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南沿海的這些改變背後,是明朝人觀念的改變。早期的明朝人,對待商人基本是鄙視的,商人的地位比較低。國家的政策,一直是“農為本,商為末”。政府的財政收入來源,主要是農業稅。可是重商主義的思潮,在明朝中期就出現了。最著名的當屬明孝宗(1488—1505年在位)時期的名臣丘濬,他在其著作《大學衍義補》中提出了一個石破天驚的觀點:“食貨者,生民之根本也。”翻譯成白話就是:商業,是國民經濟的根本。而從明朝景泰(1450—1457年)年間開始,內閣大學士徐有貞就提出放鬆海禁。之後到明朝嘉靖年間,明朝的“海禁”政策時緊時鬆。總的趨勢,卻是越來越鬆。從事“私商”貿易的群體,從早期的商人、士紳、官員,到最後也有了底層的平民。當西方人不遠萬裏,冒著死亡的威脅尋找走向東方的航線時,大洋彼岸越來越多的中國人,也在嚐試著衝開沿海的屏障,走出一條新的生存道路。兩者的交彙之處,就是台灣。
說台灣是一個“交彙”,看看地圖就知道了。台灣島與大陸東南沿海隔海相望,一個島嶼足夠屏蔽中國東南五省。對於一心衝破海禁,走向遠洋的早期中國私商來說,台灣是他們的必經之地。對不遠萬裏開辟航路、一心敲開中國大門的西方殖民者而言,台灣,同樣是他們的第一站。一個要走出去,一個要打進來,兩股力量的碰撞,勢必發生激烈的化學反應。當西方殖民者來到中國沿海後,迅速爆發了倭寇之亂。
對於明朝時期的中國來說,倭寇不是個新鮮詞,早在元朝末年就有了。從明朝建國之後,一直都是小打小鬧,今天劫掠個州縣,明天打劫個村鎮。明朝雖然一直在“抗倭”,也不過是把他們當作土匪而已。然而,就是在西方殖民者到達東方後,倭寇變得不一樣了,變得更強大、破壞範圍更廣、破壞力更強。特別是在明朝嘉靖(1522年——1566年)年間,倭寇,成了一場波及整個東南沿海、持續四十多年的大禍害。之所以如此不一樣,是因為此倭寇非彼倭寇。
明朝初年的倭寇,雖然也間或有中國人參加,但主要成員基本都是日本人。但嘉靖時期的倭寇,卻有日本人、中國人、葡萄牙人,甚至還有東南亞人,成分五花八門。裝備更是鳥槍換炮,用上了當時連明朝正規軍都沒有的鳥銃和佛郎機炮。戰船也不是當年的小帆船,甚至有了比明朝水師更大型的武裝炮船。前後累積有數百股倭寇,大的團夥居然有上萬人。不同於早年倭寇打一槍換個地方、見了正規軍就跑,嘉靖年間的倭寇,很多時候把正規軍打得狂逃。比起普通的土匪來,這群怪胎可是難對付得多。
“怪胎”的產生,當然是拜日本所賜。此時,日本處於“戰國時代”,日本的“中央政府”早歇菜了,各路諸侯一邊搶地盤一邊跑到中國打劫,忙得不亦樂乎。倭寇的規模和數量,自然要大得多。但日本人隻是催化劑,根子卻還在中國自己這邊。這時期東南沿海走私猖獗,沿海各地私商林立,明王朝對“海禁”的打擊也日益嚴厲,甚至有了“舉家連坐”的法律。但打擊越嚴,反彈就越厲害。為牟巨利,一直在拚命衝破“海禁”的沿海私商們,早就結成團夥、組建武裝。這時候西方殖民者已經來到中國沿海。葡萄牙人從明朝正德年間開始,就屢次進犯東南沿海,一麵通過走私收購中國的貨物,一麵趁機大肆劫掠。這自然和私商們一拍即合。外加這時期倭寇猖獗,幾股勢力合流,也就有了“倭寇”這個怪胎。這時期的沿海私商們,幾乎都有自己的武裝團夥,遊走於明朝政府、西方殖民者和倭寇之間。大部分都是“有奶就是娘”,誰給好處多就和誰合作。於是從明朝嘉靖二年(1523年)開始,東南沿海的大規模暴亂就越演越烈,大批人口被擄掠,無數村鎮化成灰燼。海防廢弛的明朝沿海軍隊屢屢潰不成軍,中國東南沿海遭遇一場空前的災難。
這場持續幾十年的災難,為曆史留下了諸多記憶:慘無人道的倭寇暴行,明王朝的抗倭戰爭,戚家軍、俞家軍蕩氣回腸的戰鬥。然而對於災難中遭受荼毒甚深的台灣島來說,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卻促成了台灣島命運的改變。
“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林道乾寇亂邊海,都督俞大猷逐道乾於台,因設巡檢守之。”也就是說,在這一年,一個叫林道乾的海盜騷擾沿海,被當時的福建都督俞大猷驅逐出台灣,明朝遂重新設立澎湖巡檢司,加強防衛。從明朝洪武年間開始廢止近二百年的澎湖巡檢司,就這樣恢複了。
這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後來證明,成了一件影響明末清初台灣命運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