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火藥的最初應用(1 / 2)

強大戰神——黑火藥 黑色火藥的最初應用

我國發明的火藥的最初使用並非在軍事上,而是用在節日慶祝時候的娛樂表演上。

火藥在娛樂表演上的應用,主要是放爆竹、放煙火,以及雜技演出中的煙火雜技和表演幻術等。舉行這些娛樂活動的方式和規模,曆史上各個時代都不一樣。

清代乾隆年間,北京圓明園以西有一座名叫“山高水長”的樓閣,樓前有寬闊場地,宜於施放煙火。在每年重要傳統節日,皇宮文武百官就在這裏觀賞煙火。

乾隆皇帝觀賞煙火的禦座設在山高水長樓的第一層。在觀賞煙火時,當乾隆皇帝在歡樂聲中就座以後,晚會旋即開始。

首先是文藝節目,有樂隊合奏、摔跤表演、射擊演練、外國藝術家演唱等。

文藝節目結束後,乾隆帝親自宣布煙火戲開始,各木樁上的合子花引藥線同時引燃。頃刻間,隻見無數條金蛇風馳電掣,奇妙的焰火光芒耀眼,萬朵奇花次第盛開,夜空流光溢彩,如同白晝。

接著,身穿貂皮蟒袍的卸前侍衛每人手持合子花,連接燃放,合子內躍出各類人物和花鳥,活靈活現。

當最後一個合子花“萬國樂春台”燃燒時,布置在西廠沿河一線的所有花炮同時點著,頓時萬響爆竹齊發,彙成煙花怒放的海洋。

其實,火藥在研製發明過程中,它的實際應用先是被用於醫療,然後被用於娛樂和表演,後來才擴展到軍事領域。

煙火又稱“煙花”、“焰火”、“花炮”等。節日放煙火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曆史傳統,在新春、元宵或逢重大喜慶節日時,各式各樣的煙花如火樹銀花、魚龍夜舞。

世界上最早的煙火記載當屬西漢時期《淮南子》中“含雷吐火之術,出於萬畢之家”的說法。這便是後來煙花的雛形。這類煙火,火藥劑用量非常少,但足以供炫耀表演幻術之用。

在隋代時,煙火的製作方法已經變得更加複雜,成為宮廷娛樂中禦用的新鮮玩意兒。後來的宋代人高承在《事物紀原》中認為:“火藥雜戲,始於隋煬帝。”

唐代是我國封建社會發展的鼎盛時期,在這段時期,真正意義上的火藥出現了。

唐代京都長安元夕煙火十分壯觀,當時的煙火表演已經形成了一定的規模。不過,由於唐代的火藥製作工藝相對落後,煙花並沒有普及,而爆竹工業卻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

唐代“燃竹驅祟”的方法很普遍。唐代開始有了火藥,人們把硝黃填入竹筒中引火燃燒,其爆裂的響聲更大,威力更強。

據傳,唐代的李畋就是製作硝磺爆竹的始作俑者,民間稱他為“花炮始祖”。唐代人所撰《異聞錄》對李畋其人有過記載。

李畋的驅祟辦法,不是簡單地“用真竹箸火爆之”,而是使用了“硝磺爆竹”,所以才把它當做一件新鮮事而記載下來。硝黃爆竹是爆竹的雛形,這也是“爆竹”一詞最初的來曆。

根據史學家的考證,從遠古至先秦,從漢代至南北朝,再至唐代初期所謂“爆竹”,都還不是用火藥為原料製造的,隻有到了唐代的李畋時期,用火藥為原料的爆竹才開始出現。不過,這還不是紙卷火藥的爆竹,而是用真竹填硝黃製作的。

正如清代人翟瀕在《通俗篇》中寫道:

古時爆竹,皆以真竹箸火爆之,故唐人詩也稱爆竿。後人卷紙為之,又曰爆仗。

翟瀕這段話,言簡意賅地表達了我國爆竹發明的來龍去脈。

至北宋時期,煙火文化初具規模,已經出現了煙火專業作坊和煙火技藝師,煙火技藝經過發展衍化日臻成熟。

藝人們用竹片紮成卷筒,或紮成人或物,將紙卷裹煙火藥劑,用引線點燃,在地上、水上乃至低空幻化為各種五彩繽紛的形象。這種娛樂方式,是民俗節日、戲曲文化娛樂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宋代皇帝也很欣賞煙火、爆仗與戲曲融為一體的聯袂表演。南宋乾道、淳熙年間,皇宮在重大節日前總要買進爆竹煙火。

每當元月十六之夜,煙火燈彩令汴京成為了一座不夜城。繁華景象讓人向往而流連忘返。遊人能在臨安觀賞到“煙火、起輪、流星、水爆”等表演。

《後武林舊事》記載有宋孝宗觀看海潮放煙火的情景,書上說: 宋孝宗觀看八月十八的錢塘江大潮,水軍演習時,點放五種色彩的煙炮等到煙花燃燒的煙散去後,江上已經看不到一艘船了。由此可見,當時的煙火表演規模是十分宏大的。

辛棄疾是南宋時期著名詞人,他曾經寫過一首詞《青玉案·元夕》,其中有一句描繪元夕夜燈彩煙火的名句:“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

這句話把火樹寫成固定的燈彩,把“星雨”寫成流動的煙火。煙火不但吹開地上的燈花,而且還從天上吹落了如雨的彩星,先衝上雲霄,而後自空中而落,好似隕星雨。

令人讀後充滿想象:東風還未催開百花,卻先吹放了元宵節的火樹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