,精神十分痛苦,愈來愈想念家鄉了。國事頹唐,他百計奮鬥,卻絲毫無補,不免又一次萌生了退誌:
粵西事用銀已及千萬兩而無確耗,戶部日見支絀,內庫亦僅餘六百萬。時事多艱,無策以補救萬一,實可慚愧!明年擬告歸,以避屍位素餐之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