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楊乃武與小白菜案(3 / 3)

得到了口供,胡瑞瀾還沒有就此高枕無憂。此案因為案情變幻反複,審理多次,其間犯人、證人供詞多有矛盾之處,為了讓案件盡快了結,成為定讞,他很是費了一番心思。比如,有證人說同治十二年八月二十四日葛品連因醃菜遲誤毆打小白菜,小白菜自剪其發欲出家為尼,楊乃武聽聞後前往探問,走到王家門口見房內人多,沒有進去就返身而回;但又有證人說看見楊乃武在小白菜房中調情,被葛品連撞見後,楊乃武逃走,葛品連一怒之下毆打小白菜,鄰居前來勸解時,葛品連借口說是因小白菜沒有醃菜。這兩種說法差別很大,胡瑞瀾經過考慮後,改成“該日雖為醃菜遲延爭鬧,實為與楊奸情引起”。又如,葛品連母親喻氏懷疑兒子死因盤問小白菜一節,喻氏先是說小白菜拒不招認謀毒情節,後來又說從小白菜口中盤出與楊乃武勾結謀毒情形。前後說法不一,明顯矛盾,胡瑞瀾改為“葛畢氏初則言語支吾,繼稱楊乃武交給流火藥”。這樣,經過刻意的修飾後,整個結案報告的漏洞均被彌補,看起來天衣無縫。

光緒元年(1875)十月初三,胡瑞瀾將案件審結上報朝廷,稱此案沒有冤情,擬按原審判罰定罪:葛畢氏以因奸同謀殺夫罪,擬淩遲處死;楊乃武以奸夫起意殺死親夫罪,擬斬立決,又以作假呈詞京控,罪加一等;錢寶生擬以私賣砒霜致成人命罪,擬杖八十;王阿木以強令錢寶生遞交悔呈,又為葉楊氏作保京控,與王廷南、姚士法等擬杖八十;楊恭治、吳玉琨等為楊乃武具呈作證,遞具公稟,因不知楊乃武因奸謀命情事,與並未通奸之何春芳,並未詐贓之阮德,均不予追究罪責。

除了結案報告外,胡瑞瀾還向朝廷上呈了《招冊》,即包括案犯楊乃武、小白菜的供詞和沈喻氏、王林、錢寶生等證詞在內的詳細記錄。本來按照慣例,總督巡撫審理的死刑案件隻需呈報審結報告,不需要人犯供述和證人證詞。胡瑞瀾這樣做,自然是為了表示自己秉公執法,沒有徇私舞弊。

由於胡瑞瀾審理此案是以欽差的身份,案件審結後,原承審官員均如釋重負,彈冠相慶,還設宴賓客,都以為此案曆經七審,鐵證如山,不會再有反複了。然而,楊乃武案當時已經眾所矚目,成為輿論的熱點話題。而案情牽扯進來的兩方力量,一派是握有重權的浙江巡撫及湘軍勢力,一派是手無寸鐵的小民。在大多數人的心中,自然而然地同情弱者,不少人更是堅信這是一樁酷刑下造就的冤案。沒想到被寄予厚望的胡瑞瀾最後審理的結果,依舊是維持小白菜淩遲處死、楊乃武斬立決的原判。《申報》將胡瑞瀾的審結報告予以報道後,朝野一片嘩然,輿論洶洶,憤憤不平的人數不勝數。

光緒元年(1875)十月十八日,戶部給事中邊寶泉率先發難,上奏揭發胡瑞瀾與浙江巡撫楊昌浚素來交好,胡瑞瀾辦理楊乃武案時“外示嚴厲,中存偏袒”,有官官相護的嫌疑。尤其在關鍵環節上,胡瑞瀾沒有詳加追究:一來是因為胡瑞瀾本職掌學政,沒有辦過刑事案件,抓不住要害;二來胡瑞瀾為楊昌浚的下屬,其考成決定於楊昌浚,他當然不敢翻案得罪楊昌浚。為了表示公正,邊寶泉建議該案應該交給刑部從頭審理。

