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托生三叔!”

在集上,老悶果然在買羊。羊市上有一大群羊,都是白羊。老悶就繞著羊群轉悠。有人在說老悶要買羊嗎?老悶說買麼。“上一集你賣羊,這一集又買羊,老悶做羊生意呀?!”“少廢話!”老悶繞著羊群轉悠了三圈,一隻羊就咩咩地衝著他叫喚。老悶就站在了那隻羊旁邊,說:“這羊能認得我?”賣羊人說:“人看羊都是羊,羊看人都是人。”老悶說:“這羊和我有緣分!”賣羊人就抱了一捆幹菜丟在了那隻羊麵前,那隻羊急不可待地咬嚼。老悶說:“吃手好!不會是故意吊了幾天胃口吧?”賣羊人說:“哪裏,它就是肚子裏有個掏食蟲,我喂不起了才賣的。”老悶就問多少錢?賣羊人說便宜,一百元。老悶說你以為我是瓜子呀?四十元。賣羊人袖了手,仰麵看天,天上一疙瘩白雲。

“五十!”

“九十。”

“五十五。”

“八十五。”

“六十!”

“八十。”

老悶梗了脖子走了。老悶來到我跟前,低聲說:“他狗日的不喊叫我!”我說:“八十夠便宜的了。”老悶說:“是便宜吧?”我說:“你還是買了好。”老悶說:“我賭氣走了,再回去他又得漲價。你去幫三叔買了,記著,連韁繩一塊買的。”老悶把錢交給我,我把羊買過來了。

老悶牽著羊到了街口,老悶歡喜得給羊順毛,把羊的韁繩解下來給我看,說韁繩是條好韁繩,至少也值三元錢的。羊沒有韁繩卻順著街口往東南的路上走,一路撒羊糞蛋兒。老悶說:“有緣分吧,五巴子,這隻羊造下該我買的,你瞧瞧,它能尋著咱村的路麼!”

我糶了麥子,跟著老悶一塊回村。羊就一直走在我們前頭,確實是好羊,白生生的,像白棉花疙瘩。羊真的是能尋著我們的路,到了三岔路口,它不往東也不往西,竟然就順了中間那條路小跑著起來了。

進了村巷,巷子第五個院子是老悶家,門口的柿樹底下三嬸往樹上掛蘿卜串兒,羊就端端地往她家院門裏走。三嬸不掛蘿卜串兒了,一直看著羊,羊進了院,就臥在羊圈邊,咩!咩!老悶人還在巷裏,說:“我買了羊啦,狗日的,這隻羊真和咱家有緣分,能尋著村子的路,還尋得著咱的家!”

三嬸還在看著羊。

“多少錢買的?”

“八十元。還多了個韁繩哩。能行吧?!”

“能行得很,五十元賣了出去,八十元又買了回來!”

“咋啦?!”

“這就是咱家的那隻羊麼!”

2005-3-19

⊙文學短評

小說取名“羊事”其實並不是說羊,而是在寫地方風物和地方風物中生活的人事。小說篇幅很短,對人的刻畫卻很足。不到三千字的敘述中,一個吝嗇、狡猾而又糊塗可愛的農村老漢的形象,躍然紙上,立在了讀者眼前。這一形象與小說表現在語言上的拙巧風格恰成對應,是語言的地方色調成就了主人公的性格特征。而這些,其實是在敘述者“我”的視角下展開,敘述者“我”的情感的投射也使得小說特有反諷滑稽的韻味成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