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藥傳向西亞國家(1 / 2)

強大戰神——黑火藥 火藥傳向西亞國家

我國的火藥和火器一經發明,便很快傳遍了阿拉伯世界。用於火藥威力巨大、火器性能良好,因而立刻受到阿拉伯國家的重用和青睞。

阿拉伯國家擁有我國先進科技產品,是中西文化相結合的一個範例,同時也成了火藥和火器傳入歐洲的媒介。

在阿拉伯國家中,北非和中東本來出產製造火藥的重要原料硫黃,但是不知道使用硝。有關硝的知識,是從我國唐代的煉丹術傳去的。

對阿拉伯國家來說,硝是中國的特產,所以硝剛剛進入阿拉伯國家後,被阿拉伯人稱為“中國雪”,被波斯人稱為“中國鹽”。因為硝顏色如雪,味鹹如鹽。

硝在阿拉伯國家最初用於醫藥和煉丹術,用來製造火藥大約始於13世紀初期,這可以從硝在名稱上的變化得知。

曾經到過埃及、北非和兩河流域的醫生伊本·貝塔爾在其著作《醫方彙編》中對硝的注釋為:“這是埃及老醫生所稱的中國雪,西方普通人和醫生都叫‘巴魯得’,稱作‘焰硝花’。”“巴魯得”就是現在阿拉伯文字中的火藥,在中古時期指的是硝。

硝由“中國鹽”、“中國雪”而變成“巴魯得”,不但使硝由我國而至波斯、埃及的傳播路線一清二楚,而且對硝從我國傳入阿拉伯國家後由醫藥和化學用劑的應用轉變為配製火藥、製作火器的過程也顯現得脈絡分明。

這種引起燃燒的硝,是由我國東南沿海經過海路直接傳入埃及的。因為當時我國帆船經常往來於亞丁,這些帆船裝備火器,往返於阿拉伯和泉州之間,埃及的僑民也分布在泉州和杭州等地,他們是這種新發明最好的傳遞者。

根據1249年的阿拉伯文獻,埃及阿尤布朝的國務大臣奧姆萊主持了伊斯蘭國家第一次的製造火藥。在阿尤布蘇丹時期,埃及完成了將硝用於配製火藥、製造火器的初步試驗。

這是火藥進入阿拉伯國家的第一階段,時間在1225年至1248年。在這一階段,煙火和火藥的製造方法由南宋經過海路首次傳入埃及。

火藥傳入阿拉伯國家的第二階段,是在1258年巴格達陷落後,各種火器由元帝國傳入阿拉伯國家。

漢納和法偉在《火炮史》中列舉一種阿拉伯文的兵書《馬術和軍械》,這是由哈桑·拉曼在1285年至1295年間所作。從這本書中可以得知,火藥不但源於我國,就連煙火、火器都是從我國傳入的。

在本書序言中得知,作者秉承父親的遺誌,參考各種專著後寫成此書,書中列舉了大量從我國傳入的火藥配方。如試驗花的成分、雞豆的成分、契丹火輪的成分、契丹花的成分等。

這些火藥和焰火的配方與我國北宋時期的官修軍事著作《武經總要》中的火炮火藥法都很相似,而在時間上已經比我國晚了兩個世紀之久。

我國的火箭和火槍也成為阿拉伯國家最早的火器。在《馬術和軍械》中有一種契丹火槍,槍頭叫做“契丹火箭”,這是采用我國金代飛火槍的方法,而用火箭作為燃燒體。

14世紀初期的另一本阿拉伯軍書《為阿拉而戰》中,記載有用於陸地作戰的火槍和水戰中的火箭,都叫“契丹火箭”。

這是在一根長形契丹火箭上,“安上長而尖的頭,以備水戰”,在戰鬥中,將火箭發射向敵船,“箭頭嵌入船板,便延燒以致無法撲救”。

這兩種契丹火箭,前者是在陸戰時交火用的火槍,後者是水戰時由管形火器中發射的火箭。由於是從管形火器種發射,所以這種火箭已經類似突火槍中的子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