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藥傳向西亞國家(2 / 2)

從契丹火箭在阿拉伯國家用於作戰中我們可以得知,阿拉伯人從一開始就沒有采用弓弩作為發射火箭的工具。這是因為他們擁有燃燒力很強的石油機,使用的火器直接從我國借鑒,得以避免在火器發明過程中必須經過的彎路。

大約在火藥和焰火傳入阿拉伯國家的後半個世紀,即13世紀的晚期,阿拉伯人已經開始使用小型的管形火器火槍了。具體年代,約在1267年至1274年之間,那時蒙古軍隊圍攻襄樊,從伊朗請來回回炮手阿裏海牙和亦思馬因。

這些穆斯林又將蒙古軍隊使用的契丹火槍和契丹火箭傳給伊斯蘭國家,13世紀至14世紀時的西方國家稱中國為“契丹”,所以傳入的火器冠以契丹的名稱。

管形火器傳入阿拉伯國家後,由於威力強大,使用方便,因而這些新型武器立刻受到重用和青睞。

13世紀末期和14世紀的初期,阿拉伯國家將蒙古人傳去的火筒和突火槍加以改進,發展成為兩種新型的火器,稱為“馬達發”。

14世紀的初期在希姆埃丁·穆罕默德寫的兵書中,對這兩種火器都有記載。

一種是一隻木製的短筒,下有把子,筒內裝填火藥,在筒口插上一支箭或安放一個石球,點燃引線後,火藥立即發作,將箭或石頭衝出打擊敵人。這一種火器明顯是出於宋元兩代的火筒。

另一種是一根長筒,先裝填火藥,再將一個能上下活動的鐵餅或鐵球裝入筒中,筒口插箭,引線點燃後,火藥發作,衝動鐵餅或鐵球,將箭射出,射程較遠。

長筒火器的原理出自於1259年南宋時期使用的突火槍,不同之處在於突火槍的子窠是紙製的,阿拉伯國家使用的是用鐵餅和鐵球推動筒口的箭,是一種加以改進的大型火器。

阿拉伯國家傳入我國火藥和火器後,進行廣泛傳播和應用,對阿拉伯世界文明進程產生了重要影響。

[旁注]

兩河流域 即美索不達米亞,原義“河間地區”,也稱“兩河流域”。“美索不達米亞文明”與“兩河流域文明”為同義詞。廣義指底格裏斯河與幼發拉底河的中下遊地區。狹義的僅指兩河之間的地區。兩河流域文明為人類最古的文化搖籃之一,灌溉農業為其文化發展的主要基礎。

子窠 古代裝在突火槍中的火藥彈。紙製,實以火藥,伏以引線,借火藥燃燒產生的氣體推射而出,射擊敵人。所謂“子窠”是用瓷片、碎鐵子、石子之類的東西填充的彈窩,這便是後來管形火器發射彈丸的前身。開日後子彈的先聲,是火器史上的一項重要發明。

回回 泛指回族,或信奉伊斯蘭教的人和國家,也指伊斯蘭教。北宋時期沈括《夢溪筆談》中已出現此詞,一般指回鶻,也有指唐兀,即西夏的。南宋周密《癸辛雜識》與元人所修《遼史》出現如南蕃回回、回回蕃客、回回國、回回大食部等。

[閱讀鏈接]

唐宋時期是我國和敘利亞穆斯林友好往來最頻繁的曆史階段之一,其間約有百餘種中藥材通過回商而輸出到敘利亞,成為了增進敘利亞穆斯林與我國人民友誼的重要物質載體。

伊本·貝塔爾是安達盧西亞穆斯林藥物學家、植物學家,他曾以植物學家的身份遊曆西班牙各地和北非,考察和收集藥物學資料。他曾著有《醫方彙編》一書,其中對硝的注釋,揭示了硝從我國傳入阿拉伯國家的過程,對在阿拉伯國家推動中醫藥學的發展作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