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2 / 3)

可這故事至此便再無過程了。

沒有相愛,沒有完滿,沒有兩麵三刀或鉤心鬥角的過程。

隻有楊愛我,我也愛楊。他是這世上的大多數人,肆意簇擁在我身邊最廣闊的領地,因為龐大而可以理直氣壯地不理會我,也可以理直氣壯地愛我。他常常爬到我房間看我寫作,他安靜地聽著MP3在我床上凝視著我,頭抵著牆,目光軟軟地打量。他也會在我因寫稿日夜顛倒的歲月裏,每天做好一桌飯菜等我睡眼蒙矓地走出房間。他像是個淘氣的小鬼,要什麼便是什麼,執意賴在我床上不肯走,理由是“你的被子比較香”,於是我隻好在他抱著被子睡著後,換到他的房間。我們表麵如此和平,以至於連楊都會趁我寫稿時獨自在我身後低吟:“韋,我們算是在一起了嗎?”

我戴著耳機,電腦裏的音樂很小聲,甚至蓋不過他在我身後的細語聲。

“我愛你,我知道你也愛我,可我們這樣究竟算什麼?”

他究竟是自言自語,或者希望我能聽見,我不得而知。

可當我反複在鍵盤上敲下一些字符,又咬著牙刪除,再重複,再刪除,反反複複,而後我終於沉默著轉過身,卻隻看見我那張已空空蕩蕩的床。楊不知何時已經回去自己的房間。隻有床單上一小片褶皺的凹陷證明,我聽到的那一切不是幻覺。

現在,我常常聽人說起這樣的故事,諸如男孩女孩在一起很愉快也很幸福,但仍然分開。人們不知道為什麼他們要分手,也不能明白。因為在那之後,男孩承認無論如何他最愛的還是女孩,而女孩不管身在何方、與誰相伴,卻始終在心裏保留一個給男孩的位置。人世繁複,可無人猜得透為什麼男孩與女孩會如此。

就像多數人也猜不透為什麼我們這般要好,你如此得天獨厚在我身邊,我心裏明明已經盛滿你,你我之間也許連一步之遙也未曾有過,但我們永遠無法在一起。

隻有淩寶知道。

在某些夜裏,我曾經因為你把被子圍在腰上跳草裙舞的傻樣子無可奈何大笑後,曾經因為你胡亂演我劇本裏的角色卻因為你滑稽的言行責備不了你後,曾經因為你幹預我寫的小說、執意讓我把男主角寫成現實裏永遠不存在的那類完美的人,卻意外地受到讀者好評之後,我發覺我愛你如此深,卻也恨你如此深。

我也不明白,是什麼讓我無法接受你。

但淩寶摟住我的肩,告訴我:“他很好,你也很好,你們隻是不適合。”

對,是不適合。

我們在一起住了兩年零四個月,從沒吵過架。楊,你有一張天真單純的臉,你的天真是你最好的武器,讓我無法責備你的無理、你的傲慢。你總是想給我驚喜,在我忙於在鍵盤上敲擊編纂時帶我離開房間,你推開你的床,街道上的煙花盈滿眼眶。我想怪你的無理,卻止於你的天真。你總用你自以為是的歡愉去襲擊我的沉悶。你從不知道我每個月賺錢賺得有多辛苦,因為沒有多餘的預算吃飯,所以每天省到一頓。但是我的肚子時常餓得不行,後來我想出一個法子,如果感到饑餓就去睡一會兒。所以我日夜顛倒,因為我正壓製我的窘迫與無可奈何。

你從來不知道。

你開心了便會來找我。你想我了便會讓我知道。你知道我每月多焦急地在寫那些稿子,我日複一日地堅持我的信念,我以為寫一篇真誠得哪怕少有人懂的小說會獲得人的尊重,可,楊,連你的手也選擇了對方的陣營。

我說:“難道你不覺得那些故事根本不可能發生嗎?不過是為了滿足人的基本情感去編造的美好罷了。”

但你再次選擇了對方:“人活著不就是為了快樂?快樂原本就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幹嗎要想得很複雜。既然有簡單的,不用理會複雜也可以愉快地活著的方式,那我們為什麼要去看那些晦澀的、說一些人性陰暗的東西?”你眯著眼,拉起我的手,想把我從那間狹小的、黑暗的房間裏帶出來,“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