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死亡觀念大轉變(一)
1.戰爭之外,唯有法律可以判處人的死刑
這個問題本質上是民主製度問題。因為民主製度必定是法製製度。反過來說,沒有法製,就沒有民主,這是一輛車的兩隻輪子,是一個鳥的兩個翅膀。沒有法製和民主,人的生命,特別是弱勢的無辜的生命必然沒有保障。除去法院,任何人、任何部門、任何政府、組織都不能決定任何一位公民的人身自由,更不能觸及任何一位公民的安全利益,這一點,還允許有半點疑問嗎?但還有一個法律部門能否公正執法的問題。這問題真正得以解決,才可以算是達到了法製文明,或者說,構成法製文明的不僅是公正執法,公正執法之外,還必須有兩個基本的原則。一個原則是:獨立執法,不受幹擾。一個原則是:製衡機製,相互製約。這兩條乃是法製社會的金科玉律,它與公民的人身安全生死相關。
2.傷人者必依法追究,錯案者必依法賠償
殺人者償命乃古來真理。想當初,劉邦先入鹹陽,辦的一件安民主命的大事,就是與關中父老約法三章。正是這約法三章奠定了劉邦在關中的地位,對天下的影響。其實約法三章,那內容又簡短又實用又切中時弊又有深遠影響,可以說是字字值千金。約法三章,話僅一句,為: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完了。實際上,凡是真理都有簡捷的品性,越是那些把話說得天花亂墜的理論,還越不可信。殺人者,一定要追究。殺人者如果是權勢者呢?更得追究。現代文明,它都包括什麼含義?至少它應該向全人類表明這樣的原則,凡無故殺人者,不論你是誰,都要依法追究。可喜的是,現在世界上的獨裁者日子不好過了。智利有一個皮諾切克,手上是有血債的,自己退下來前,先弄一個終身議員,以為保險了,結果到英國去看病,馬上被扣留下來。因為智利政府要引渡他,有當初被他殺害者的家屬要向他討還血債,現在他雖然因為身體原因回到了智利,但豁免權保不住了,終身議員不管用了。殺人者要懲處,害人者要賠償,而且法律麵前,人人平等,隻有如此,才可以使所有的公民有安全感,才可以使那些玩權弄權,自以為老子天下第一,要怎麼樣就怎麼樣的人真正有所收斂,——你不收斂,自有法律讓你收斂。故意殺人者要償命,過失殺人或因過致人死亡命者也必須承擔其法律責任。四川彩虹橋,屬於所謂的豆腐渣工程,結果橋塌了,死了人,法律部門立案追究,總算討回公道。現在安全問題嚴重,一些企業,一些老板眼裏心中隻有錢,沒有人,根本拿工人的人命不當命,拿工人不當人,結果傷亡頻頻,禁而難止。對於這樣的事故,一定要有一件追一件。不但要判罪,而且要罰款,因為你導致了公民的死亡,你心裏既然隻有錢,就該把這錢從你心裏取出來,給你治治病。——沒有安全措施或者安全措施不到位的企業,就必須令其停產。因為追求利益或別的個人原因造成人員傷亡的,至少要罰他們傾家蕩產。這才算是對症下藥。
3.匹夫興亡,天下有責
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此言傳之久矣。論其實際意義,卻是國難當頭的一句話。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太平盛世,沒有你匹夫什麼事。比如天下快樂,你一個匹夫負什麼責;比如天下太平,你一個匹夫又有什麼責。在那些美好的或者看起來美好的時期,自有當權者天天露臉,日日繁華。一個匹夫,不在該你待的地方好好待著,還胡說什麼責任,憑這一點,皇帝老爺就不高興你,宰相大人就有點煩你,元帥大人便看不慣你,連有芝麻大一點權勢的人都瞅著你別扭,罵你多餘。請君細想,在一個專製的時代,如果你是個軍人,元帥不高興你,你還能有前途嗎?如果你是個儒生,如現代博士後一樣的,宰相大人內心嫌棄你,你還有好日子過嗎?更何況皇帝老倌兒一言九鼎,讓誰掉頭誰就掉頭,他老人家要是看你不順眼,十有八九你的黴運就算來了,能保住首級不丟已屬萬幸者矣。唯有在危難之際,或者是出現了內亂,或者是有敵人打入國門,總而言之,皇帝老倌兒的龍位有些不穩了,聽歌也煩,看舞也煩,金汁玉液也喝不下去了。因為天下一亂,龍位難保。龍位既然難保,龍頭也有些危險,於是把希望寄托在保皇黨身上。而且,此時此刻,保皇的人,隻嫌其少,不嫌其多,多多益善。管你什麼人,能保皇帝的龍位安穩,龍頭安全就是好人,於是倡導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實際上,直到這樣的時候,唯有這樣的時候,站在第一線執盾牌、灑鮮血的十有八九,百有九十九,千有九百九十九,都是匹夫。小匹夫、大匹夫、老匹夫,一群匹夫,數不盡的匹夫,用自己的生命和熱血保衛這原本很對不起他們的國家。
