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把忽悠進行到底,每次開會,荷蘭人都煞費苦心。屆時荷蘭駐台灣的所有高級長官都要參加,總督還要發表熱情洋溢的講話,很高規格。更會不辭辛苦,到村落裏深入群眾,拉著老幼婦孺的手噓寒問暖,很親民。另外到會的各部落首領,還將得到由荷蘭駐台灣總督親自頒發的銀冠權杖,確認其部落首領地位,很隆重。
這麼煞費苦心的會,自然不會隻務虛。荷蘭人也有務實的,每次會議的一個重要議題,就是催繳稅款,宣傳納稅光榮,逃稅可恥,誰家欠了稅的,要一一通報批評,外帶恐嚇威脅,說點兒再不交稅就把你咋樣之類的話。順便也要顯擺一下。會議期間士兵荷槍實彈環列,領導視察的時候威風凜凜地跟在後麵,以展示荷蘭帝國的強大。最後總結會議中心思想,大體都是荷蘭至高無上,效忠荷蘭光榮啥的,每年也都不帶重樣的。
饒是荷蘭人如此煞費苦心,可日久天長,該“忽悠大會”的尷尬事始終不斷。比如有一次舉行的基隆地區的大會,會議還沒開,負責傳達領導精神的翻譯官就讓人宰了。語言不通可是麻煩事,但荷蘭人真能湊合,領導照常講話,觀眾照常聽。還有好幾次召開的南方集會,會議開了沒一半,就有人試圖暗殺荷蘭長官,雖說最後未遂被逮,但大會也給攪黃了。一開始,台灣總督去開會,還都是穿便裝,帶兩個衛兵在身邊,到後來,都要穿厚厚的鐵甲,身邊站一排衛兵。最讓荷蘭人尷尬的是,第一屆地方集會的時候,到會的部落有二百多家,覆蓋台灣少數民族人口高達六萬。僅僅是十年後的清朝順治十一年(1654年),荷蘭人控製下的少數民族部落就銳減到了一百六十家,人口四萬人。“銳減”的原因,一是常年的反抗,造成許多地處偏僻的部落逐漸脫離了荷蘭人控製;二是荷蘭人對台灣同胞一次次殘暴的大屠殺,使得少數民族人口減少。煞費苦心的“忽悠大會”背後,是荷蘭人殘暴的殖民統治。
對台灣少數民族,荷蘭人“翻臉”比較快。而對台灣島上屯墾的漢族人,荷蘭人“翻臉”的速度卻比較慢。畢竟荷蘭人欺軟怕硬,漢人不那麼好欺負,更何況他們大都是鄭芝龍從沿海各省招募來的流民。對他們,荷蘭人從一開始就忌憚萬分。天啟四年(1624年)登島的荷蘭人,總數不過二百多人,而島上墾荒的漢族百姓,卻已經有了數千人。所以一開始荷蘭人也是夾著尾巴做人。顏思齊說讓他們交稅,他們連價都不還。後來鄭芝龍接班後,勢力迅速膨脹,在台的漢人也有了保護傘,和荷蘭人之間基本是鄰居關係。荷蘭人修築的赤坎、熱蘭遮等城池,也都有專門供中國人居住的華人區。從天啟年間至崇禎年間,大陸百姓移民台灣有一個高潮期。按照荷蘭殖民者當時的統計,在鄭芝龍接受“招安”前後,當時平均每年往返於兩岸之間的船隻,多達一千多艘,在兩岸之間往返的漢族移民,總數也超過萬人。在當時的沿海老百姓看來,去台灣墾荒,就跟農民進縣城打工一樣,分分鍾的事情。到了明朝滅亡的崇禎十七年(1644年)後,無休止的戰火更讓大量沿海百姓拋家舍業,遠奔台灣。清朝順治五年(1648年),當時荷蘭台灣總督歐沃德估算,台灣墾荒漢人的總數已經超過了兩萬。
大量沿海人口的進入,對台灣島的經濟結構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早在崇禎六年(1633年)的時候,從大陸來台墾荒的漢人,就把甘蔗帶到了台灣。這個後來成為台灣支柱產業的農作物,從此開始在寶島生根。更重要的影響就是牛耕的推廣。到了崇禎十三年(1640年)的時候,整個台灣島的耕牛總數已經超過了一千頭,大部分都是墾荒百姓用船從大陸運來。晚明時期的台灣農業,以水稻和蔗糖為主,輔以煙草、大麻、生薑、棉花等經濟作物。耕地的總田畝數也滾雪球般上升,到了鄭成功收複台灣前的清朝順治十七年(1660年),台灣的耕地總量已經超過了一萬三千公頃。昔日的蠻荒不毛之地,而今已是良田萬頃、欣欣向榮的世界。