這位邊寶泉倒跟前麵那位刑部給事中王書瑞不同,並非浙江籍官員。他原籍奉天遼陽,其祖先隨清軍入關,屬鑲紅旗漢軍籍。在嚴厲防範漢人的清王朝,邊寶泉可謂是朝廷的親信一派了。甚至當年風雲人物直隸總督李鴻章獻瑞表,他也敢上書揭發李鴻章其人妄言妄為,不過是媚上取寵。

邊寶泉奏疏上後,不但得到百姓的一片叫好聲,還得到了許多官員的鼎力支持。當時懷疑楊乃武案案情可疑的除了浙江籍官員夏同善外,還有大學士翁同龢(江蘇常熟人,光緒皇帝老師)、刑部分管浙江司刑獄的司官林拱樞(林則徐第五子)等官員,因而支持將楊乃武案交給刑部複審的官員勢力很大。但出人意料的是,慈禧太後卻沒有批準,理由是按照清朝慣例,刑部作為職掌全國刑獄的部門,事務極為繁忙,凡外省審理過的案件,不能再遞交到刑部重新審理。不過,慈禧太後雖然否定邊寶泉的提議,但卻同意將此案案卷交給刑部詳細審研,看是否有可疑之處,一一標出後,再交胡瑞瀾進一步查究明晰。顯然,這既是懾於朝野的輿論壓力,也有慈禧太後複雜的心理矛盾。

江浙是朝廷賦稅重地,也是慈禧太後心中最深的痛。自太平天國平定,江浙之地一直為湘軍所把握,成為朝廷的心腹大患。清廷曾經想努力改變湘軍坐大一方的局麵,並為此采取了種種措施,然而隨著同治九年(1870)七月兩江總督馬新貽在南京遇刺,朝廷從湘軍手中奪回江浙的計劃徹底破產。盡管湘軍鼻祖曾國藩不久後去世,但江浙地方實權長期把握在湘軍一係手中,即使是中央政令,也經常有力所不能及的時候。楊乃武小白菜案為浙江封疆大吏親自審定的要案,如果輕易發到刑部複審,那些浙江地方官員如何能服氣?浙江巡撫楊昌浚為湘軍重要將領,在已經七審七決的情況下再懷疑他的審案結果,湘軍那些人會不會又認為朝廷是有意針對他們?就算楊乃武小白菜有冤情,考慮到種種不穩定的因素,慈禧太後也不願意輕易與地方失和。但另一方麵,如果真的是冤案,也許反倒是向湘軍下手的一個機會。正是在這種矛盾的心態下,慈禧太後這才同意將案件發給刑部審查。

刑部接到案卷後不敢怠慢,抽調大量人手日夜閱覽材料,目的隻有一個——那就是找出疑點。很快,一些疑點被羅列出來,如楊乃武向錢寶生購買砒霜,錢寶生作為最重要證人,卻僅僅被餘杭知縣劉錫彤傳訊過一次,其後各次審訊均未提鞫,也從來沒有讓楊乃武與其當麵對質,這豈不是太不合情理?

刑部提出的疑問被發給浙江學政胡瑞瀾,要求他如實答複。胡瑞瀾本來就是個學者,擅長文字上的功夫,立即上了一篇長奏,不但回答了刑部的疑問,還對所有疑問都做了細致彌縫,整個案件看起來更加無懈可擊。

因為眾人心中已經認定楊乃武案是冤案,而朝中大臣為了迎合慈禧太後想借機對浙江官員下手的人大有人在,胡瑞瀾這種答複當然不能令人滿意,質問他的聲音此起彼伏。

就在這個時候,經手楊乃武案的重要人物浙江按察使蒯賀蓀突然於光緒元年(1875)十二月初二病死。不久前,蒯賀蓀之子也因病而死。街頭巷尾將其父子之死與楊乃武案聯係起來,為此議論紛紛,滿城風雨。

紅頂商人胡雪岩也沒有停止對此案的關注。在他的努力下,翰林院編修夏同善召集了在京任職的浙江籍官員,發動大家要為家鄉做實事,當然,這實事就是要為楊乃武翻案。如果楊乃武冤情不得昭雪,整個浙江的讀書人都將沒有麵子。在夏同善的號召下,浙江籍京官包括內閣中書汪樹屏、羅學成,翰林院編修許景澄,戶部主事潘自疆,吏部主事陳其璋,戶部主事張楨、何維傑、周福昌、吳昌祺、徐世昌、徐樹觀,刑部員外郎鄭訓承、(汪樹屏兄長),刑部主事濮子潼、戚人銑,工部員外郎吳文諤、邵友濂,工部主事梁有常共十八人,聯名寫了一份呈詞。其中舉出了楊乃武一案中種種可疑之處,還增加了他們聽聞來自家鄉的消息,要求朝廷將此案交給刑部審理,並昭示天下,以釋群疑。又說此案如不平反,浙江將無一人肯讀書上進矣。呈詞由二十八歲的浙江餘杭人李福泉呈遞到都察院。