4.民大於法,法大於國——生命不可侮
公民與公民的關係,前已言之。公民與國家的關係,還要做些計較。封建時代的邏輯是這樣的,皇帝——國家——子民。由皇帝到國家,即朕即國家,皇帝與國家大體相當,二者之間至少可畫約等號,而子民乃是國家的附屬物,子民與國家的關係屬依附關係。這種關係的擴大化和具體化,便形成各種各樣的人身依附關係,如臣子依附了皇帝,此所謂君為臣綱;兒子依附於老子,此所謂父為子綱;女人依附於男人,此所謂夫為妻綱。此外,還有仆人依附於主人,下級依附於上級,庶子依附於嫡親;貧民依附於貴族,等等。各種依附,形成大網,皇帝坐在最高處,總而統之,形成人身依附的社會大係統。而種種畸形的人際關係與心理,便貫穿於其中矣,泛濫於其中矣。現代文明的邏輯不是這樣,現代文明確認國家乃是一種契約的產物,是公民自願契約的結果。比如,美國這個國家,公民代表會議決定成立它,它就存在,否則,它就不會存在。國家是公民契約的產物。這是一個大前提,因此,國家的利益固然重要,但它不能大於公民的利益,國家的權力固然很大,但它斷乎不能大於公民的權益,公民有權創立國家,也有權改變它的功能、性質和存在的形式。明白此點,我們就知道為什麼說上述舊的死亡哲學是首尾顛倒了。公民權益既大於國家,公民權益又有著整體性和具體性雙重特征。其整體性特征表現為,在公民間利益發生衝突時,須由民主方式決定對各種利益的取舍或再分配。其具體性特征表現為,不能因為所謂多數人利益而傷害少數人利益。而在事關生死的問題上,每個公民的生命都應受到全社會的重視和保護,這是一個基本的崇高的不可更改或變通的原則。這個原則如果也用八個字來表示,那就是:匹夫興亡,天下有責。一個人的生命真的有這麼重要嗎?回答說:然。一個人的生命當然不能等同於一個民族的生命,然而,如果允許特例存在,就等於對正義的破壞。你不要說,殺一個人,即使殺錯了,不就是一個人嗎?但那結果是嚴重的,你可以殺錯一個人,他也可以殺錯一千人,錯來錯去,人就不是人了——人的價值全無。美國影片《拯救大兵瑞恩》在一些報刊上也曾引起討論,一種觀點認為,為了拯救一個大兵,而死去了更多的人,這值得嗎?很顯然,編劇認為值得,導演認為值得,演員認為值得,凡喜歡這電影的觀眾都認為值得。因為拯救瑞恩本身,表現的就是一種人道主義精神,唯有具備了這種人道主義精神,才算達到了現代文明。中國有句古話,叫作“士為知己者死”。因為我們是知己,為知己送掉性命也值得,也情願。然而,如果不是知己呢?現代人的原則是,不論是否知己,甚至不問識與不識,不問是否同姓,是否同族,是否同國,不論何方何地,隻要有人受到傷害,就該全民共伐之,全人類共討之,如此這般,每個人類成員才有真正的文明安全感。有麻木不仁的人,也有助紂為虐的人,有將人不當人的人,也有為著某種目的,坑害同類的人。這不新鮮,因為畢竟當今的人類還是一個有歹徒、有罪犯的文明的世界。但就一般情況而言,人類必須學會愛護和保護自己。而愛護和保護每一個人的利益,正是愛護和保護人類的最有效的辦法。要知道,出賣同類,便是出賣自己,麵對受害者袖手旁觀,無動於衷,便與出賣同類無異。《紅樓夢》中有一位花襲人,她本人也是一個奴婢,或者說是一個奴婢中的頭目,狀如“小組長”之類。然而,她向上爬的心是太熱了。向上爬並非建功立業,而是人身依附,你人身依附也罷了,卻又要含沙射影,出賣他人,晴雯的死是不是就是她告密的結果,書上沒說,但即使不是她告的密,她的種種表現,也夠討厭的了。但她自己也沒得到什麼好結果,正所謂出賣同類就是出賣自己了。對於肆意、故意、有意或有意無意地傷害他人的行為,萬萬不可姑息。曆史的經驗值得注意,這經驗是:縱容一條蟲子,就是縱容一場災難。畢竟世界上沒有隻咬一棵樹的蟲子存在。蟲子的繁衍是何等的迅速,它們絕不會隻對一棵樹下手,例如,把一棵樹的樹葉吃光,樹汁吸幹了,就說:好吧,這棵樹完了,我們撤吧。蟲子是不會自行撤走的,它們還會一棵又一棵地吃下去,終於造成一場大災難。一戰期間,猶太人有這樣的教訓,當法西斯抓捕共產黨人的時候,他們中的很多人想,自己不是共產黨,不會被抓的;而抓工會領導人的時候,他們又想,自己不是工會領導人,不會被抓吧;當很多猶太人的商店、工廠被搶被劫的時候,他們中的一些人又在想,自己不是工商業主,大概厄運不會到自己的頭上吧。然而,害蟲既為害蟲,哪管你是桑樹、櫸木還是白樺樹,蟲害一旦形成,勢必難於遏止。生命重於泰山,山可移,人的生命價值不可移。
