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四處張望了一下,隨手拉了一個看起來很懂的路人打聽起來:“嗨,兄弟,你覺得怎麼才能當個樂隊主唱?”
這個後來在他記憶裏已經麵容模糊的路人不知道出於什麼心思,給出了一個相當絕妙(諷刺)的回答:“長得好看,能裝逼,會唱歌,什麼樂器都不會,又不想一個人傻逼地站在舞台上。”
詹姆斯欣然大喜:“太好了,我每一條都符合,這不正是給我準備的活兒嗎?!”○本○作○品○由○思○兔○網○提○供○線○上○閱○讀○
然後,他就愉快地跑去應聘了。
那名隨口亂說的路人事後很可能以為遇到了一個瘋子,或者好忽悠的傻子。
可詹姆斯其實是在用這種外人難以理解的方式給自己打打氣。
現實有時候就像片沼澤地,如果不想黯然沉淪,就要盡可能地讓生活變得多姿多彩一點兒,起碼不要那麼無趣。
曾經碌碌無為的十年時光,也許確實沒能提升他多少智慧,但在這十年裏,唯一值得驕傲的地方,大概就在於成熟的人生態度了——麵對艸蛋生活的超高容忍度、永遠積極向上的樂觀態度,以及……日漸加厚的一層層臉皮!
接下來就是去麵試。
詹姆斯特意去找了找資料,但在互聯網還沒普及的十年前,再怎麼努力翻閱報紙、雜誌,也很難找到真正有用的信息,最後,他心大地決定憑天賦上了(假如真有那玩意兒的話)。
那是一場很簡陋,也不怎麼正式的麵試。
麵試官是兩個年齡不大、經驗也不足的年輕人;麵試地點是在一所小學的空教室裏,這所學校下午低年級會放假,空下來的教室就可以向外租用,租金很便宜。
詹姆斯起初以為會有很多競爭對手。
可實際上,來麵試的隻有他一個人。
“成了,十拿九穩。”他興奮地握拳對自己說。
但糟糕的是,在麵試一開始,他才說了一個自我介紹,其中一名麵試官就認出了他。
“見鬼!吉米萊蒙,怎麼會是你這個白癡?你怎麼會來麵試主唱?”
“別叫我吉米,詹姆斯,叫我詹姆斯。我為什麼不能來麵試?”詹姆斯條件反射地回了一句。
接著,他重新抬起頭,一邊打量那名認出自己的麵試官,一邊在腦袋裏翻找久遠的記憶。
翻找的過程很快。
並沒有用多少時間,他就近乎震驚地喊出了對方的名字:“蘭斯溫菲爾德?你怎麼會跑來玩樂隊?”
“對,沒錯,是我。我想玩就玩了,這是我的樂隊。”蘭斯溫菲爾德簡單地說。
然後,他又很狐疑地問了一句:“我怎麼不記得你以前當過主唱,還經驗豐富?”
“因為我一向比較謙虛,從不四處炫耀。”詹姆斯謹慎地回答。
“少扯淡了,你就是個白癡!”蘭斯的唇角不由自主地翹起來。
“咳,反正來都來了,你一時半會兒也招不到別人,就讓我試試。“
詹姆斯不爽不忙地繼續厚著臉皮自薦:“反正你瞧,這兒也沒多少人來應聘。”
“可我寧缺毋濫。”蘭斯嘴硬地說。
但其實給個機會也沒什麼,他隻是……
別看他們互相認出了對方。
可實際上,他們之間一點兒都不熟。
至於說為什麼能認出對方。
當然是因為他們出自同一所學校,還恰巧是學校裏非常有名的學生。
所有學生在走進那所學校時,第一眼都會看到一個非常大的櫥窗,裏頭會時不時地粘貼了一些的優秀學生的照片和事跡。其中,蘭斯溫菲爾德也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