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節 複合包裝材料(1 / 1)

一、複合包裝材料的涵義

所謂複合材料,是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具有不同性能的物質結合在一起組成的材料。而複合包裝材料,是在微觀結構上遵循揚長避短的結合,發揮所組成物質的優點,擴大使用範圍、提高經濟效益,使之成為一種更實用、更完備的包裝材料。

食品工業上使用的複合包裝材料較多,有鋁箔/蠟/薄紙(用於口香糖包裝)、鋁箔/薄紙/蠟(用於巧克力包裝)、鋁箔/防油膠黏劑/羊皮紙(用於牛油、奶酪包裝)等。一般而言,複合包裝材料皆具有防水、抗油、耐熱等特性,其用途甚廣。大體上可用於:①固體食品,如方便麵、各種奶糖、麥片、巧克力、紫菜、茶葉、各類幹果(如葡萄幹)、膨化食品的包裝;②液體食品,如牛奶、甜酒、果汁、醬油、醋等包裝;③保鮮食品,用於生魚、鮮肉、禽蛋等的包裝。

二、複合包裝材料的要求

三、複合薄膜袋的材料及要求

四、毒性與人體健康的關係

複合薄膜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主要是黏合劑的使用。聚氨酯型黏合劑是較為常見的一種黏合劑,由於這種黏合劑含有甲苯二異氰酸酯(TDI),在加熱的情況下常會使其遷移至食品中並水解生成具有致癌性的2,4-氨基甲苯(TDA)而影響人的身體健康。

五、複合薄膜的衛生標準

複合薄膜袋表麵平整,無皺折,無孔隙,封邊良好。各層間應黏合牢固,不應有剝離現象。

《複合食品包裝袋衛生標準》(GB 9683—1988)適用於由紙、塑料薄膜或鋁箔經黏合劑(聚氨酯或改性聚丙烯)複合而成的食品包裝袋,包括蒸煮袋和普通複合袋。

食品包裝出現質量安全問題,印刷油墨是關鍵因素之一。《包裝用塑料複合膜、袋幹法複合、擠出複合標準》(GB/T 10004—2008),其中明確要求,溶劑殘留總量≤5.0mg/m2,苯類溶劑不得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