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附錄(一)(1 / 3)

京師大學堂的辦學形式

光緒帝下詔闡述辦學方針,孫家鼐提出辦學原則,於是梁啟超草擬了章程,形成了京師大學堂辦學方針。關於辦學原則,孫家鼐早就提出:“應以中學為主,西學為輔,中學為體,西學為用;中學有未備者,以西學補之,中學有失傳者以西學還之;以中學包羅學,不能以西學淩駕中學。”梁啟超草擬的章程,重申了這項原則。

根據上述方針與原則,京師大學堂的課程分為普通學科和專門學科兩大類。普通學科(即基本課)課程內容為:經學、理學、掌故學、諸子學和初等算學、初等格致學、初等政治學、地理學、文學、體操等,全體學生必修D同時還規定,30周歲以下之學生,必修一門外文,在英、法、俄、德、日五門中自選。專門學科分為高等數學、高等格致學、高等政治學(法律學歸人此門)、髙等地理學(測繪學歸人此門)、農學、礦學、工程學、商學、兵學、衛生學(醫學歸入此門)等十門。學生在普通學科修完後,各選一門或二門深造。

學生考核,援用西方學製,實行積分法。學生每天的功課分為基礎課、閱讀課、外語課三類。基礎課作業分及格、不及格兩檔;閱讀課,學生就指定讀物做出劄記,由教習評分;外語課則分背誦、默寫、解說三項記分。每月實行統計,將學生分數多寡列榜公布。除日課外,另行月考,按階段教育內容出題課考,由教習評分,列為優等者,張榜公布,以為楷模。

學生的入學資格,《章程》規定分為兩部分:一為翰林院編檢、各部院司員、大門侍衛、候補候選道府州縣以上者及大員子弟、八旗世職和各省武職長官後裔;二為各省中學堂保送進京的,已學成並領有文憑的學生。章程規定,京師大學堂學生總數暫為500人,分頭班(專門學科)和二班(普通學科)兩部分。掌管教學與校務的,有管學大臣、總教習、分教習、總辦、提調、供事等職官。另設藏書樓、儀器院,以廣集中西書籍和各種科學教學儀器。

廢除八股取士之儀光緒帝時他令各地督撫,將各省府廳州縣之大小書院,一律改為兼習中西學的新式學堂;並封省會的大書院為高等學堂,地區郡城之書院為中等學堂,州縣的書院為小學堂。地方自行捐辦的社學、義學等,亦一律兼學中西,凡民間祠廟不在祀典者,一律兼學中西,凡民間祠廟不在祀典者,一律改為學堂。所有中小學之課本,由官設書局編譯中外要書統一印行。地方務農之富紳,應支持設立農業學堂,

廣開農會,刊發農報,研造農具。各通商口岸,按出產的不同,分別開辦茶學堂和蠶桑書院。引進西醫西藥,設立西醫院9所有這些學堂、書院,行政歸口均由大學堂統轄。同時成立編譯學堂,辦理譯書局事務,盡快譯印西方諸學名著,並派人出國遊學遊曆,以期博采眾長。又令各地創辦報紙,鼓勵議政議學,以期集思廣益。

為配合並支持上述學製和教學內容的改革,“勵實學而拔真才”,1898年6月23日,光緒帝發布上諭,廢除科舉中的八股取士製,“一律改試策論”,以世紀致用之真才實學,取代八股文中的“循題敷衍”,“剪陋空疏”。7月11日,又下令開設經濟特科,命三品以上京官和各省督撫學政於三個月內,薦舉人才參加考試,議設政治、法律、財政、外交、物理及各專門之學,以選拔急需的人才。

正當維新變法運動之際,9月21日,以慈禧太後為首的保守派發動了戊戌政變,光緒帝被幽禁,六君子被捕殺,康有為、梁啟超亡命日本。新政措施中,除京師大學堂保留外,所有帶資本主義性質的變革被全部廢除。經濟特科,停止各省府廳州縣設立中小學,查禁全國報紙,封建製度全麵複辟。即使京師大學堂的學生,也隻有通過八股時文的科舉考試,才能獲取舉人、進士的出身。這樣,就給學製改革和西學傳授帶來巨大衝擊。每臨鄉、會試,京師大學堂學生便紛紛請假赴考,“大學堂雖設,不過略存體製。士子雖稍習科學,大都手製藝一編,占畢咿唔,求獲科第而已”,廢除八股就此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