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桃園三結義”的故事出現後,也影響到其他階層的人們,效法劉關張。但在明清兩代主流社會,特別是上層人士基本上沒有用“桃園三結義”互相標榜的,主要還是流行於下層社會和江湖之間。辛亥革命之後,桃園之風再起,連蔣介石、馮玉祥、閻錫山也要換帖結拜為異姓兄弟,以桃園三結義相標榜,這正是他們身上有江湖氣的緣故。明白了這一點,對清統治者對歃血為盟、結拜兄弟的敏感就不奇怪了。《大清律》中對歃血訂盟焚表,結拜兄弟比照“謀叛未行”進行“嚴打”。這些律條根本模糊了事實與動機的界限,把“圖謀犯罪”,當做犯罪來打擊。從中可以感受到清統治者對老百姓抱團兒行為的恐懼。
凡異姓人歃血訂盟焚表,結拜弟兄,不分人數多寡,照謀叛未行律、為首者擬絞監候。其無歃血盟誓焚表事情,止結拜弟兄,為首者杖一百。為從者各減一等。(謹案此條雍正三年定一、凡異姓人,但有歃血訂盟焚表結拜兄弟者,照謀叛未行律、為首者擬絞監候,為從減一等。若聚眾至二十人以上,為首者擬絞立決,為從者發雲貴兩廣極邊煙瘴充軍。其無歃血盟誓焚表事情,止序齒結拜弟兄,聚眾至四十人以上,為首者擬絞監候,為從減一等。若年少居首,並非依齒序列,即屬匪黨渠魁,首犯擬絞立決,為從發雲貴兩廣極邊煙瘴充軍。如序齒結拜,數在四十人以下。二十人以上,為首者杖一百流三千裏。不及二十人者,杖一百枷號兩月,為從各減一等。(謹案此條乾隆三十九年改定)
這樣過度的打擊所起的作用對結拜組織正是起了相反相成的作用。
三、結拜需求與過度敏感
此書主要是以福建省,特別是閩南地區及從這些地方遷台民眾結拜為研究對象的。這些地區的人口流動不單純是因為小農破產或宗法解體導致的,也包括許多求發展而離開故土的移民。這些應該稱做經濟移民,他們有的挾有家資,與兩手空空、四顧茫然的遊民不同。
福建是“八山一水一分田”,中唐以來,人口南移,土地日益緊張。宋朝時,福建的溺嬰就成為被關注的社會問題(見葛劍雄主編的《中國人口史》第三卷到了18世紀福建人口密度就到達每平方公裏108.43人,漳州、泉州分別達到327.13、317.52人,遠遠超過魚米之鄉的湖、廣90.795人(見葛劍雄《中國人口發展史》)。當時的台灣尚未開發,這裏的人們本來就有出洋漂海謀生的傳統。台灣自康熙二十二年0683)歸入清版圖以後,台灣地廣人稀,大批的漳州、泉州的農民渡海謀發展。
那時人們長期生活在宗法網絡之中,有家長、族長代表自己,很少有獨立麵對社會的機會,因此,宗法人缺少像美國西部牛仔那樣單人匹馬闖天下的勇氣。“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人們結伴而行,希圖路上有個照應。為了使同行的關係更為牢固,往往就要結拜為義兄義弟。當然這種結拜不僅僅是兩三個人,一出海起碼是二三十人,一條船上上百人的也不罕見。到了目的地台灣,還要互相依靠,與原住民和先來者爭一席之地。他們還把不同族姓的械鬥之風也帶到台灣。所謂“福建內地以及台灣,械鬥之風尤熾”,而且往往釀成巨案。當然,這些都不是針對清政府的。可是求平穩的官員對此驚慌失措,大多采取嚴厲態度。乾隆年間,皇帝刻意求治,特別是乾隆中葉,政尚嚴苛,往往苛責地方官員鎮壓不力。於是下麵的地方官隻得老尺加一,凡有創會樹黨,無不以“糾眾結會、蠱惑鄉愚”視之,比照“謀叛未行”治罪。最典型的是父母會,這本來是為年邁父母籌集葬資的組織,乾隆年間被定為“糾眾結會”要“從重究懲”。嘉慶間發現歐狼創立父母會,就被“斬立決”。實際上,對台灣民情稍有了解的都不如此看。清政府的學官劉家謀在《觀海集》中有詩雲:“爭將寸草報春暉,海上啼烏作隊飛。慷慨更無人贈麥,翻憑百衲共成衣!”自注雲:“家貧親老者,或十人或數十人為一會。遇有大故,同會者醵金為喪葬之資;競赴其家,助奔走焉:謂之‘父母會’。”官修的《澎湖廳誌》,“澎人有所謂父母會者,或數人,或數十人,各從其類立約。何人丁優,則會中人助理喪事,各賻以資,視所約多寡,不得短少;猶睦姻任恤之遺意焉”。後來的連橫《雅堂文集》“父母會”條亦雲家貧親老,集友十數人為一會。“遇有大故,則醵金為喪葬之資,競赴其家,以助奔走,謂之父母會。亦厚俗也”。從這些資料來看乾嘉時對“父母會”的處理豈不是典型的冤案!這就是過度敏感所致。
《兄弟結拜與秘密會黨》一書根據當時官方檔案所作,言必有據,是其所長;然而關於“兄弟結拜”、天地會的建立,以及當地底層民眾與清政府的關係等問題,閩南還有一些遺留文物和口耳相傳的信息,作者能到閩南做田野調查便會產生一些不同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