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鄉村,最賞心悅目的景色是:藍天,白雲,一片花草田。不過,我從不認得花草田裏的花,因為到處可見,這花就賤了——鄉下人不當一回事,每回從田塍上走過,大眼不會瞧上一眼。任你嘩啦啦一大片,在東南風的撫摩下,在藍天白雲的襯托下,開得鮮豔、赤裸裸、青春激蕩;任你擺動腰肢,抬起亮堂堂的圓臉,少數的幾朵還會悠揚地飛上天去,完成那個時代的浪漫的旅程,仿佛集體原則下匆匆逃逸的幾個孤單音符,突然間穿破單調的日子,成了我們嘴巴上的傳奇——說來也怪,從不見有人去施肥,種子大把大把往幹涸的田裏撒去,花枝就嫋嫋娜娜地破土了。不多久就鋪滿了——白的、紫的,聲勢浩大,競相怒放——原來黑不溜秋的水田此刻像鋪得筆挺的一塊碩大無朋的花地毯。光腳在地毯上奔跑,耳朵邊呼嘯而過的,除了細細的東南風,高音喇叭送出的革命進行曲,還有六和尚女聲女氣的開會通知。自然啦,還有揉碎在空氣裏的花香,還有蚯蚓、泥咯嘟(類似於青蛙)和螞蝗。蚯蚓和泥咯嘟我不怕,它們是鴨子最好的飼料——有一年我養了六七隻洋白鴨,每天早晨,我就到花草田裏抓這兩樣東西。天蒙蒙亮的時候,花草田裏一片叫聲。我提著一個自編的竹簍,撕開空氣,撕開小蟲子們用翠生生的吟唱織成的網,在田塍上專心致誌地拍泥咯嘟和揀蚯蚓。這時候,柔軟得讓我惡心,腐爛的韭菜葉子一樣的螞蝗爬上我的腳踝。我渾然不覺。我對螞蝗怕得要命。在鄉下,除了蛇,我就怕螞蝗。蛇的花紋有種恐怖的美,我有點怕,又有點想接近。螞蝗不一樣,螞蝗讓我感到有種汗毛豎起的惡心。第一次給螞蝗叮,嚇得我從花草田裏躥起來。螞蝗不會因我躥得高就會自動掉落。它美滋滋地享受我年輕的血液。我頭皮發麻,驚恐地用手一捋,一個圓滾滾的小肉球無聲無息地掉地上。我撿起小石頭剁,剁爛了,地上一攤鮮血。從此,就少下到花草田裏去了。後來,我幹脆穿一雙小套鞋,用長竹竿將鴨子趕到花草田裏,讓鴨子自己覓食。這樣,我就用不著怕螞蝗了,也不用擔心一不小心踩上那些滑膩膩的蚯蚓。可是,由於鴨子肆無忌憚地覓食,躲在花草地裏的泥咯嘟劈啪亂竄,有時就會順著褲管竄入我的套鞋,癢得我難受——這樣的情景畢竟不多,這樣的情景多半是美麗的享受——大太陽高懸藍天的時候,成群的蝴蝶、蜜蜂和蜻蜓就會從天邊飛來,空氣裏彌漫著陣陣香味。那些白色的紫色的花擺弄著向陽的臉,她們友好地款待這一群精力充沛的天外來客。花草田裏過節一樣熱鬧。晴天,就在清香撲鼻的花草田裏,我躺下身,揪來一大把一大把花草,蓋住自己的身體,隻留兩個眼睛,連接著天空中某一朵無心的白雲。我的眼裏灌滿了寧靜的蔚藍色。我迷迷糊糊地做成長的夢……後來,機耕路上開來兩輛拖拉機,下到花草田,乒乒乓乓一陣響,花草田不見了,大地翻身,偌大的田野隻剩一種顏色——大地本身的顏色:褐黑色。東南風依舊呼呼地吹,在早晨,在夜晚,龐大的泥咯嘟軍團依舊奏著樂曲——成群的蝴蝶、蜜蜂和蜻蜓看不到了,翻轉的泥土下,鑽出來的幾株花草的頂端,佇立著孤單的蝴蝶,孤單的蜻蜓——這悲壯的美,幾十年後,還那麼鮮活地保存在我的記憶裏——那麼突兀,那麼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