十八名官員聯名呈控非同小可,都察院立即奏報給慈禧太後。慈禧太後尚在猶豫不決之時,與夏同善關係親密的刑部侍郎袁保恒(河南項城人,袁保慶堂弟,袁世凱叔父)與大學士翁同龢也上奏疏指出胡瑞瀾結案報告中疑點重重,如果再要胡瑞瀾重審,隻能適得其反,他必然全力掩蓋案件中的漏洞和疑點,彌縫周圓,隻有將此案發刑部重審,這才能秉公論斷。慈禧太後見楊乃武案已經轟動天下,又有這麼多的浙江籍官員支持重審,疑慮被打消了,當即同意將此案發到刑部重審。刑部尚書皂保和桑春榮接奉諭旨後,不敢拖延,一麵組織官吏閱覽此案的全部卷宗,一麵通知浙江巡撫楊昌浚,將有關犯人和證人押解到北京刑部。此時,已經是光緒二年(1876)的正月。

然而,光緒二年(1876)正月十六,楊乃武一案中重要的證人錢寶生突然在杭州大獄中暴斃身亡。事情發生在最關鍵的時刻,錢寶生之死自然引來多方猜測。浙江巡撫楊昌浚和浙江學政胡瑞瀾上報說錢寶生是在獄中病故。但有衙役說錢寶生是自縊身死。也有曾與錢寶生同獄的犯人出獄後說,錢寶生是餘杭知縣劉錫彤和杭州知府陳魯聯合買通獄吏殺死的,為的是殺人滅口。《申報》的報道則說胡瑞瀾為答複刑部疑點,曾將錢寶生提杭州審訊,之後派差役押解其回餘杭縣,錢寶生回到家中,突然腹痛如絞,隨即病故。

不論事實的真相如何,直接證人錢寶生一死,給審案帶來極大的影響。無奈之下,隻好由錢寶生的母親姚氏和藥鋪店夥楊小橋作為替補證人。在臨出發前,楊乃武家人找到楊小橋,送上銀洋六百元,不求其他,隻求他能說實話。

因為擔心路途上再出意外以及犯人、證人串供,押解分批進行。最先被押解上路的隻有小白菜一人,她坐在囚車當中,枷鎖鐐銬加身,四周都是戒備森嚴的兵丁衙役。雖然是生平第一次踏上了遠途,但前方不知道什麼樣的命運在等待著她,心情之淒涼可想而知。當時輿論雖然支持翻案,但無論是官員還是百姓,同情的均是楊乃武,對攀誣楊乃武的小白菜則極盡辱罵鞭撻之能事。《申報》更是公然報道她“本為土娼”,並不是葛品連明媒正娶的妻子,她一個人下毒謀害了丈夫葛品連,又誣陷素有仇隙的楊乃武,作為報複。相比於楊乃武備受憐憫關注的處境,她可謂千夫所指了。

第二批押解的是證人,包括喻氏(葛品連母)、沈體仁(葛品連繼父)、王氏(小白菜母)、王心培、何春芳、姚氏(錢寶生母)、店夥楊小橋等,一共數十人。浙江巡撫楊昌浚曾以姚氏患有癲癇病、王氏有年幼女兒為借口,請求免提二人進京,隻寫出證詞畫押即可。但被刑部斷然拒絕。

楊乃武被單獨安排在第三批。一路上,他和小白菜的刑傷都得到了治療,這是因為之前胡瑞瀾等人均上報說沒有動用酷刑。因為刑部的嚴密關注,沿途均由當地官府照顧,路上倒是沒有出什麼差錯。

