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2 / 3)

她解釋得清楚明白,其實我也讚同。但她藏了一些端倪,比如說,在淩寶這等高人的金睛火眼裏,倘若男生願意在此情境下對女生忍讓,至少代表三條,第一,他對她有好感;第二,他並非那麼在乎錢;第三,既然不在乎錢,那麼家境便差不到哪兒去。

--如此三條,都夠造出一個登門女婿了。

可淩寶還嫌不夠,她反複叮囑我一定要嬌嗲著還價,盡量柔弱無能,因為吃這套的男生好掌控,找了這樣的合租方,你就能一直有主動權。

然而這一套盤算篩選下來,出現的那個人,便是楊。

楊。他那時樣子其實我至今也難忘卻。高高的,合著從落地窗湧來的陽光,一副普照萬物的樣子,我都忍不住將那畫麵收入記憶底片。

但那時我已走了好幾家住處,無一不是冷遇或者小心盤算。人與人之間,若不是惺惺相惜的好感,便也隻剩機關算盡的攻擊了。楊是那天我去的倒數第二戶,累積上之前的失望,我放棄貫徹淩寶交代的方法,隻是冷言冷語、自暴自棄道:“能否便宜?”

我等著看他的陽光普照變成烏雲漫天,但楊隻是一歪頭,皺了皺眉:“為什麼?”

那一刻,我忽然生出龐大的厭倦。我向人解釋了一整天,我的誠、我的困惑、我的不便,但我也悉數明白,沒有人有替我排憂解難的義務。看著楊皺眉啞然,也不怪,也不厭,我忽然沒了底氣,想了好一會兒,張口隻有一句:“沒事,打擾了,再見。”

很久之後,楊對我說,你知不知道你有多懦弱不爭,還拒人於千裏之外。其實如果我假意相求,興許他也就直接答應下來,因為那一整天,他也不知見了多少斤斤計較的來客。後來楊便告訴自己,假若避免不了壓價,那總得找個合眼緣的房客才不虧。

可問題是,誰也不知你的堅持過後,遇見的是良人還是惡棍,是泥潭還是明媚。

隻是我碰得巧,我走出大樓時扭了腳,隻好坐在一旁的花園小歇,而楊的房間剛好對著那片花園。他看著我背影寂寥,又無能又可憐地坐在冬天的街道,覺得這姑娘傻裏傻氣不像是能坑住他的主兒,然後披了件大衣就追了出來。我還記得他走過來對我說的那句“喂,你打算出多少”,甚至還有點“怒其不爭”的意思,假作責備。但更可氣的是,我卻還要對他說“我付不起房租,謝謝你,你還是租給別人吧”。氣得楊對我咬牙切齒。

但他也就是那時決定跟我較上勁兒。

我們一直如此,許多年許多年,以至於在許多年後,他摸清了我的脾氣,我也知了他的底細,我們相愛卻不能走至一起,他怨我恨我,終於對我質問:“你知不知道你有多可恨?永遠受害者的樣子。但你將自己封閉在那個高不勝寒的位置,不過是為了理所當然地享有拒絕他人、傷害他人的權益。”那是他唯一一次衝我生氣,他捏著我的手腕,逼我看向他,可我一點也不疼,他的盛氣淩人仍然帶著難舍的優柔,“韋,我不怕你這樣,不怕你拒絕我、傷害我,但這不是因為我懂你,而是因為我愛著你。可如果有一天,我不愛你了,韋,那你該怎麼辦?”

沒有怎麼辦。

楊,如果你不再愛我,那便再無他法。

因為我一直認為人與人之間關係簡單,就像二進製的算法,非一即零,有即上位,無即歸本。即便人與人再過不同,但追其根本也隻能如此。愛便進,不愛便歸零。沒有折中的方式。

可我是不能有這樣的念頭的,這念頭於我如同“毀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