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識字學塾章程從1906年起,在中國通行1300年的科舉製被完全廢止,代之以近代新學製。同年,清政府設立學部,作為全國教育係統最高行政機關。同時,通令全國設立半日學堂和平民補習學堂,前者主要招收貧民失學子弟,年齡適當放寬,並予免費教育,後者側重失學成人掃盲。1909年底,學部頒布《簡易識字學塾章程》,取代平民補習學堂,專收年長失學者人,利用工餘、農閑之時,集中進行三到六個月短期教育。爾後,這類非正規的掃盲學校,也成為癸卯學製的組成部分。同年,學部將五四製的初等教育改為四四製,縮短初等小學學習年限,以便更有利於教育的推廣。
普通教育暫行辦法通令辛亥革
命以推翻帝製、建立共和彪炳史冊。1912年1月3日,南京臨時政府成立,蔡元培出任第一任教育總長。政治變革的勝利,推動了教育改革的步伐。1月29日,蔡元培為改革舊製,維持學務,發布《普通教育暫行辦法通令》。主要內容為:第一,“從前各項學堂,均改稱為學校。監督、堂長,應一律通稱校長廣第二,“在新製未頒行以前,每年仍分三學期:陽曆三月開學至暑假為第一學期,暑假後開學至來年二月底為第二學期。”第三,“初等小學,可以男女同校。”第四,“凡各種教科書,務合乎共和民國宗旨,清學部頒行之教科書,一律禁用。”第五,“小學讀經科一律廢止。”第六,“中學堂為普通教育,文、實不必分科。”第七,“中學校、初級師範學校,均改為四年畢業。”
第八,“廢止舊的獎勵出身。初、高等小學畢業者,稱初、髙等小學畢業生;中學校、師範學校畢業者,稱中學校及師範學校畢業生。”隨後,又就課程設置問題,通令全國廢止“有礙民國精神及非各種學校應授之科目”,加強自然科學課程,增加職業類(工業、商業、農業)及法製類、經濟類新課程,以國文課取代讀經課。前清學部於1906年3月25日奏定,以“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實”為教育宗旨。蔡元培針鋒相對地指出:“忠君與共和政體不合,尊孔與信教自由相違”,必須刪去。這就以民主精神和思想自由打掃了封建教育的“馬廄”,衝擊了傳統教育中神聖不可侵犯的兩根支柱。
中華民國教育宗旨及實施方針
國民政府1929年4月26日頒布,首先指出教育宗旨為:根據三民主義,以充實人民生活,發展國民生計,延續民族生命為目的,實現民族獨立,民權普遍,民生發展,並促進世界和平。另外提出應遵循以下方針:①各學校三民主義教育應與所有課程和課外作業相聯係,以文史學科闡明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精髓,以各種勞動來培養民生主義的基礎,以集體生活來訓練民權意識。②普通教育的目的為:培養青少年高尚的道德,鍛煉青少年的生活技能,增進國民生產能力。③社會教育必須使人民認識國際情況,深入了解中華民族,具備普通的生活常識,培養人民愛護公共設施的習慣及尊老扶幼,互助互愛的美德。④大學及專門教育,必須注重實用性,培養專門知識技能。⑤把師範教育作為三民主義國民教育的根本,必須為國家培養品德高尚、業務精良的師資隊伍,並盡可能發展鄉村師範教育。⑥提倡男女受教育機會平等。女子教育必須注重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養家庭生活和社會生活的技能。⑦各級學校教育應注重體育教育。發展體育的目的在於增進國民的體魄,更重要的是鍛煉強健的精神。
⑧教育機關必須盡全力推進農業生產方法的改進,普及農業科學知識,提高農民生產技能。中華民國教育宗旨及實施方針對於中國當今教育具有一定的借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