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汪曾祺先生說過一句話:“幸虧劃了右派,要不,我本來就平淡的一生就更加平淡啦。”汪先生生在高郵,經過抗日,輾轉大西南,跑過日本空襲警報,進人了“西南聯大”,受過一些前輩大師的親炙,跟著沈從文先生學寫小說,後來又寫樣板戲《沙家浜》,至今傳唱不衰。他尚如此說,至於像我這類20世紀60年代成長起來的大學生,受的是馴服工具論的教育,又欣逢不許讀書的年代,用李澤厚先生1979年在《魯迅思想分期》一文中的話說是屬於“長期在外力和內心壓力下,知識少而懺悔多”的一代,與汪曾祺等前輩相比隻能更加平庸,更沒有談談過往的資本。“幸虧”有了這三次挨整,見過了許多世麵,聽到了許多聞所未聞之事,也見到了一些難得一見之人,也就是“怪人”這還是同輩人中經鴻爪曆中不多見的,有時說起來,如同“進了幾回城”的阿可以誇示於未莊的小0、王胡一樣,也不免墮人“津津樂道的惡趣”。然而,我有一點是真誠的,就是希望後輩別再有這樣的經曆,中國再別發生這一類的故事。
2.第一個“監獄”
這個題目中的“監獄”隻是一般用法,是指政府關人的地方,並非是法律文書中的監獄。一般外人(指沒有進過監獄的,又非公安人員)把政府關人的地方都稱為“監獄”,而在法律文書中這其間區別大了。通常的就有收容站(據說現在已經取消)、拘留所、看守所、監獄,包括監獄工廠、監獄農場。監獄,農場老百姓一般稱之為“勞改場”。
收容站是收容盲流(改革開放前,人口不準私自流動,凡私自流動者就稱之為“盲流”,警察見到就要送往收容站)的,包括許多上訪人員和無業遊民,有時候也關一些找不到理由關他,但又非關不可的人。那時從理論上說這些人大多屬於“人民內部矛盾”。北京的收容站設在德勝門外的功德林,人們簡稱為“功德林”。這裏因為是臨時關押、流動性大、經費少、收容量大(特別在節慶或有重要外賓來訪期間夥食特別差。20世紀70年代中,北京看守所、監獄的夥食費已經是每月12.5元,功德林才6元,就這樣有的到北京上訪的也願意去。我遇到過一個從功德林轉來的犯人,他說,有天晚上,快熄燈了,有個三四十歲的胖女人,聽說是通州上訪的,抱著一個孩子,拖著兩個孩子,非要進來,看守攔住,並轟她走去去去,“你怎麼又來了,這兒沒有你的地方了,又跑到這裏吃白飯了!”女人邊闖邊理直氣壯地說:“誰稀罕你們那兩個破窩頭,這麼晚了,我到哪兒睡去?不到你們這裏,到哪去?”說著就拖著孩子往裏走,看守也無可奈何。因為關的人從道理上講是“人民內部矛盾”,所以功德林不上鎖,隻是把門從外麵插上。據說功德林是模仿八卦蓋的,關押在這裏,開著門也很難跑出去。
拘留所在20世紀70年代屬於北京公安局治安管理處管,它關押的大多是違反治安條例的輕型犯罪人員。行政拘留的處罰,也在這裏執行。那時行政拘留最長是15天。這些人進了拘留所,大多是幾天十幾天也就放了,少數被公安局判書麵語言是“送”強勞強製勞動,比勞教輕)或“勞教”。一些案情複雜、一時弄不清的嫌犯,那時也采取拘留處理,有以拘代押,以拘代審的。如果被逮捕了(簽署了逮捕證)就要升級到看守所了。北京市拘留所在東城炮局胡同,簡稱炮局。拘留所的人員流動僅次於收容站,這裏夥食也不行,一些常常出人北京市公安局係統的小青年們有順口溜有雲:“富宣武(宣武公安分局監押機構的夥食較好),窮朝陽,炮局窩頭眼(兒)朝上。”