5.生命保護,需要多方合力
所謂多方合力,首先在立法者這一方。立法者的責任是什麼?第一保護守法者,第二糾正違法者,第三製裁犯法者。實際上,從憲法開始,就該將公民的生命放在第一。如果公民的生命安全都沒有最根本和最有效的保障,那麼,這便是立法者的最大的失誤與失責。保衛生命安全的另一個主要方麵,是輿論監督。在我們中國,輿論監督實在是太重要了。但這裏說的輿論不包括一般社會輿論,實際上你老百姓議論再多,民憤再大,往往不管事,不濟事。一些人天不怕,地不怕,一上電視,馬上害怕。——壞人壞事,原本見不得陽光,這一點,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但把如此重大的擔子都放在媒體身上,不知是悲是樂,是喜是哀?還有自衛權。公民自衛權在公民的生命財產的保護方麵居於特別重要的地位。古來的中國老百姓,最盼望的乃是清官。盼清官如盼星星盼月亮,如久旱盼甘雨,災民盼食物一般。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清官文化?原因之一,是清官太少而貪官太多。原因之二,是中國老百姓從來沒有自衛能力。之所以沒有自衛能力,首先是等級製度與禮數造成的。你一個小民、平民、賤民還想自衛,想自衛差不多就等於想造反,未曾自衛先讓權勢者把你給“辦”了。然而,現代文明國家的立國基礎就在於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既然人人平等,公民自然應有必有固有自衛權。然而,對自衛權的界定卻因國情與文化背景不同而有所不同。在美國人那裏,是奉行私人土地不可侵犯原則的,如果你私闖民宅,不免就有生命之虞,而且對方的行為會被解釋為自衛權。比如,幾年前,曾有一位日本留學生和一個美國朋友走錯了路,進入了一個私人住宅。這住宅的主人以為有危險情況,就在黑暗中舉槍大叫:不許動。那位美國朋友知道這句話的含義——它的嚴重性——美國法律保障人們用槍保障自己土地的權利,但是為了避免誤會,規定開槍前必須發出警告。如果不聽警告,對方有權開槍。結果美國朋友站住了,而這位日本留學生不太懂英語,更不懂這自衛權的厲害,仍然向前走,結果,槍響了,他倒下了。這件事,到了法院,法院認定開槍者無罪。後來,克林頓在日本訪問時,還專門看望了死者的家屬,表示慰問,雖然慰問卻不能改變法院的結論。但要引起注意的是,自衛權不是打架權,正當防衛不是打架鬥毆,或者別的什麼違法行為。比如,中國傳統是主張路遇不平拔刀相助的。路遇不平,拔刀相助,沒有什麼可以非議的。但動不動就講打,就揮舞魯智深式的大拳頭,甚至一言不合,馬上動手,那就不是正當行為而是流氓行為了。筆者研究中國傳統文化有年,以為中國傳統文化的一個不好的方麵,即它的流氓文化特色。因為中國古來即不是一個法製國家,所以它的社會表現,一是禮數,二是反禮數,反禮數的一大特色,就是滋養了流氓文化。所謂流氓文化,就是不講法製,專講暴力,認定“拳頭大的是哥哥”。能打人的人才是強者。這種文化在中國市井文化中占據重要地位。因此,中國古來黑社會多,流氓多,善良的中國人受流氓的欺壓也多,《水滸傳》中的許多英雄人物,其實,身上沾染的多是流氓習氣。流氓文化與自衛權的根本區別在於,自衛權的目的隻是為了保衛公民的正當權益,而流氓文化的存在基礎,即在於破壞正常秩序從而必定會傷害他人的正當權益。根治流氓文化的最好出路,在於以法治國,以法治世。有爭議,不能自解時,就去尋求法律的幫助。現在,中國人的官司是越來越多了,於是有些人煩躁,有些人埋怨。其實,這是一個大進步。官司多了,不證明中國人後退了,不證明禮崩樂壞,人心不古,而是社會進步了,經濟發展了,人的文明程度提高了。對於現代人而言,與法律的交道恰恰是正常生活的一部分,傳統中國人生怕與法律打交道,最厭惡也最害怕打官司,因為彼時中國人隻是被法律與官府製裁的一群。而今天的中國公民,正是法律與國家的主人,法律是為您服務的一種工具,一種武器,明明具有這樣的工具和武器,你為什麼不使用它們呢?或者說在你該使用它們的時候為什麼不使用它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