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性能及使用範圍
食品包裝用紙包括內包裝紙、外包裝紙、紙盒、紙箱、紙-塑複合紙、玻璃紙等。製紙的基本原料是天然纖維(草漿、棉漿等),經過一係列處理製成紙。在製紙中所用的添加物有硫酸鋁、氫氧化鈉、亞硫酸鈉、次氯酸鈉、鬆香等,為了提高紙的潔白度、改善感官指標,多數紙張都經過熒光增白劑處理。玻璃紙又稱透明紙,是一種經化學方法處理的纖維素,根據其用途,再加甘油、聚乙烯乙二醇、山梨糖醇、尿素等軟化劑,使其具有透明、容易印刷、有柔軟性、耐油性、不易透氣、無毒性等特點。
紙包裝有以下優點:原料豐富、來源廣泛、價格低廉;緩衝減振性能好,可靠保護內容物;質量輕、易折疊、方便運輸;可回收利用,利於環境保護。由於食品包裝用紙有其獨特的優點而被廣泛使用。紙製品占整個包裝材料的40%以上。
二、毒性與人體健康的關係
包裝紙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方麵:熒光增白劑的使用、廢品紙的化學汙染和微生物汙染、浸蠟包裝紙中的多環芳烴以及彩色或印圖案油墨的汙染。
紙中添加的熒光增白劑是一種無色的熒光染料,在紫外光的照射下,可激發出藍、紫光,與基質上的黃光互補而具有增白效果。熒光增白劑對大鼠經口LD50為2~3g/kg,是一種致癌活性很強的化學物質,它雖然能起到漂白纖維的作用,但對人和動物有很大的毒害作用,所以食品包裝中應使用未經增白的紙張。
製紙原料草、棉漿由於作物在種植或使用過程中有農藥的存留,因此在稻草、麥稈、甘蔗渣等製紙原料中往往含有有毒有害物質。不法商販在製紙原料中加入回收紙,使鉛、鎘、多氯聯苯等仍留在紙漿中,所以製作食品包裝用紙時,禁止采用廢舊回收紙作原料。一些造紙廠為防止循環水中微生物作用而添加殺菌劑和防黴劑,這些都是對人體健康危害的潛在因素。
食品包裝用蠟紙,使用的石蠟含有多環芳烴,應選用食品包裝級石蠟。食品包裝印刷使用的油墨中含有鉛、鎘等有害金屬及甲苯、二甲苯、多氯聯苯等溶劑,會汙染食品,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威脅,油墨的印刷麵不得直接與食品接觸,在用印花玻璃紙包裝糖果時必須用內襯糯米紙,以免有害物遷移。
三、食品包裝用紙的衛生標準
我國食品包裝用紙的衛生標準提出食品包裝用紙的質地應光滑、無異味異臭、無熒光現象;印刷牢固、不脫落,並印在包裝紙的正麵,不與食品接觸。食品包裝紙在運輸、貯存時應注意保潔,防止汙染等問題。《食品包裝用原紙衛生標準》(GB 11680—1989)適用於直接接觸食品的各種原紙,包括食品包裝紙、糖果紙、冰棍紙等。
為規範食品用包裝紙的生產、流通安全,國家質檢總局規定從2009年9月1日起,蛋糕、雪糕、漢堡包、巧克力等食品的包裝紙以及一次性紙杯都必須加貼QS標誌才能生產、銷售和使用。2009年9月1日還未獲得日常食品用紙包裝、食品用紙容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一律不得生產該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銷售或經營活動中使用未獲得生產許可證的產品。新投產、新轉產食品用紙包裝、食品用紙容器的企業,須向企業所在的質監部門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