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把本文的主要觀點歸納如下:

春秋和戰國是中國奴隸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兩個重要曆史階段。

春秋是中國奴隸社會的衰落時期,戰國是中國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轉化的時期。

因此,春秋戰國軍事史與中國的奴隸製社會形態的衰落和瓦解是一致的。

春秋時期中國奴隸製度衰落的主要標誌是天子失權,諸侯坐大,“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後又“自大夫出”。

平王東遷以後,王室六軍瓦解,失掉了統馭諸侯的權力。周代的軍事領導體製,由一元變爲多元。列國普遍擴軍備戰,走上了各自發展的道路,爭相在兼並中擴充實力,並逐步形成了齊、楚、秦、鄭等幾個地方性的“小伯”。

平王晚年力圖振興王室,但力不從心,未能實現這一目標。

桓王繼承祖父遺誌,經過多年醞釀和準備,於公元前707年發動了繻葛之戰,企圖先從製服鄭國入手來實現王室複興計劃。但因奴隸製度的衰落已如江河日下,不可挽回,所以桓王的努力以失敗告終。

王室的地位進一步下降。蠻、夷、戎、狄諸族也爭相入侵中原,諸侯漫無統紀。一時之間,中原大地上階級鬥爭與民族鬥爭表現得十分尖銳激烈。

這一曆史階段可以看成是春秋霸業的序幕。

公元前679年,齊桓公奮起稱霸。他北伐戎狄,南抑強楚,穩定了中原形勢,春秋正式進入霸政時代。

所謂霸政就是中國奴隸社會“方伯”政治的一種表現形式。

齊霸衰微以後,晉、楚兩強於公元前632年發生城濮大戰。晉文公戰勝楚成王,成爲中原霸主。

此後,晉、楚兩強疊勝疊負,展開了近百年的爭霸鬥爭。

其間,楚莊王一度在邲之戰中勝晉,成爲春秋“五伯”之一。

後來,晉景公與楚共王爭霸,爆發晉、楚鄢陵之戰。

又後來,晉悼公“三駕勝楚”,重新爲晉國贏得霸權。

在晉、楚爭霸的鬥爭中,還夾雜著晉秦爭霸、晉齊爭霸,並爆發過著名的秦、晉崤之戰和齊、晉鞍之戰。

在長期的爭霸鬥爭中,中原諸侯的軍權普遍下移於卿大夫。列國內部國君與卿大夫以及各卿族之間矛盾日益發展,曆史進入“禮樂征伐自大夫出”階段。

公元前546年,中原諸侯一致倡議“弭兵”。

從此,中原列國的爭霸鬥爭告一段落,列國普遍轉入內部鬥爭。而地處東南的吳、越兩國則乘勢崛起,先後闖入中原。

吳南下製越,西向擊楚,獲破楚入郢大功,北上伐齊,獲艾陵大捷,終於在公元前482年諸侯的黃池大會上爭得霸主地位。

越王勾踐曾被吳軍打敗,但經“十年教訓,十年生聚”,開始強大,並趁吳北上之機,襲破吳都,於公元前472年消滅吳國。

其後北上爭霸,也爭得了“伯主”地位。

不過,吳、越二霸暴興暴滅,已是春秋霸業的尾聲。

在中原的大國爭霸鬥爭中,侵入中原的蠻、夷、戎、狄諸族勢力漸次被晉、齊、秦、楚等大國消滅,各族也與華夏族融合爲一體了。而中原周邊的各少數民族則沿著曆史的軌跡各自發展著。

春秋時的戰爭主要特點是諸侯兼並和大國爭霸。

這表明當時的大國,不論是晉、楚,還是秦、齊,都不具備統一中國的主客觀條件。爭霸戰爭的主要方式也是沿續傳統的車、步兵結合作戰,不過戰爭的規模則較西周時大爲擴大,列國動輒出動兵車六、七百乘。

隨著春秋時兼並和爭霸戰爭的發展,春秋時的軍事製度也發生了變化。

首先,在兵役製度上,它打破了“國人當兵,野人不當兵”的傳統,開始征召野人當兵,擴大了兵源;其次,軍賦和車乘士卒的軍事編製也隨之變化。還出現了地方都邑(縣)兵和卿大夫采邑家兵。

但是,由於井田製和村社組織的存在,所以,建築在此基礎上的周代“兵農合一”的民兵製度卻始終沒有瓦解。

在春秋時代頻繁戰爭的實踐當中,産生了中國早期的戰略思想和一係列戰術原則,這使那些古老的軍事原則逐漸變得不合時宜。

孫武和司馬穰苴又在吸收前人優秀軍事思想成果和總結春秋戰爭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撰著了《孫子兵法》和《司馬穰苴兵法》。

《孫子兵法》集我國古代兵學思想的大成,是我國古代軍事科學理論的奠基之作。它所提出的一係列帶有普遍性的戰略、戰術原則,不僅在我國古代軍事學術和戰爭實踐中起過指導作用,在今天也仍有借鑒意義,是我們民族古代文化寶庫中的瑰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