光緒二年(1876)三月二十七日,第二批上路的證人抵達北京。在按照慣例搜身時,刑部人員從葛品連的母親喻氏身上搜出一張字條,寫著“刑部司員文起暨浙江糧道如山宅內居住之劉殿臣,餘杭縣署內薑位隆懇托”的字樣。因為字條中涉及刑部官員,刑部立即如臨大敵,審問喻氏字條從何而來。喻氏說是家鄉餘杭的遠親薑位隆所寫,擔心她來北京後無依無靠,讓她投靠文起和劉殿臣。調查後,發現刑部司員中並沒有一個叫文起的人,隻有個叫文超的。因為楊乃武案情重大,刑部不敢疏忽任何一個細節,為了證實喻氏的話,竟然發告示在全國通緝劉殿臣和薑位隆。後來才知道,薑位隆本來要寫的是“文超”,粗心寫成了“文起”。此事弄得風聲鶴唳,草木皆兵,不過最後隻是虛驚了一場。經查,文超、劉殿臣和薑位隆均與案件無關。

有意思的是,這次檢查還查出了證人詹善政並不是真的詹善政,原來詹善政不願意進京作證,已經潛逃躲避起來,改由楊乃武嶽母張氏家的幫工王順發頂替。經過一番折騰後,詹善政最終還是被緝捕,押解進京。

等到涉案人員全部抵京後,刑部舉行了一次大審,又叫三法司會審,指由刑部主審,都察院、大理寺會審。主審官是刑部尚書桑春榮和皂保,發話訊問的是刑部浙江清吏司郎中剛毅和另一位都察院刑科主事。當時趕到刑部署中觀審的官員不計其數,“觀者如堵”,後來者連插足的地方都沒有。然而在審訊過程中,大堂上下鴉雀無聲,眾人無不傾耳細聽案情經過。可見這一案件當時受矚目的程度。

犯人一帶上來,就明顯有受過酷刑的痕跡,這一點與之前楊昌浚具題、胡瑞瀾上奏中所說的並無刑訊一節顯有不符。因為楊乃武的膝蓋受過刑,還沒有痊愈,無法下跪,審訊官破例允許他坐在地上回答。楊乃武知道這是他最後的機會,於是就推翻前麵的口供,說出了自己案發時根本就不在餘杭,後來承認有罪,都是畏刑誣服。仇

到小白菜時,她開始尚不敢翻供。姿色出眾的她雖然一再受刑,很是憔悴,但依舊還是能見到昔日風韻。審訊官見她畏懼,料到是怕上刑,便溫言安慰,鼓勵她照實直說。小白菜終於鼓足勇氣,說隻以為丈夫病死,不知丈夫是服毒,毒藥從哪裏來的也不知道,楊乃武並沒有給她毒藥,二人也無奸情。

其他證人也均據實作證。錢寶生母親姚氏和店夥楊小橋均說藥鋪從來沒有進過砒霜,也沒有見過楊乃武。尤其是仵作沈祥供認,驗屍時並不能確認葛品連是中砒霜而死。形勢急轉直下,開始對楊乃武、小白菜有利。為了確認葛品連的死因到底如何,刑部緊急調運葛品連的屍棺到北京,準備重新勘驗。路途遙遠,為了防止屍棺被調包,刑部進行了嚴密的防範,派出兵丁押送,並在棺材上貼上封條。

光緒二年(1876)十二月初九,葛品連屍棺運抵京城,停放在朝陽門外的海會寺前。刑部尚書皂保率領刑部官員,偕同五城兵馬指揮等地方官,在海會寺前當眾開棺驗屍。犯人和所有證人也都被押到現場。楊乃武和小白菜身穿紅色囚衣,被關在一旁的木籠當中。由於影響巨大,前來觀看開棺驗屍的人山人海,甚至還有一名法國記者。

刑部選調的荀義、連順都是當時北京最有名望的老練仵作。二人打開棺材後,發現屍體皮肉已經腐爛殆盡,隻剩下骨殖。如果是中毒,骨殖應呈青黑色。二人由上至下仔細詳驗,發現葛品連鹵門骨,胸部龜子骨、牙齒、牙齦、手指、足趾骨尖及周身大小骨殖均呈黃白色,並無砒霜中毒的跡象,屍骨經過蒸煮也沒見異常,與《洗冤錄》所載正常病死符合。最後得出權威結論:葛品連確係因病而亡,並非中砒霜之毒而死。

