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學生不可能考好,他們總是隔三差五地輟學,家裏有了一點錢就來念兩天書,沒錢了就卷書包回家。大部分學生是出了校門就再也回不來了。期中因為交不起280塊錢學費,初二年紀一次輟學48人。我的班上走了10個。我去了一個學生家裏,他的父親對我說,要我兒子去念書也可以,你替他交學費吧。我隻能回來了。在我的學校裏,冬天幾乎所有的學生都穿著廉價的舊黃軍大衣,站在僵硬的操場上像一棵棵枯死的老樹,在寒冷裏麵無表情。他們不知道怎樣展開自己的表情,枯燥的大衣抹殺了他們的性別。那個時候我就打算不幹了。我覺得我不像老師,倒像個集中營的看守。現在學期快結束了,校長在會上強調,班主任必須把輟學的學生找回來考試,否則我們的試卷數量與學籍上的人數不符,這個責任誰都擔當不起。我要在考試之前周遊全鎮,到所有輟學的孩子家跑一趟,和他們約好什麼時候來到教室裏考試,然後親眼目睹他們如何隨心所欲地交上一份價值3分或者5分的試卷。他們過早地從中發現了生活背麵的樂趣。
我在辭職報告上說,我堅持不到考試了,我必須今天就辭職。
“那你就回家種地吧。”母親用鼻子跟我說話。
“你還怎麼出門?”
這是父親憋了半天才說的第一句話。他的意思很明白,我好歹是小葫蘆街上的第一個大學生,是吃國家飯的,現在飯碗丟了,這麵子怕是掛不住了。
“我覺得教書很累,”我在飯桌上作了總結發言,把飯碗推開準備去自己的房間。
“比下地幹活還累?”母親說,“不就是站著說大半個小時的話麼?百靈從來不說她累。”我走到院子裏又聽到母親說,“你回家種地,百靈怎麼辦?”
我怎麼知道。百靈全名何百靈,說不清是否算是我的女朋友。在村莊後麵的小葫蘆小學當老師,中學和我、餘天南同學,坐在我們前排,和胖子年勇同桌。我那時侯很喜歡她,我猜她也喜歡我,所以我們一直有來往。做了小學教師後,沒事了就來幫我父母點忙。母親顯然早把她當成兒媳婦了,盡管我們什麼都沒說過,也沒表示過什麼。我也不知道她是否願意做我老婆,不過我倒是很喜歡她,越來越喜歡了。就這樣。
祖母也跟著我出了門,踮著小腳送給我一塊西瓜,“先吃了再說”,她說,一隻手按住頭上的用紗布改造成的白手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