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以筆賴維生。
那時我每月寫些小情小愛的故事給雜誌。寫男女如何相近、如何因誤會離間,而結果也如二進製——“分開”、“在一起”。基調是二進製——“悲劇”、“喜劇”。於是,剩下的過程不過是一道殊途同歸的證明題。
有時我也討厭自己的邏輯分明,把一切都區分得妥帖無誤。其實這是人的本能,我的本能是把一切區分歸類,然而之後再不願重蹈覆轍。淩寶的本能是清晰明白地看透旁人,但要興致盎然地融入他們,一麵融入,一麵吃透,她總覺得“掌握”與“淩駕一切”才是人生樂趣。
可楊哪樣都不是,我對楊說:“你是遊戲人間的頑生,你的本能應該是‘快樂’。”
楊也不上當。他不反問我“快樂是否應當”,而是一招擊中我的要害:“所以我比你快樂得多。”
於是,換我被他氣得咬牙切齒,急衝衝地對他定位道“俗人。”
“韋,這沒什麼關係,世界上大多數人都是俗人。”他笑得唇紅齒白,一副自鳴得意的樣子。 ⌒本⌒作⌒品⌒由⌒思⌒兔⌒在⌒線⌒閱⌒讀⌒網⌒友⌒整⌒理⌒上⌒傳⌒
僵持了一會兒,最後是我服輸:“那,世界上最大多數的那種人,不如你幫我個忙?”
楊眯著眼睛打量我。
我喜歡看楊打量我時的眼睛,深邃得如同深夜的海岸,悠長,卻又看不見端倪。其實他不是個俗人,他總讓我想起些大隱隱於市的隱士,我相信所有隱士都披著一張俗人的皮囊,並且比俗人更加願意承認自己俗氣。
但每當我這樣想,楊都會驚異地打消我的幻想:“韋,你為什麼總想給人定位?你好像總想把各式各樣根本不同的人剖開來,然後留下其根本,再歸類。你總覺得人的多麵性格隻是他們給自己的偽裝,所以你要一針見血地挑開他們的臉麵?但是韋,靈魂其實是單一的,而性格是靈魂的衣裳,我們換不同的衣服不一定是為了偽裝,而隻是一種習慣,當我們感到靈魂受到侵犯,就總會想裹得更厚一點、更嚴實一點,不讓靈魂被人發現罷了。”
那時的楊總是仗著我有求於他而無恥地賴在我床上。
其實楊有一米八二的身高,又瘦又長,在家裏總穿著運動短褲和T恤上衣,肆無忌憚地露出長毛的小腿,趴在床上的姿勢也像個小孩子。但孩子般的性格也許也隻是他的一層“衣裳”,而他的靈魂被他裹得太完好。
我從來看不透他,就好像我從來看不透世界上大多數的那些人。
楊問:“你要我幫你做什麼。”
“幫我看看我寫給俗人看的那些小說,是不是真的那麼難看?”
我給他看我的小說,也給他看一些讀者十分熱衷的小說。
“你喜歡哪篇?”
我沒告訴楊,哪篇是我寫的,等著他給我一個結果,我好宣判他歸於哪邊陣營。
“這篇。”他選擇了多數人的陣營,“結果哪篇是你的?”
我白了他一眼:“結果證明你果然是俗人。”
他笑著在我床上伸了伸懶腰,一副好不愉快的樣子,壓壞了我鋪的平整的床單。我們時常一起分析因果,分析小說裏的男女主人公。我問楊為什麼不喜歡我的小說,楊問我為什麼不喜歡別人的故事。
“你先回答我!”我真想掐他的脖子。
“你先回答我!”他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
沒有辦法,我總是輸給大多數人。於是我想了想,說:“因為很模式化,通常是男女主角不知道為什麼就互相看順了眼,而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