結果一經宣布,現場歡聲雷動。法國記者急忙跑到木籠邊,對楊乃武和小白菜喊道:“無毒!無毒!”據說後來這位法國記者還到浙江采訪過楊乃武,並在國外媒體上作了報道。

刑部官員又當眾詢問餘杭知縣劉錫彤、仵作沈祥當時勘驗情況。二人承認,原來勘驗時,試毒銀針並未按要求用皂角水反複擦洗,不符合朝廷規定的檢驗程序;沈祥向劉錫彤隻報服毒而死,卻未報何毒致死。

至此,案情已經基本清晰。

光緒二年(1876)十二月十六日,刑部尚書皂保命將所有犯人、證人帶到大堂,環跪一圈,當麵對質。在眾目睽睽之下,沒有人敢再說假話、作偽證。全案的來龍去脈,始末經過,至此全部水落石出。曆時三年,經過七審七判的疑案,屢經曲折,柳暗花明,至此終於大白於天下。

楊乃武小白菜一案真相大白後,剩下的就是結案量刑的問題。對於犯人、證人還好說,對於之前曆次承審官員的處理就是個難題了。尤其是楊昌浚、胡瑞瀾這樣的一品大員,身後還有湘軍做靠山,要下決心查辦,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說之前的黨爭還隻是潮流暗湧的話,隨著案情的明朗,朝中大臣很快就分成了兩派,派係爭鬥公開化了。

一派以大學士翁同龢、翰林院編修夏同善、張家驤為首,主張對浙江承審官員嚴懲不貸。這一派多是浙江、江蘇人,稱為江浙派。又因為大多是文臣諫官,因而又被稱為朝議派。

另一派則認為刑部審驗不足為憑,應該維持楊昌浚、胡瑞瀾原判。這一派以湖南、湖北籍大臣居多,稱兩湖派。因掌握地方實權,又稱為實力派。不過他們的首腦人物,並非兩湖人士,而是貴州平遠人丁寶楨。

丁寶楨的出現十分富有戲劇性。他當時任四川總督,剛好回京城辦事,聽說刑部在海會寺當眾開棺驗屍後,立即氣勢洶洶地趕去刑部,斥責刑部尚書桑春榮老耄糊塗,說葛品連已經埋到地下三年,毒氣早已消失,不能憑屍骨呈現黃色就認定不是中毒死亡,而是應該維持楊昌浚原判。還大發雷霆說:“這個鐵案如果要翻,將來沒有人敢做地方官了,也沒有人肯為皇上出力辦事了。”當時桑春榮已經寫好了參革各承審大員的奏疏,丁寶楨聲色俱厲的態度當即就把他嚇壞了,竟然當場答應先壓下奏疏,慎重研究後再說。

丁寶楨聲名鵲起、令天下人刮目相看是在同治八年(1869)。那一年的七月,慈禧太後派親信太監安德海出京,被當時還是山東巡撫的丁寶楨抓住後就地正法。因為這一件事,京官都十分畏懼丁寶楨。更有一種傳說廣為流傳,說在背後支持丁寶楨的就是恭親王奕訢和慈安太後。正因為如此,丁寶楨大鬧刑部、直接介入楊乃武小白菜案令局麵更加複雜化,此時已經不僅僅是中央朝廷與湘軍軍事集團之間的爭鬥那麼簡單,傳說恭親王奕訢和慈安太後均有意趁此機會打壓慈禧太後,所以丁寶楨才氣焰極盛。

正因為涉及種種勢力,慈禧太後一時之間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無論偏袒哪派,另一派都不會答應。就在這位帝國的最高執政者猶豫不決的時候,都察院禦史王昕上了一道奏折,這就是著名的《奏楊乃武葛畢氏冤案折》。奏折全文如下:

伏讀本月(光緒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上諭:刑部奏承審要案複驗明確一折,浙江餘杭縣民人葛品連身死一案,該縣原驗葛品連屍身係屬限毒殞命,現經該部複驗,委係無毒因病身死,所有相驗不實之知縣劉錫彤,著即行革職,即著刑部提集案證,訊明有無故勘情弊,及葛品連何病致死,葛畢氏等因何誣認各節,按律定擬具奏。欽此。仰見我皇上欽恤用刑,慎重民命之至意。臣愚以為期罔為人臣之極罪,紀綱乃驅下之大權。我皇上明罰敕法,所以反複求詳者,正欲伸大法於天下,垂炯戒於將來,不止為葛畢氏一案雪冤理枉己為。

