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師。

穰苴向齊景公說,自己平素卑賤,驟然間被提拔爲將軍,“士卒未附,百姓不信,人微權輕”,希望景公派一名貴臣做監軍,景公即委派了寵臣莊賈。

穰苴與莊賈約定:明日中午,在軍門會麵。

第二天,穰苴早到軍中,立木表,設漏壺,專候莊賈。莊賈平日驕縱,現既任爲監軍,親戚左右歡送,留他宴飲,遲至日暮,他才姍姍來到軍中。

穰苴責問他遲到原因,他說因爲有大夫親戚相送,所以來遲。

穰苴說:“將受命之日則忘其家,臨陣約束則忘其親,援枹鼓之急則忘其身。今敵國深侵,邦內騷動,士卒暴露於境,君寢不安席,食不甘味,百姓之命皆懸於君,何謂相送乎?”依軍法當斬。

莊賈害怕,急派人馳報景公。使者未及返回,穰苴已斬了莊賈。三軍爲之震慄。景公使者持節來救莊賈,駕車馳入軍中。

穰苴說:“將在軍,君令有所不受。”

隨後問軍正:隨便馳入軍中犯什麽罪?

軍正說:“當斬!”使者聽到害了怕。

穰苴說:國君的使者不可以殺。

遂斬了車夫,砍去車左邊的立木,殺了最左邊的那匹馬,向三軍宣示。並派人向景公報告處罰結果。

穰苴在軍中親自過問士卒的生活、飲食、住宿條件,照顧生病者,與士卒同甘共苦,深受士卒歡迎。晉、燕之軍聞風退走。

穰苴指揮部隊追擊敵兵,順利地收複了失地。

回國後,受到景公重用,任大司馬之職,故後人稱他爲“司馬穰苴”。

田氏家族的勢力在齊國日益發展,引起大夫鮑氏、國氏、高氏的不滿。

他們向景公誣陷穰苴,景公免了穰苴的官。

穰苴被貶後,心情憂鬱,不久病故。

有兵法著作流傳後世。

2、《司馬法》

《漢書·藝文誌》說:“兵家者,蓋出古司馬之職,王官之武備也。”

《史記·太史公自序》說:“自古王者而有《司馬法》。”

“司馬”作爲職官之名,在殷墟的甲骨刻辭中還未出現,而起於周代。所以,《司馬法》應是周代的兵法著作。

宋陳師道說:“所謂古者《司馬兵法》,周之政典也。”①

王應麟說:“古者《司馬法》,即周之政典也。”②

都是對的。

說明它不是專門的軍事理論著作,而包括有軍法、軍禮、軍事條例、條令等典章製度,具有軍事教典的性質。

因爲它由“司馬之法”而來,故稱《司馬法》。

《司馬法》到戰國初已經失傳,所以齊威王“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而把司馬穰苴的著作也附在其中,編成《司馬穰苴兵法》。

因此,《司馬穰苴兵法》既包括有古代《司馬法》的內容,又有司馬穰苴對《司馬法》的詮釋和自己的著作。

《司馬穰苴兵法》至漢代已簡稱爲《司馬兵法》。

司馬遷說:“餘讀《司馬兵法》,閎廓深遠,雖三代征伐,未能竟其義。”

劉歆著《七略》,把《司馬兵法》歸入《兵書略》,而班固作《漢書·藝文誌》則把《司馬兵法》歸入《禮》書一類,作《軍禮司馬法》,內容有一百五十五篇之多。

但在唐代,《司馬法》的篇章已亡佚很多,由百五十五篇減至數十篇。

入宋以後,更減至五篇,即今傳本《司馬法》。

第一,《仁本》篇,主要論述以仁爲本的戰爭觀。

它把戰爭看成是政治的組成部分,是通過政治手段達不到目的時而采取的另一種權衡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