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2.2財務信息服務
財務信息服務是指由財務信息中介和企業提供的企業財務信息增值服務,具體可分為:資料供給型服務,即讓財務信息使用者能夠借閱、複製所需財務信息;大眾傳播型服務,即對企業財務信息進行整理、加工,以製作發行多種多樣的目錄、索引、文摘、數據庫等;定向檢索型服務,即按財務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查找、調用所需財務信息;研究谘詢型服務,即對企業財務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或從事市場調查、管理谘詢等;代理經紀型服務,如基金公司、期貨經紀公司等可以幫助大量分散、非專業的投資者理財;技術支持型服務,包括企業財務信息係統設計和開發、軟硬件供給和維護、數據存儲和傳輸,等等。
和由企業自己提供的會計信息、財務信息等不同,由財務信息中介提供的企業財務息服務一直是理論界和實務界共同認可的企業財務信息市場客體。而企業財務信息管理能力日益提升,對外提供財務信息服務也成為可能;當然,一般財務信息使用者向企業尋求服務,尤其看重企業結合自身情況來提供服務。“一家公司必須經常從公司以外收集信息來進行內部分析決策並發布外部報告”,“比如說它與整個行業的發展趨勢或某個特定的競爭者(參照公司)相比較,經營情況究竟如何。”
最後,需要提醒廣大財務信息使用者,在任何國家、任何經濟體製下,所需財務信息都很難也不需要全部在企業財務信息市場上有償取得,政府和一些研究機構也提供信息商品和信息服務,且大多是無償的。
6.3.3企業財務信息市場的主體
任何市場都是由市場主體的行為來使其存在和運行的,這樣,市場主體的範圍和特征就決定了市場的基本麵目。研究企業財務信息市場不能不界定、分析其主體。簡單地講,誰是企業財務信息市場參與者?
6.3.3.1企業財務信息市場主體的範圍
企業財務信息市場參與者有:
(1)企業財務信息供求雙方。市場因為市場交換而存在,市場交換發生在買方和賣方之間,即使是最簡單的市場,也絕不會缺少這樣兩個主體,財務信息供給者和財務信息需求者是天然的企業財務信息市場主體。
對應於企業財務信息市場客體,財務信息供給者即企業自己和各種類型的財務信息中介。而財務信息需求者,首先是參與財務治理的利益相關者,如果其信息需求不能由企業財務信息披露滿足,則有可能向企業和財務信息中介購買所需財務信息;其次,財務信息中介為了提供更具競爭力的財務信息服務,在公開可獲得企業財務信息之外,也有可能向企業購買“特殊原料”;再次,企業為了提高企業財務信息管理的效益和效率,也有可能向財務信息中介購買財務信息服務;最後,還有一類客觀信息需求旺盛但表達信息需求隱蔽的財務信息需求者,即企業的競爭對手,他們常常委托其他組織或個人收買所需財務信息。
(2)市場中介。隨著企業財務信息市場的發展,成為一個有眾多財務信息供給者和眾多財務信息需求者參與的市場時,企業財務信息供求雙方都希望以最便捷的方式、最小的代價來完成市場交換,這就形成了他們對最適合交換對象、交換地點、交換方式等的搜尋。而當企業財務信息供求雙方都因為搜尋成本巨大而希望獲得幫助時,勢必出現專業提供介紹服務、場地服務、結算服務、公證服務等的市場中介。市場中介出現意味著企業財務信息市場範圍的擴大,也標誌著企業財務信息市場功能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