在荷蘭人眼中,這是一塊流著油的肥肉。
在早期墾荒台灣的百姓眼裏,荷蘭人是商業合作夥伴,是來台灣闖世界的行商。但是荷蘭人卻不想和你做夥伴,他要做主子,把你當奴隸。在台漢人人數的增長,讓曆屆荷蘭駐台灣總督既喜且憂,喜的是人口帶來財富,憂的是漢人人口增長太快,恐怕不好控製。所以台灣墾荒人口的增加,向來都是台灣總督朝東印度公司要兵、要預算的借口。
其實即使在鄭芝龍接受明王朝“招安”返回福建後,他和在台灣島墾荒的居民之間,聯係也一度很密切。一直到他兒子鄭成功的時候,還依然在向許多台灣村落征收租稅。當時荷蘭人曾和鄭成功交涉,鄭成功反駁說,這是從他父親那時候就定下的傳統。但不爭的事實是,從返回大陸後,鄭芝龍在台灣本島的勢力,一步步被荷蘭人所侵占,甚至他在台灣的部下,也大多離散。
荷蘭人最早開始對漢人下手,是在顏思齊死後。當時他們力量弱小,隻是在鹿耳門周圍的港口征收過往船舶稅,對在島內墾荒的漢人還不敢下手。崇禎元年(1628年)鄭芝龍離台後,帶走了島上的大部分武裝力量,滯留在島上的,大多是老實巴交的屯墾百姓,荷蘭人也就放心大膽地“翻臉”了。次年3月,荷蘭人首先頒布法令,向島上的漢人征收十分之一的酒稅。崇禎三年(1630年)又出台了人頭稅,這是荷蘭人控製台灣島漢人的主要手段。最早的稅賦並不高,但是按照規定,島上的漢人每三個月要到熱蘭遮城領取稅單,登記戶口。台灣島的漢族百姓,漸漸被納入荷蘭人的控製之下。
荷蘭人對漢人變本加厲的壓榨,是從崇禎八年(1635年)大規模征服少數民族部落的戰爭開始的。隨著大批少數民族部落被荷蘭人征服,島上屯墾的漢人被荷蘭人包圍了。因為少數民族部落大多在山區,而漢人屯墾區卻多在平原,外加荷蘭人不斷修築碉堡工事,本來就失去靠山的島上屯墾漢人,也就變成了砧板上待宰割的肉。
身為“刀俎”,在宰割漢人方麵,荷蘭人當然是不會客氣的,從崇禎八年(1635年)開始,各種針對漢人的法令就不斷出台。就以最簡單的走路來說,漢人經過少數民族的村落、山川,都要向荷蘭當局繳納“過路費”。崇禎八年(1635年)四月,荷蘭人規定,漢人不能私售鹿皮,隻能賣給荷蘭當局。兩年後又規定,漢人在熱蘭遮、赤坎等地區買房賣房,都要繳納十分之一的稅款。崇禎十二年(1639年)開始,漢人買鹽要交稅,種植甘蔗不許私自出售,隻能以低價賣給荷蘭當局,以方便荷蘭人製作白糖牟取暴利。崇禎十七年(1644年)開始,漢人購買糖、蠟燭、煙草、魚,甚至過年殺豬、冬天取暖,都要按照貨物交稅。按照荷蘭當局的人口統計,從明朝崇禎十二年(1639年)到清朝順治十一年(1654年),台灣本島的漢族人口大約增長了百分之八十七,但是繳納的賦稅,卻增長了十五點八倍,可謂竭澤而漁。用當時一位東印度公司高級職員的話說:“我們簡直想不出,還有什麼辦法可以從中國人手裏拿到錢。”