“看守所”本來應該關押逮捕以後待審人員,但“文革”期間以拘代押,以拘代審的人大多也是關在這裏。它在普通百姓中是個陌生的詞,我曾聽一個初次犯罪的中年農民說:“我從看守所門口過,見有當兵的拿槍站崗,以為是看守國家財寶的地方呢!這回才知道是關犯人的監獄。”大多數人稱看守所為監獄,這是不準確的,它也隻是個臨時看押機構。到看守所來的犯人,大多是被逮捕起訴了,在這裏等待正式審判和判決。正常的法治社會,看守所一般關押的是被起訴的,但有可能逃逸、串供、繼續犯罪,或對證人有威脅的嫌疑犯罪人員(如目前陳水扁就是因為有可能“對證人構成威脅”,才被收拘的,否則,在特偵組調查完畢、起訴後就可以在家中靜候法院傳票了如果嫌犯沒有這些可能,一般是在家中靜候法院審判,被法院判有罪,則進監獄。
我們在70年代是公開說不搞“法治”的,不用說被起訴的人員,隻要一被懷疑有罪就有可能被關押。為什麼30年前,平反了那麼多的冤假錯案,甚至可以說是“囹圄為之一空”,主要原因就是沒有一套健全的法律製度,一切都是政策和領導人說了算,不僅打擊麵過寬,而且株連了許多無辜的人,甚至可以說是“冤獄遍於國中”。
上麵說的僅僅是北京市一級的情況,市以下的八區九縣,各個區縣都有公安分局,每個分局都有監押機構,但不可能像北京市分得這麼清楚了。
1975年3月4日,我在縣文教局被隔離三四天後,被送人了房山縣公安局,說是“傳訊”。傳訊按說比拘留還輕著一級,現在簡單傳訊,大約都是在派出所問一問,更客氣一點叫到飯館(真是應了“革命從不是請客吃飯,到革命就是請客吃飯”這句民諺)、茶館、咖啡館,聊一聊,警告一下,俗稱“請喝茶”或“請喝咖啡”;時間長的,關到賓館等。這是政府有錢的表征。那時,正經為公家出差還沒有賓館住呢!
我被傳訊時,房山縣公安分局的拘留所、看守所合為一體。這兩所與縣公安局在一個院裏,它們被有電網設施的高牆圈出,四個犄角有炮樓似的建築,上有當兵的守衛。候訊室是在它之外蓋的兩間平房,表示此處與拘留、逮捕有別。這兩間房子不上鎖(從外麵反插著),裏麵還有火爐(因為進去時是3月15日之前,按照北京的取暖規定,此時還有火用以表示這裏是收容和候訊,不同於拘留、看守和監獄,然而,它比前三者更糟。因為是收容,裏麵關有一些生活不能自理者,如流浪的精神病患者、癡呆者等。又因為在這裏的多是短暫關押,沒有人為之清理、清潔。我一進人這間屋子,第一感覺是一股難以形容的惡味,是臭,是腥,是臊?說不清楚,外麵聞不到氣味交織在一起,我隻感到要嘔吐。我一進屋,對麵幾個小鬼似的人吃驚地從炕上(實際就是半尺高的光板炕箱)爬起來望著我。這就是我進的第一個“監獄”,在此之前雖然也倒過許多黴,但監獄還沒來過,這次又添了新的閱曆。它給我留的印象極深。
最引人矚目的是個坐在室內中心地上的大頭、細脖、消瘦、眼大無神、頭發齊肩、穿著肮髒的青年人。這人對外界反應很小,我一坐定,馬上有些人把他推開瘋子,“你一邊去!”爭著圍在我這個新進來的人身邊。“你什麼事?”這幾乎是千古不變的,新入監的犯人一進入號子,馬上會遭受到的問題。
我感到為難,怎麼說呢?“……就幾句話,大約是政治問題吧?”“嘻……”周圍的老號你看著我,我看著你,笑了。“這屋子還沒來過這樣的人呢!”大家又笑了。“你們倒高興?”我有些生氣了。有個青年工人把臉伸向我說:“師傅(那時的官稱您看看我眼睛還紅著哩,有什麼高興的?大家是看著您新奇。”我說“這有什麼新奇的,現在這類事挺多的。你什麼事呢?”青工馬上一臉愁苦說“我是琉璃河水泥廠的電工(這在當時是很體麵的工作),新結婚,到‘東煉’(東方紅煉油廠的簡稱,即現在的燕山石油化工廠)來換兩身軍服,被‘東煉’保衛處扣了,說我有意詐騙(那時青年人以軍裝為時尚服裝,換來換去的很多我有個本家哥哥就在房山分局。”他大約沒有說謊,整個候訊室就他有床被子,是局裏借的。一般傳訊是不借給被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