伏查此案奉旨飭交撫臣詳核於前,欽派學臣複審於後,宜如何悉心研鞫,以副委任。萬不料徇情枉法,罔上行私,顛倒是非,至於此極。現經刑部勘驗,葛品連委係因病身亡,則其原定供招證據盡屬捏造,不問可知。夫借一因病身亡之人,羅織無辜,鍛煉成獄,逼以淩遲重典。在劉錫彤固罪無可逭,獨不解楊昌浚、胡瑞瀾身為大臣,迭奉嚴旨,何忍朋比而為此也。胡瑞瀾承審此案,熬審逼供,唯恐翻異,已屬乖謬。而其前後複審各折片,複敢狂易負氣,剛愎估終,謂現審與初供雖有歧異,無關罪名出入,並請飭下各省著為律令。是明此案盡屬子虛,飾詞狡辯,淆惑聖聰,其心尤不可問。而楊昌浚於刑部奉旨行提人證,竟公然斥言應取正犯確供為憑,紛紛提解,徒滋拖累。是直謂刑部不應請提,我皇上不應允準,此其心目中尚複知有朝廷乎?臣揆胡瑞瀾、楊昌浚所以敢於為此者,蓋以兩宮皇太後垂簾聽政,皇上衝齡踐,大政未及親裁,所以藐法欺君,肆無忌憚。此其罪名,豈止如尋常案情專欲故人誤入、已決未決比例輕重也?

臣唯近年各省京控,從未見一案平反,該督撫明知其冤,猶以懷疑誤控奏結。又見欽差查辦事件,往往化大為小,比小為無,積習瞻徇,牢不可破。唯有四川東鄉縣一案,該署督臣文格,始而回護,繼而檢舉。設非此案在前,未必不始終欺飾。可見朝廷舉動自有風聲,轉移之機正在今日。臣亦知此案於奏結時刑部自有定擬,朝廷必不稍事姑容。唯念案情如此支離,大員如此欺罔,若非將原審大吏究出捏造真情,恐不足以昭明允而示懲儆。且恐此端一開,以後更無顧忌,大臣尚有明比之勢,朝廷不無孤立之憂。臣唯伏願我皇上赫然震怒,明降諭旨,將胡瑞瀾、楊昌浚瞻徇欺罔之罪,予以重懲。並飭部臣秉公嚴訊,按律定擬,不得稍有輕縱,以伸大法於天下,以垂炯戒於將來。庶幾大小臣工知所恐懼,而朝廷之紀綱為之一振矣。

這道奏折語氣尖銳,除了彈劾胡瑞瀾等承審官員“羅織無辜,鍛煉成獄”外,更是巧妙地把胡瑞瀾的膽大妄為歸結為欺負“兩宮皇太後垂簾聽政,皇上衝齡踐,大政未及親裁”。慈禧太後讀到奏折後,勃然變色,終於下定了決心。

光緒三年(1877)二月十六日,最後的結果終於顯現,刑部向兩宮皇太後和光緒皇帝上奏本案審理結果,擬處餘杭知縣劉錫彤革職,從重發往黑龍江效力贖罪,因清律規定年逾七十的罪犯可以以銀贖罪,當時劉錫彤年過七十,判決還特別規定他不準收贖;生員陳湖(陳竹山)已在監獄病死,免予追究;仵作沈祥杖八十,徒二年;門丁沈彩泉杖一百,流放兩千裏;杭州知府陳魯,寧波知府邊葆城,嘉興知縣羅子森,候補知縣顧德恒、龔世潼、鄭錫滜均革職;按察使蒯賀蓀已病故,不論;訓導章濬(即章綸香)革職;喻氏(葛品連母)杖一百,徒四年,須交銀才能贖罪;王心培杖八十;錢寶生已經病死,免予追究;薑位隆、劉殿臣各笞四十。

