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不低頭(2 / 2)

徐有功是《鐵麵急先鋒》著墨最多的法官。當多起針對武則天的叛亂被官軍敉平,政治整肅接連展開,各種冤假錯案,牽連千百無辜,徐有功敢於當庭抗辯,挽救了不少人的性命。好幾次,他與武則天麵對麵交鋒,為被誣之人洗刷罪名。很多連坐的家屬,被判發配流放,也因徐有功據理力爭,最終讓武則天不得不“以有功所議斷放”,得以無罪開釋。這樣的情況,多達三百餘例。也因此惹火燒身,他幾度被來俊臣之類的同僚誣陷,遭到過貶職、流放,還被判過死刑。

為什麼在酷吏橫行一派肅殺的政治環境中,還有徐有功那樣的人?盧建榮對此的解釋是本書最有新意的部分。除了武則天的些許容忍,他認為還有幾個原因值得重視。比如北齊以降以迄隋唐之際的教育傳統,包括官學私學,都把法律知識的傳承當作重點,從而培養了大批熟悉成文法典的法學人才,也孕育了具有法條主義性質的新傳統。盧建榮將這百年來的曆史過程稱為揚棄習慣法,走向成文法的“造律運動”。

伴隨著這一曆史過程,司法文化逐漸成為世俗觀念的一部分。冥判信仰的流行,就是明證。徐有功指責來俊臣的時候說:“俊臣乖明主再生之賜,虧聖人恩德之道。”這種典型的宗教論說,背後就有冥判信仰的支撐。

所謂冥判,也即陰間審判。這一觀念產生於先秦,到了隋唐時代,因佛道昌盛而基本定型。“生前作惡,死後受懲”,是為冥報。推而廣之,法官生前斷案不公草菅人命,到了陰曹地府更會遭到閻王的嚴懲,這一信仰對法官的行為有很強的約束力。事實上就在徐有功等人秉公執法之時,大談司法工作倫理的書籍《冥報記》、《冥報拾遺記》和《法苑珠林》廣為流行。其中第一本書的作者正是唐太宗時期擔任過大理寺、刑部和禦史台首長的法官唐臨。

可是為什麼有法律知識和冥報信仰的支持,“智勇雙全”的法官們並沒有創造出一個真正的法治傳統呢?答案很明顯,還不是因為“家天下”的原故。皇權越強大,法律越虛弱。盧建榮也承認,再厲害的鐵麵急先鋒,碰見李世民無不敗下陣來。北魏掌權的胡靈太後將三名抗爭的法官罷免罰薪之後,還以皇帝詔書的形式宣示,古代皇家私設刑堂監獄本屬應該,而今交給司法機構處理隻是為了方便。偏偏爾等拘泥法界的一般做法,亂攀法理,不計利害,這樣的作風活該受此處分。(《魏書·刑法誌》)

盧建榮踐行著敘事史學的傳統,觀點和視角都有獨到之處,可惜文筆欠佳。尤其是書的前三分之一,故事講得淩亂俗淺,反倒是後麵學術一些的部分更好看。他針對餘英時多年,寫了無數批判文字,不知文筆如何,我很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