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揮師東進:明末清初的收台戰爭
崇禎之死,表麵看是一個軍事問題,對內打不過李自成、張獻忠的農民軍,對外打不過關外的八旗鐵騎。但從另一個層麵上看卻是一個經濟問題:國家每年軍費開支激增,外加貪汙腐敗,掙的沒有花的多。好比一家公司連年財政虧空一樣,破產完蛋是遲早的事。可是,為什麼以當時中國每年吸收世界三分之一白銀的外貿能力,仍然不能改變國家的財政窘境?原因很簡單,明朝政府自始至終隻是開了半扇門。麵對已經進入大航海時代的世界,國家的政治經濟體製和蓬勃發展的工商業嚴重脫節。就以稅收來說,國家的主要財政收入還是來自於農業稅,工商業占的份額很少,海外貿易占的份額更少。沿海海商每年繳納的稅款,僅僅占每年國家財政收入的百分之一左右。至於每年“吸泵”一樣瘋狂湧入的白銀,那更是明王朝自食其果了。在對外貿易方麵,明王朝習慣於嚴加防範、百般限製,這筆生意不讓做,那筆生意不讓來。可賺錢的事情誰不想幹,到最後你想限製也限製不住,人家賺了錢,憑什麼要交給你?典型如鄭芝龍,他做買賣收保護費賺了錢,除去給各級官員送好處,交給國家的寥寥無幾。
鄭芝龍和他的鄭氏海商家族,雖然在此時已經是明朝的“朝廷命官”,是福建當地的望族,但說到底還是被招安的海寇,他的貿易利潤完全屬於他的家族,他跟國家之間完全就是相互利用的關係。
老舍說過:國家這東西,你原先就知道他是個詞,可真到沒了的時候,你才知道他和你連得是那麼緊,就和皮跟肉似的。撕裂皮肉的劇痛很快地降臨在鄭芝龍家族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