對於浙江巡撫楊昌浚、學政胡瑞瀾,二人均是從一品官員,刑部不敢擬處,而是“恭候欽定”。奏折遞上去的同一天,諭旨下達,將楊昌浚、胡瑞瀾二人即行革職。

對於本案的兩個主要人物,楊乃武與小白菜雖無通奸,但同食教經,不知避嫌,並在申冤訴狀中誣陷何春芳等人以脫己罪,杖一百,被革舉人身份不予恢複;小白菜因與楊乃武同桌共食、誦經讀詩,不守婦道,致招物議,杖八十。

至此,曆時三年半、轟動全國的楊乃武與小白菜案結束。

一件沒有殺人犯的葛品連病死案,卻導致自巡撫、學政至司道府縣被革職者十六人,鐫級撤任被議者十餘人,號稱百年以來的巨案。有人為此歎道:“此案所以成為軒然大波者,良非無故。蓋其中有科名門地之爭,官民之爭,省籍成見之爭,內外官之爭,尤大者為疆吏枉法欺罔朝廷之問題……各方鉤心鬥角之態可掬。”(黃濬《花隨人聖庵摭憶》)可謂一針見血的精辟點評了。

光緒三年(1877)二月底,京師寒風凜冽,備受身心折磨的楊乃武與小白菜終於走出了刑部大牢,重獲自由。楊乃武的家人和親朋好友都早已經等候在門口,當他看到為自己曆經艱辛的姐姐楊菊貞和妻子詹彩鳳時,忍不住淚如雨下。對於那些危難之中幫助他的朋友,他隻能用伏地叩拜來表示感謝。

而一邊的小白菜就顯得形單影隻了,沒有一個親人來迎接她。她本來也不在意他們,此時她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走過去對楊乃武說上幾句話,表達她的愧疚之情。然而,當她看到楊乃武形容枯槁、雙腿已經殘廢時,再也沒有勇氣。她默然轉身離開,淚水無聲地流過了她的臉頰。

楊乃武後來去拜會叩謝在京的浙江籍官員,有的人見他,更多的卻是不見他。對此,楊乃武也無話可說。這已經不是人情冷暖的簡單問題,那些人幫助他,有出於同情的,也有要趁機搞政治鬥爭的,但無論如何,終究是幫了他的。

之後楊乃武回到餘杭老家。他家人為了救他,已經變賣了所有家產。靠著胡雪岩的資助,他重新開始了生活,以養蠶種桑為生。在他的悉心培育下,其所育“風采牡丹,楊乃武記”蠶種竟然成為名種,遠近都來購買。對於親身遭受的冤獄,楊乃武並沒有忘記,曾將此案的邸報抄錄下來,還將案情經過補寫了日記。可惜後來這些珍貴的當事人的第一手材料均散失。不過其妻詹彩鳳生有一子一女,兒子名楊卿伯,女兒名楊濬。楊濬後來根據自己記憶中的父親所寫的日記,寫下了《記我父楊乃武與小白菜的冤獄》。本章中不少細節均根據這篇文章而來。民國三年(1914),楊乃武病故,終年七十四歲,葬於餘杭西北舟枕鄉安山村附近。

小白菜回到餘杭後,公婆和生母都不再接納她,孤苦無依的她隻好到餘杭南門外石門塘準提庵出家為尼,法名慧定。因庵裏香火不盛,隻好以養雞種菜為生。從此,小白菜就在晨鍾暮鼓、青燈蒲團中了卻殘生。

終究還是悲多歡少的結局。她有時候還是會情不自禁地想到楊乃武,回首前塵往事,不由得恍然如夢,其實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得到過哪怕一點點他的心。“花徑塵香鳥自啼,屧廊人去苔空綠”。這,大概就是命運的安排吧。

民國十九年(1930),小白菜圓寂,終年七十五歲,葬於餘杭東門外的文昌閣。據說臨死前她托人寫了一張字紙,大意是說:“楊二爺蒙天大不白之冤,人身受盡殘酷摧殘,遭終生之殘,此時此事,終生難忘。均我所故,均我所害。二爺之恩,今生今世無法報答,隻有來生再報。我與二爺之間絕無半點私情,純屬清白。後人如有懷疑,可憑此字條作證。”可見她至死也沒有忘記楊乃武。

死者已逝,楊乃武和小白菜一案被編成戲曲,從此流傳民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