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技巧 小說創作的實與虛(二) 劉慶邦(2 / 2)

心靈受到震撼之後,我有些按捺不住,想把這個案例寫成小說。並不是說我的社會責任感有多麼強,也不是說我批判現實的意識有多濃,一個簡單的想法是,我不滿足於把這種案例僅僅停留在紀實的報道上,想換一種方式,讓它傳播得更廣泛一些,更遠一些,為更多的人所知。當然了,我會借小說表達自己的一些思考。在古今中外的小說中,把一些案例變成小說的情況並不鮮見,關鍵是看怎麼變。如果僅僅是拉長情節,增加細節,把新聞語言變成文學語言,把篇幅從幾千字抻到幾萬字,雖然也算變成了小說,但這樣的小說有什麼意義呢,實質上和報道有什麼區別呢!人家看小說,與看報道所得到的信息量是一樣的,有什麼必要再點燈熬油地看小說呢!我一直認為,文學與新聞有著本質上的區別。我曾講過另外一個專題,就是文學與新聞的區別。我把區別分為十多種,其中最主要的區別是:新聞是寫實,文學是虛構;新聞是信,文學是疑;新聞是客觀,文學是主觀;新聞是寫別人,文學是寫自己;新聞是邏輯思維,文學是形象思維;新聞使用的是大眾傳播語言,文學語言是心靈化的、個性化的等。基於這些認識,我必須把這個素材打爛,重組,用一條虛的線索,把整個故事串連起來,帶動起來。可我冥思苦想,怎麼也找不到那條虛的線。在沒有找到虛的東西之前,我決不動筆。我知道勉強動筆也沒有方向,不會有好結果。反正素材在那裏放著,又不會爛掉,對它不舍不棄,繼續想象就是了。

事情過去了一年多,有一年秋天,我到河北某個煤礦采訪,看到路邊有些中學生放學後背著書包回家,他們或一個人騎一輛自行車,或兩個人騎一輛自行車,或者步行,在我乘坐的汽車外一閃而過。看到那些中學生,我腦子裏靈光一閃,心說有了,我那篇小說可以寫了。找到虛構的線索之後,我禁不住有些激動,以至手梢都有些發抖。這條虛構的線索是什麼呢?我要安排一個高中生去尋父。兩個壞家夥把一個老實巴交的窯工打死了,死者正是這個高中生的父親。過年了,父親沒有回家,一點兒音信都沒有。高中生等著父親掙回來的錢交學費,交不起學費,學就沒法繼續上。無奈之下,高中生隻好中斷學業,背上鋪蓋卷兒和書包,並帶上全家福照片,走上了一邊打工一邊尋父之路。在我的想象裏,兩個壞家夥把高中生的父親打死之後,在物色下一個點子時,在火車站與這個高中生不期而遇,就把這個高中生帶走了,帶到偏遠的地方一個黑咕隆咚的煤窯裏了。於是,一係列驚心動魄的故事情節在這裏拉開了大幕……

在原始的素材中,沒有這樣一個孩子,這個孩子的出現,完全是我虛構出來的。他是整篇小說的虛構點,也是故事情節的生長點,有了這個孩子的加入,可以說把整篇小說都盤活了。首先,我是從現實故事結束的地方,另起爐灶,開始我的小說意義上的故事。這樣,小說就擺脫了現實的樊籬,與現實拉開了了距離,進入了海闊天空的虛構空間。其次,我拿孩子未受荼毒的、純潔的心靈,與兩顆陰暗的、歹毒的心靈相對照,小說的明暗關係就鮮明一些,不至於鐵板一塊。更重要的是,在怎樣對待孩子的問題上,我讓兩個家夥產生分歧,發生內訌,一切按我的邏輯行事,而不受現實邏輯的束縛,我建造心靈世界的主觀願望就可以實現(待續)。

[ 作者係北京作協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