“宰”得如此狠,漢人的社會地位自然低。隨著鄭芝龍遠走福建,對台灣島越發鞭長莫及,荷蘭當局對華人的歧視政策,也就越發明目張膽了。早在料羅灣海戰後,為防止台灣島上的漢人與鄭芝龍有聯絡,荷蘭當局於崇禎五年(1632年)出台禁令,禁止漢人擁有武器。如果違反,輕者坐牢,重者甚至要槍斃。荷蘭駐軍有敢擅自賣武器給漢人者,也一律處以死刑。甚至連外地的漢人乘船至台,登島後第一件事也是交出武器。荷蘭人在台灣做的另一件惡劣的事,就是挑撥惡化台灣島上漢族與少數民族之間的關係。以荷蘭人針對少數民族部落辦的“忽悠大會”來說,每次會議的主題之一,就是詆毀醜化漢人。每次集會上,荷蘭的地方長官隻要說到漢人,往往在少數民族酋長麵前宣傳漢人是“卑鄙、懶惰、下流無恥的強盜”。長期的“醜化教育”,也加劇了少數民族與漢族之間的隔閡。除了嚴加防範外,荷蘭人更推出“種族隔離製度”,從崇禎十三年(1640年)起規定,不許漢人在少數民族的聚居區建房子,更不許未經許可而擅自和少數民族接觸和貿易。他們甚至在少數民族村落中懸賞,凡是抓住擅自進入少數民族村落的漢人,每抓住一個,可以獲得五裏爾(荷蘭貨幣)的賞錢。在荷蘭人建造的熱蘭遮、赤坎兩城,更出台了“宵禁令”,晚上九點鍾以後,漢人在城裏沒打燈籠,就不許穿過六個房屋以上的距離,違者罰款。如果是一群漢人走路,則隻允許提一個燈籠,違者也罰款。而如果一個漢人提著燈籠走路,不小心走到了熱蘭遮城盡頭的房子邊,還是要罰款。如上種種,簡直把漢人變成二等公民。
少數民族淪為了順民,漢族淪為了二等公民,與鄭芝龍爭奪東亞海權失敗的荷蘭人,就這樣關起門來在台灣做老大了。在兩次與鄭芝龍交鋒失敗後,荷蘭隨即改變了在東亞的政策,加大了對台灣島的投入,並驅逐西班牙人出台灣。他們在台灣的兵力,也逐漸增加到了兩千人的規模。按照後來台灣最後一任總督揆一在《被貽誤的台灣》裏的說法,荷蘭應該把台灣變成“東亞海洋上不沉的橋頭堡”。而對於誌在拓展海洋的荷蘭人來說,這個橋頭堡對著的地方,仍然還是充滿財富的中國海。
而這時候的中國,明王朝已然到了末世,內有李自成作亂,外有清軍叩關,對台灣島的事情肯定顧不上了。唯一能顧得上台灣的,也隻有身為福建總兵的鄭芝龍。以他當時稱霸東亞海域的力量,收複台灣是很有把握的。當時鄭芝龍的部將,也有人勸鄭芝龍重新拓展台灣,趕走荷蘭人,可他偏偏沒這個興趣,他是個商人,一切“工作重心”就是賺錢,至於國家領土主權之類的事,在他腦袋裏是沒概念的。於鄭芝龍而言,確保東南沿海航路的暢通,保證每年源源不斷的經濟收益,才是最重要的。正淪為荷蘭人“橋頭堡”的台灣,萬千百姓正在做亡國奴。朝廷不管,鄭芝龍不管,還有誰能管?
“管”台灣的人,其實早已出現了。明朝天啟四年(1624年)八月二十七日,日本平戶千裏濱海灘,一位孕婦在散步時忽然腹中劇烈疼痛。急中生智下,她慌忙倚住身邊一塊平坦巨石,幾番掙紮,一個嬰兒終於呱呱墜地。
這個孩子從出生開始,就似乎與台灣有莫大的淵源,就在他降生的同時,他的父親正在平戶四處奔走,跟隨顏思齊密謀那件後來險些顛覆日本曆史的大事。在他降生一個月後,父親因為事敗避禍,跟隨顏思齊遠走台灣,成為十七世紀台灣第一代拓荒者。而就在千裏之外的澎湖水域,明軍與荷蘭人的澎湖爭奪戰,正打得炮聲隆隆……
在他降生兩個月後,宋克率領的荷蘭船隊登陸鹿耳門,從此開始了荷蘭人對台灣島的殖民統治。在他降生三十八年後,他親自率領一支艦隊劈波斬浪,東征寶島,將淪陷已久的台灣島重新收回祖國的懷抱。三十八歲,是台灣淪入荷蘭統治的時長,卻也是他整整一生。
為台灣而生,為台灣而逝,似乎是這個孩子一生的宿命。
他的父親,叫鄭芝龍。這個孩子,就是後來大名鼎鼎的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