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印度南部的印度教國家維查耶納加爾,明代初期與我國關係密切,鄭和出使西洋時,多次在此登陸,並有政治和貿易往來。
1443年波斯使者到達維查耶納加爾時寫道:“不能不詳述所有各種煙火、爆竹以及各種娛樂表演。”“各種煙火或在維查耶納加爾製造,或從外國進口。總之,在1443年已經使用,可能還在更早的時候就用於節日娛樂。”
16世紀以後,印度出現了軍用火箭。18世紀的印度軍用火箭給英法侵略軍很大的打擊。在發展火箭的同時,印度軍隊也發展了諸如銃炮等其他火器。
東南亞地區指亞洲東南部地區。在我國曆史地理書中通成“南洋”,意指位於我國南方的大洋之中。在我國古籍中又稱為“南海”。
蒙古軍隊在對越南和緬甸等國發動軍事行動的過程中,將火藥、火器的技術傳入這些地區。火藥技術就是在這一階段傳入越南的。越南正當時被稱為“安南”。
安南陳朝的創建者本是我國福建的長樂人,移居安南以漁為業,後創立陳朝。故安南貴族多漢姓如陳、丁、李、黎等,安南知識分子也多通漢字,成為中華文化圈的組成部分。陳朝的後期,安南已經學會製造火藥和火器。
明代建立,安南遣使朝貢,1369年封陳氏為安南國王。後來在征討安南的戰爭中,明代派遣朱能、沐晟、張輔為征南將軍,率領80萬大軍,攜帶火銃神機箭,以對付當地的象陣。
這種神機箭為金屬筒,筒內裝置發射火藥,將箭或鉛彈激發出去,其構造類似火槍。這是明代初期研製的火器,大規模使用在安南戰場。
中南半島上的柬埔寨古代時稱“扶南”、“真臘”,明代時始稱柬埔寨。我國與柬埔寨在元代時的海上交通十分活躍,使者、商人和遊客往來不絕,留下許多記載,其中《真臘風土記》是最重要的一種,其中有真臘京城吳哥宮中觀看煙火的記載,這裏在新年點放煙火爆竹的習慣與我國一樣。
據記載,為製造火藥,柬埔寨還從我國進口硝石和硫黃,“其地向不出金銀,以唐人金銀為第一。五色輕縑帛次之,其次如真州之錫蠟、溫州之漆盤、泉州之青瓷器,及水銀、銀珠、紙張、硫黃、焰硝……”
這說明13世紀時我國的硝石和硫黃作為重要的出口物質而遠銷外國。
東南亞地區我國火藥和火器的傳入,主要是通過我國古代的海外移民以不同途徑傳播的。
元代和明代時稱泰國為“暹羅”,是我國與印度和阿拉伯進行海上貿易的必經之地。泰國由於華僑眾多,在每年的除夕和新年有燃放焰火和爆竹的習慣,曼穀的皇宮每年除夕也燃放爆竹,以驅邪迎新。
泰國在速可台王朝時每年5月都在王宮前燃放煙花和爆竹,說明泰國從13世紀以後也掌握了火藥技術,無疑這些技術來自我國。
在泰國北部靠近老撾的地區,每年除新年燃放焰火外,還在春秋之交的火把節時還點放火箭,人們載歌載舞,以期望稻米豐收。
而同老撾接壤的我國雲南境內的少數民族,也有同樣的風俗,這說明了火藥技術從我國西南通向泰國的陸路傳播的路線。
明清時期,海外華人中不乏海盜之輩,在未開發的地區、在自然環境極為惡劣的地區進行貿易,商隊的武裝也是必要的。部分海盜集團在海外的活動,客觀上帶有將先進的火藥火器傳播於海外的內容。
潮州海盜首領林道乾,嘉靖年間在閩粵兩省海麵從事海上走私,然後到台灣、越南等地貿易,活動足跡幾乎遍及東南亞。後為明代軍隊所打擊,在大陸無法立足,輾轉於台灣和東南亞各地。
林道乾最後在泰國定居,建道乾港,繼續擴展海外貿易。至今泰國尚有許多林道乾的傳說,其中重點是幫助當地政府掌握火炮的鑄造技術。
泰國在1593年的柬埔寨戰爭時,雙方都使用了火箭。緬甸與雲南接壤,起火藥技術也是從中國傳入的,並在19世紀抵抗英國侵略軍的戰爭中使用了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