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熊57(1 / 1)

(第四部分) 【承諾】

和魏曼認識了半年之後,他向我表白了,很鄭重其事地等在公司門口,有著像少年一樣的拘謹。

我也已經是二十過頭的年紀了,媽媽希望我能遇到一個不錯的人,然後結婚生子,這樣她也好安心。媽媽總覺得她和爸爸沒有給我好的人生開端,希望我能經由嫁人重新開始自己的人生。

不都說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人生嗎?我知道魏曼是個好人,而且家庭條件也不錯。別看他和我在同一個地方工作,可同事都清楚,他算是個富二代,出來工作不過是玩玩而已。

我如果能和他好好交往,或許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可是……我就是說不出口那個簡單的“好”字。最後,我還是搖了搖頭,拒絕了他。

“為什麼?”他想要一個理由。

可我說不出理由。我怕我說出來所有人都會笑我。

我就是怎麼也忘不了,忘不了我和小段站在光影的十字架前鄭重其事地許諾。我記得我們一起爬過的坡度緩和的山巒,那一片片火紅的楓葉,路過的各種詭異的神社;我記得我們每一次的對視,每一次的擁抱;我記得我們在異國他鄉說著屬於自己的語言。

這些是我們共同的回憶,我以它們為賭注,賭他不會忘記。

但如果我對別人說起,他們一定會覺得我傻,他們一定會覺得那不過是一段遇見,不作數的,更何況,都已經過去了。

魏曼顯然誤解了我的沉默,他完全沒有氣餒,而是信心滿滿地說:“沒關係的,我還有時間。”

那之後魏曼的攻勢變得強硬起來,他開始迫不及待地對我好,所有人都很羨慕我,隻有我覺得困擾。後來,他終於找到我家去了。作為同事,我隻能請他進門。媽媽對他的印象很好,催促著我早點應允。

就在我的心有了一絲絲動搖的時候,一天晚上媽媽突然叫我,等我跑過去,媽媽指著收音機說:“剛才裏麵說尋人,尋一個叫吳霧的女孩。”

“是同名吧。”我沒多想,那時收音機裏已經在播其他的內容了。

“可是年齡什麼的說得都一樣啊,”媽媽喃喃地說著,“真奇怪,真有這麼相像的人嗎?”

我回到屋裏,躺在床上,卻心神不寧。第二天我在網絡上搜索了那個頻道,重新聽了那則尋人啟事,我的眼淚在主持人說第一句話時就掉落下來。

“一位自稱小段的先生,想找尋家在南京的吳霧小姐。她今年二十一歲,曾在日本留學,眼角有一顆淚痣……”

我在工作的地方泣不成聲,魏曼過來問我怎麼了,我卻隻是搖頭。我跑出去,拿起手機輸入收音機裏說的那串號碼,可突然間,我的衝動就消失了。

我不知道自己還該不該找回他,已經過去那麼久了,他恨我嗎?他找我究竟是因為不舍,還是僅僅隻是牽掛?他還好嗎……我越想越害怕,手都抖了起來。

“是朋友嗎?”

魏曼不放心我,追了出來,看見我舉著手機,上麵有一串號碼。

我沒說話。

他出其不意地搶過我的手機,替我按了撥通鍵。我驚慌失措,不明白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可電話很快就接通了,我聽見了小段的聲音。

“喂?”

我用力深呼吸,心卻還是跳得那麼快。

“喂?”

“是我……”我咬著手指掉淚,“是我啊……”

——“你的家在南京,如果有一天我們走丟了,我一定會去南京找你,你隻管等著我。”

我終於,等到他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