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作戰方針。
如:依據“敵衆我寡”的形勢,在平坦地形上,就避開敵人;在險要地形上,就截擊敵人。
依據敵“師甚衆,既武且勇”的形勢,就分爲五軍,各軍占據一通衢大道,迷惑敵人。交戰時佯裝敗退,一軍在前,一軍在後,兩軍在左、右擊敵,五軍結合起來,就可擊敗強敵。
如果“敵近而薄我”,我“欲去無路”,則依據敵我情況:我衆敵寡,就分兵包圍敵人;如敵衆我寡,就集中兵力襲擊敵人。不停地襲擊,敵人雖多也可以製服。
如在“丘陵、森林、穀地、深山、大澤”等複雜地形條件下遭遇敵軍,就要動作迅速,首先發動攻擊,乘勢衝擊敵人,並調動弓弩手到前敵。邊戰鬥,邊觀察,一旦形勢對我有利,即全麵發起攻勢。
他還總結了在狹穀、在水上、陰雨天以及圍城戰的戰法,認爲都要根據敵情,采取有力的應變措施。
其三,《吳子兵法》在論將方麵也有新的%
所以,至宋代學界開始懷疑孫臏和《孫臏兵法》的存在,並一直持續到現代。
有人說孫武、孫臏爲一人;有人說孫武、孫臏雖爲兩人,但《孫子兵法》爲孫臏所作。有人說孫武、孫臏爲兩人,《孫子兵法》則一部,是由孫武撰寫、孫臏修訂而成的,等等。
直到1972年,在山東臨沂銀雀山漢墓中發現了《孫臏兵法》殘簡,這個曆史的遺案才告終結。
漢墓竹簡《孫臏兵法》經發掘者整理,於1975年出版,分爲上、下兩編,共三十篇。
但經過學術界十幾年來的研究,文物出版社於1985年重編《孫臏兵法》時,將原上編十五篇補入《五教法》,更改爲新編十六篇。原下編十五篇,因無法確認爲《孫臏兵法》而未被編入。
縱觀《孫臏兵法》十六篇,在繼承孫、吳軍事思想的基礎上,又有了新的發展。
首先,孫臏在《威王問》中闡述了戰爭是政治鬥爭工具的戰爭觀。
他明確地說,戰爭不是什麽別的,而是先王傳布“道”,即政治的工具。
先王不是不想要“責仁義,式禮樂,垂衣裳,以禁爭奪”,爲社會創造和平的生活環境,但是,依靠空口說教辦不到,所以才“舉兵繩之”,用戰爭的手段禁止爭奪。
然而,戰爭作爲政治鬥爭的工具,並不是可以經常使用的。
戰勝固然可以“存亡國,繼絕世”,而一旦戰敗,則會“削地而危社稷”。
所以,對待戰爭“不可不察”,要慎之又慎。喜好戰爭的國家一定滅亡,貪圖勝利的人一定受辱。
孫臏的這種戰爭觀顯然比《司馬法》所說的“以戰止戰”的思想更加深刻。
戰爭作爲布“道”的手段,進行戰爭一定要合於“義”,“戰而無義,天下無能固且強者”。
經濟是戰爭的基礎,隻要有充足的物質準備,小城照樣能鞏固堅守。
在《強兵》篇,孫臏又進一步提出,要想強兵,當務之急在於“富國”,明確揭示了戰爭對於經濟的依賴關係,在理論上發展了孫武所提出的“因糧於敵,取用於國”的論題。
其次,發展了孫武“任勢”的軍事理論,明確提出了“因勢而利導之”①的作戰原則。
《呂氏春秋·不二篇》說:“孫臏貴勢”,這指明了孫臏兵法的特點。勢是戰爭態勢,是敵我雙方軍事實力(包括兵力、武器裝備、軍事物資等)的布局。
孫武早在十三篇中就提出了“任勢”,即駕馭戰爭態勢的思想。
孫臏則在“任勢”的基礎上,提出創造和爭取有利作戰態勢的各種原則。
他在《威王問》中說:“勢者,所以令士必鬥也。”,而士的鬥都應當在創造優勢的條件下進行。
如齊威王問:敵我兩軍實力相當,兩軍將領相望,陣勢都很堅固,誰也不敢先動,應該怎麽辦?
孫臏回答:先派少量部隊,由賤而勇敢的將吏率領去試探攻擊,接戰後隻許敗,不許勝,把主力部隊隱蔽地布好陣勢,待敵軍分兵追擊我小部隊時,我軍從側翼攻擊敵軍主力,就可獲得大勝。
在應付“敵衆我寡,敵強我弱”的戰爭態勢時,孫臏提出要“讓威”。痔瘡即避開敵人鋒芒,隱蔽好後續部隊,以便使我軍能隨時轉移。主力部隊將持長兵器的戰士排在前麵,持短兵器的戰士排在後麵,選派弩機手援救危急。等待敵人攻擊能力下降,再行反擊。
這也是充分利用敵我雙方的條件,造成有利於我的態勢,以扭轉敵衆我寡的不利形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