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2 / 2)

那麼怎樣才算“與眾不同”呢?

我比較看重的不同,首先是故事的不同,也就是故事的發生、發展、結束至少有一樣與眾不同;然後是主要人物的不同,也就是主要人物的性格和命運至少有一樣與眾不同。

2、還沒人寫過

不論多好的故事,如果已經有人寫過,我再寫就沒有意義了。

有人給了我一個婆媳矛盾的故事,是個很好的故事,很有可讀性,但因為六六已經寫過了一個《雙麵膠》,剛好就是一個農村婆婆和城市媳婦的故事,而且寫到了極點,最後那位媳婦被公婆和丈夫折磨死了,我再怎麼寫,也不可能寫得比這還聳人聽聞了(總不能把媳婦寫死兩次吧?),所以我不會寫此類故事。

當然有人會說,白血病不是也有人寫過了嗎?你怎麼還是寫了《山楂樹之戀》呢?

我說的“寫過”,指的是整個故事,從主題到情節再到主要人物,都被人在一個故事裏寫過,而不是故事裏的一個事件被寫過。如果一個事件被寫過,我就不能再寫,那我就沒東西可寫了。現在已經是公元2009年,世界上寫成的故事已經堆成了山,還有什麼單一的事件沒被人寫過呢?

不能因為都寫了白血病,就說兩個故事是相同的;也不能因為寫的是不同的病,就說兩個故事是不同的。白血病隻是故事裏的一個事件。這個事件在故事裏起什麼作用,人物是如何對待這個事件的,這些才是決定故事是否相同的根本因素。

如果因為有一個事件相同,就認為兩個故事相同,那我們可以說世界上很多故事都相同,因為它們都是寫愛情的。我們甚至可以說世界上所有的故事都相同,因為它們都是寫這個世界的,或者寫這個世界上的人幻想出來的世界的。

什麼樣的故事不適合我講呢?

1、我不喜歡的故事

比如有人給了我這樣一個故事:她懷孕的時候,她丈夫有了外遇,還公開跟那個外遇招搖過市,搞得人盡皆知,她一氣之下提出離婚,後來因為考慮到自己肚子裏的孩子,就改變了主意,接受了丈夫的道歉,沒有離婚。

她認為這個故事很值得我寫,寫出來可以讓大家向她學習,因為她覺得這是衡量一個母親是否愛孩子的標準。

像這樣的故事,就不適合我寫,因為我不喜歡。

還有一個故事,是一位網友推薦的,據說是他朋友的故事。他剛開始時問我“你寫不寫打工仔的故事?”,我說我寫故事不問出身,隻關心故事內容。然後他告訴我,這是他朋友發家的故事,他那個朋友出身貧寒,沒讀什麼書,後來在經濟大潮中白手起家,現在變成了百萬富翁,光宗耀祖,萬人羨慕。

像這樣的故事,我肯定也寫不好,因為我不喜歡。

2、我不熟悉的故事。

有的故事發生在我很不熟悉的環境中,比如目前國內高中生的生活,或者港澳台地區的豪門生活等。

我覺得這樣的故事不適合我寫,因為我對國內現在那些高中生一點也不了解,對港澳台地區的豪門生活更不熟悉。如果我要勉強講這樣的故事,也不是不行,我可以向故事提供人打聽,也可以閱讀這方麵的資料。我相信如果我打定主意要講,一定能比很多人都講得好,但我不想淘那個神,費那個力,所以還是選擇不講。

你的故事沒選上,不等於你的故事不值得寫,隻是不適合我寫而已。你可以開個博客,把自己的故事寫了貼在你的博客裏,然後告訴我你的博客地址,我會去那裏看。如果我覺得可以轉帖在艾園,我會通知你,得到你的同意之後,我會轉帖在艾園。

綜上所述,這個《竹馬青梅》應該是一個(在我看來)有點與眾不同的地方,(就我所知)別人還沒寫過,(對我來說)還比較喜歡,(個人認為)涉及到的場景比較熟悉的故事。

祝大家跟讀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