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兒童福利院(2 / 2)

隻有為數不多的孩子,到了上學年齡後,因為智力正常,或者通過治療,可以照顧自己了,才會被兒童福利院送進附近的學校去上學。

——福利院的重要職責是收養無依無靠、無家可歸、無生活來源的孤兒,並把他們培養成才。在孤兒成長的不同階段,福利院的工作側重點各有不同。對7歲以前的學齡前孤兒,福利院的工作側重點在“養育”,主要任務是管吃、管穿、管住,滿足孤兒生活需要,使其健康成長。對7歲至16歲的青少年孤兒,福利院工作的側重點在“教育”,主要任務是解決孤兒生活和接受教育問題,促進其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麵全麵展,真正長大成人,成為社會有用之才。

我記得我生活過的那個華城福利院,規模較小,大約隻有四十餘名孩子,其中大多數屬於生活無法自理,需要進行康複治療的孩子,而隻有六個孩子符合可以就近上學的條件。而我和華小月就是這六名幸運兒中的兩個!

我那時名叫華小明,我們之所以都姓華,並非因為我們真的姓華,而是福利院給我們取的名字。因為福利院的大半兒童都是棄嬰,其中相當部分屬於來曆不明的孩子,所以他們的名字,就隻能由社利院取名。因為無名無姓,加之那座城市名叫華城,所以華城福利院就統一給我們取“華”為姓。

從我記事以來,我就一直生活在華城兒童福利院裏。而華小月卻跟我的情況不太相同:她其實是有親戚的,但因為父親病故,母親又離家出走,下落不明,雖然有幾個親戚,卻沒有一個親戚願意收養,所以才被公安機關按照政策和規定將她送進我們福利院來的。

華小月進福利院時是幾歲,我不清楚,也沒問過,但估計應是五六歲左右,因為她進福利院時,我正好已經上學了。我當時在上小學一年級,而她跟我一樣,被福利院送進了離福利院最近的那所小學,也讀小學一年級,因此我們的歲數應相同,或者相差一歲左右。

因為她來我們福利院生活時間並不長,大約隻有半年左右吧,她和我就在同一天被人領養,離開了福利院,所以我對她的樣子才會記憶不深。

但也僅僅是樣子,對她這個人,我卻是一直記得的。因為我們有太多相似的地方:我們在一幫因各種病症,生活無法自理的兒童中間,屬於智力正常的孩子,我們又進了同一所小學,在同一個年級上學,雖然不同班,但我們兩個班級是緊挨著的,因此我們在學校裏也會經常遇見。

本來,我們都是福利院的孩子,又在同一小學、同一年級上學,完全可以一同上學,一同放學的,但在我們那個年代,特別是小學生,都莫明其妙地緊守那道“男女防線”,加之我們心裏都不願被班上其他同學知道,我們跟他們不一樣,我們是福利院的孩子,所以我們之間好像達成某種默契一樣。盡管每天上學時一同出門,但一離開福利院,到了街上,我們就會馬上分開。在學校裏,我們也假裝不認識一樣,見麵不打招呼。放學後,也不關心對方是否放學,就獨自回去。就算在半路上遇見了,也會刻意保持一段距離。

如果福利院的阿姨問我們為何總不一起放學回來,我們的回答基本一樣:因為不同班,所以放學時間不一樣。福利院的阿姨開始還說,你們可以等對方一起回來呀,但問過幾次後,就不再過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