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戰國策》所說,七國兵力如下:
秦:虎賁之士百萬,車千乘,騎萬匹。
楚:帶甲百萬,車千乘,騎萬匹。
齊:帶甲數十萬。
趙:帶甲數十萬,車千乘,騎萬匹。
魏:武力20萬,蒼頭20萬,奮擊20萬,廝徒十萬,車600乘,騎5000匹。
韓:卒30萬,除守徼、亭、鄣、塞,見卒20萬。㊣思㊣兔㊣網㊣
燕:帶甲數10萬,車700乘,騎6000匹。
當然,《戰國策》的記載爲縱橫家言,其中不免有誇張成分。
但是,它可以說明列國當時無不實行普遍兵役製。
而依這種製度,列國可以征發境內所有適齡男子當兵。
戰國時征兵的年齡界限也較春秋時期相應擴大了。
春秋時男子長到“七尺”,即20歲左右,才開始服兵役。
但戰國時期,因戰爭頻仍,軍隊人數激增,所以一些國家把服兵役的年齡提前到16、17歲。
《秦簡·編年紀》載喜17歲即“傅”。
這個“傅”,就是服徭役。而當時服徭役與服兵役的年齡界限是一致的。
當戰爭緊急時,列國甚至征發年14、15歲的成童上陣。
如長平之戰時,秦曾“發年十五以上悉詣長平”。
在燕、趙戰爭中,趙曾征召“未壯”的“孤兒”組成童子軍,迎擊燕軍①。
楚國東地大司馬昭常曾發“悉五尺至六十,三十餘萬”抵禦齊軍。
“五尺”就是15歲左右的成童②。
列國征召全部丁壯,甚至成童服兵役,以起傾國之師,體現了普遍兵役製的優越性。
在丁壯之外,由於戰爭需要,列國往往還征發婦女老弱。
據《商君書·境內》篇說,秦國就曾將四境之內的男女都登記入軍籍。
又據同書《兵守》篇說,壯男編爲一軍,壯女編爲一軍,男女之老弱者編爲一軍。壯男之軍主要從事戰鬥,壯女之軍主要從事構築工事,輔助作戰。老弱之軍負責放牧牛馬,供給糧草。
齊、趙諸國甚至有婦女、老弱從事戰鬥的事例。
公元前279年,齊將田單在防守即墨時,就曾把“妻妾編於行伍之間,盡散飲食饗士”,“使老弱女子乘城”。
當他縱火牛攻擊燕將騎劫時,老弱又“擊銅鼓”①助戰,聲動天地,大破燕軍。
公元前259年,秦攻趙國邯鄲,平原君趙勝亦“令夫人編入士卒之間,分功而作,家之所有盡以饗士”②。
田單、趙勝是二位貴族,其妻、妾尚編入行伍,一般平民家庭的婦女,則可想而知了。
據《墨子·備城門》、《號令》、《旗幟》、《備穴》諸篇,戰國時期列國用婦女老弱乘城防守,充當軍中役徒,乃至直接參加戰鬥,是比較普遍的現象。
這說明戰國時期的列國的普遍兵役製能夠動員各個階層的廣大群衆參軍、參戰,從而保證了常備軍組織所需要的兵員。
(二)將、相分離——職業軍官的出現
職業軍官的出現是中國軍製上的一個重要問題。
因爲,在春秋以前,由於實行民兵製度,卿與將職責不分,卿是將,將也是卿,平日理政是爲卿,戰時統兵即爲將。
平日的各級鄉官,戰時也就是各級軍官。
如春秋時晉國的執政卿,戰時也就是中軍統帥。
楚國的令尹平時是最高行政官,戰時也統帥軍隊。
齊國的國、高二子平日爲上卿,戰時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