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侯九伯,汝實征之,以夾輔周室’。賜我先君履:東至於海,西至於河,南至於穆陵,北至於無棣。爾貢苞茅不入,王祭不供,無以縮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服,寡人是問。”

使者回答說:“貢之不入,寡人之罪也,敢不供給?昭王之不複,君其問諸水濱!”①

齊、楚兩國勢均力敵,楚爲新興大國,齊爲中原盟主,統八國聯軍。但桓公憂慮勞師遠征,楚“方城以爲城,漢水以爲池”,難以深入取勝。

反之,楚見齊爲諸侯霸主,聯軍陣容強大,也擔心齊“以此衆戰,誰能禦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不敢輕啓戰端。

於是,齊、楚雙方在召陵締結了盟約。召陵之盟雖未在軍事上給楚造成什麽損失,但收到了\" 不戰而屈人之兵\" 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對楚國起到了威懾作用,這是齊國在政治上取得的重大勝利。

此後二十餘年間,楚國沒有北進爭鄭,而是掉頭東向,向淮河流域發展勢力。

齊桓公作爲春秋五霸之首,打著“尊王攘夷”的旗幟,在“南夷與北狄交,中國不絕若線”的曆史形勢下,創建霸權四十餘年,團結了廣大華夏國家,在軍事上南征北討,沈重地打擊了北方、西方戎狄族的侵擾,有力地阻止了楚國勢力的北進,維持了中原三十餘年的穩定局麵,是有很大的曆史功績的。

(三)晉、楚間近百年的爭霸戰爭

從公元前632年城濮之戰起,至公元前546年諸侯弭兵止,在近百年當中,晉、楚兩國的爭霸戰爭一直是這段曆史的主要內容。

其中較重要的軍事活動有四次:

一是城濮之戰,

二是邲之戰,

三是鄢陵之戰,

四是晉“三分四軍”與楚爭鄭之戰。

1、城濮之戰

城濮之戰是繼齊、楚召陵之盟和宋、楚泓之戰以後,晉國與楚國之間的一場大戰,在春秋曆史上具有重大意義。

它扼製了楚國的北進勢頭,穩定了中原形勢,奠定了晉國的霸主地位。

關於城濮戰前的形勢,我們在第一章中已作了交代。

泓之戰後,中原列國鄭、許、陳、蔡、魯、衛、曹、宋等都已拜倒在楚國的軍威之下,楚成王又攻占齊國穀地(今山東省東阿縣),擁立公子雍,造成對齊國的威脅。

當時,楚國可以說是勢力強盛、聲威方張。晉國自文公即位以來,對內整頓內政,發展經濟,壯大軍旅,對外尊崇王室,聯絡齊、秦,以與楚國針鋒相對,爭奪中原霸權。晉、楚之戰勢在難免。這是城濮之戰的根本原因。

城濮之戰的直接原因是晉援宋拒楚。

周襄王十八年(公元前334年),宋成公因爲其父襄公當年善待過晉文公,與文公有舊交,遂“叛楚即晉”。

冬,楚成王命令尹子玉、司馬子西率軍伐宋,包圍緡(mín,音民)邑(在今山東省金鄉縣東北)。

次年冬,楚率陳、蔡、鄭、許五國軍隊包圍宋國,宋國向晉告急。

晉中軍元帥先軫說:“報施救患,取威定霸,於是乎在矣。”

晉文公采納先軫建議,準備起兵救宋。他在被廬檢閱軍隊,擴編三軍,任命了將佐,從而拉開了城濮之戰的序幕。

晉國君臣十分重視這次軍事行動,確定了政治、外交與軍事總體戰的方針。

在軍事上,決定不直接救宋,而首先討伐曹、衛。因爲“楚始得曹而新婚於衛,若伐曹、衛,楚必救之,則齊、宋免矣。”

這一著製敵方案,既可引誘楚師北上,又可坐收以逸待勞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