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國變法運動是戰國社會大變革的標誌及其總結。

這一運動以魏文侯任用李悝變法、趙烈侯任用公仲連變法、楚悼王任用吳起變法、秦孝公任用商鞅變法、韓昭侯任用申不害變法、齊威王任鄒忌變法、趙武靈王“胡服騎射”、燕昭王任樂毅改革爲代表,從本質上說,它是一場封建化運動。

但從各國統治者變法的主觀目的上說,無一不爲的是“富國強兵”。列國變法與列國擴軍備戰是緊密相連的。

事實證明,凡屬變法獲得成功的國家,其武力必然強大。

七國中,以秦的商鞅變法最爲徹底,也就造成了秦國天下無敵的軍事力量。

隨著戰國的社會大變革,尤其是隨著戰國變法運動的發生,戰國時期的軍事形勢也發生了與春秋時期完全不同的變化。

從戰爭方麵看,先就戰國戰爭的目的與動機而言,春秋時期的戰爭當然含有兼並的內容。

如齊、晉、秦、楚等大國無不兼並弱小國家,這是不可否認的。但是,這不是春秋時戰爭的最高目的。春秋戰爭的最高目的在於爭奪中原霸權,取得支配其它諸侯國家的權力。

在早期的爭霸戰爭中,齊、晉都還打出了“尊王攘夷”的旗號。

這說明周天子至少在名義上還是天下共主,在政治上還有一定的影響力。列國還不具備取代周天子、統一天下的主客觀條件。

而戰國則不然。戰國時王室已經威信掃地,變成了無足輕重的小國,失去了號召諸侯的政治力量。這使得霸主政治也成了過時的東西。

統一天下,消除割據局麵已被提到曆史的議事日程上。孟子所說的天下“定於一”,即指此而言,它集中代表了當時廣大人民的願望。

在曆史發展的大趨勢下,戰國的戰爭不再是那種以戰敗國納貢受盟爲目的的爭霸戰爭,而是爭城奪邑,兼地略土,由分裂走向統一的戰爭。

戰國戰爭的規模也遠較春秋時爲大。

春秋時的戰爭大多在數日之內即決定勝負,戰爭的勝敗往往取決於兩軍的一次姓交鋒。即使比較持久的圍城戰也隻不過十天半月,最長的如楚莊王圍宋,曆時九個月,已屬罕見。

投入戰爭的兵力一般也不過數萬,戰車不過數百乘。如城濮大戰晉出兵車700乘、鞍之戰晉出兵車800乘等。

而戰國時期的戰爭則不相同。

交戰雙方參戰的兵力之衆、曆時之長,都是前所未聞的。

如馬陵之戰,“魏惠王悉起境內之衆”,結果“覆十萬之師”。

秦、韓、魏伊闕之戰,秦殺魏、韓士卒“二十四萬”。

長平大戰,秦前後斬殺趙卒“四十五萬”。

就戰爭時間來看,魏軍圍趙“邯鄲三年而弗能取”,趙“以二十萬之衆攻中山,五年乃歸”。

這些曠日持久的戰爭都是春秋前的戰爭所無法比擬的。

與大規模的戰爭相適應,戰國時期的戰爭方式和戰爭手段也大爲改進了。

楊寬先生曾說戰國時期:“大規模的步騎兵的野戰和包圍戰已代替了整齊的衝擊戰。”①,是正確的。

春秋時期的戰爭雖然已經複雜化,設伏、截擊等戰術原則也被經常采用,但仍保持著某種原始性,主要作戰方式是車步兵結合作戰。

交戰雙方事先“結日定地”,約好決戰的時間和地點,以戰車爲核心擺好“堂堂之陣”,然後擊鼓衝擊、廝殺。

一些“不鼓不成列”、“不以阻隘也”等古老的軍事信條,還有一定的影響力。

由車步兵組成的戰陣,雖有“魚麗”、“盂”、“鸛”(guàn,音貫)、“鵝”、“角”等名目,但究其實質,均不出殷周以來\" 三陣\" 或\" 五陣\" 的藩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