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勞工一起上街購物。

我和勞工一起買東西,不說百年一遇吧,也算十年一遇。勞工拒絕陪我逛街,覺得漫無目的地穿過一家家商店,買回一堆沒用的東西是很愚蠢的行為,又浪費時間。早在十幾年前我們剛認識的時候,每次逛街都以吵架回家互不理睬而告終。

久而久之,我拒絕與勞工同出。

昨天同出是勞工盛邀我的,因為他要換個新手機。以前的PLAN到期了,又可以免費或低價重新再拿一個。

我本該拒絕的,因為天有異象警示,出門換鞋的一刻突降暴雨。

到了一家店裏,我忙著比較性能價格,並請求店員出示樣品。一扭頭,勞工不見了。手裏拿著樣品到處尋找。臨近聖誕節,MALL裏都是人。服務員也跟我跑,生怕我把她的手機給出跑了。

結果,在門口揪住那個煙鬼,吞雲吐霧中。我生氣了,·了張陰沉的臉給他看。他再笑著問我選到什麼了,不理他。他拖著我進店張望一番說,不在這家店買,品種太少,店小。

路過裕華國貨,按慣例買了大包小袋,繼續前行。

來到勞工要求的另一家總店,裏麵人山人海,·身都難。我生完孩子腳驟長兩碼,塞在以前的鞋裏走路生疼,又舍不得再去買雙新的,因為幻想著不久的將來萬一腳縮回去了,這雙鞋就浪費了。穿著小鞋的我在熙熙攘攘的人群裏煩躁。

“我想吃塊蛋糕。”跟勞工要求。我餓了。

“去吧!”

“算了,不去了。已經很胖了。”

“沒關係,偶爾為之。”

“爽一下的後果是痛苦很久。好像不值得。”

“哎呀,一塊蛋糕而已,反正你已經嫁了。”

“嫁了就可以不要形象了嗎?萬一以後再嫁呢?”

“你索性吃到頂,徹底斷了念頭不好嗎?”

“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我不能相信你今天的承諾。還是不吃了。”

過了半小時,又問:“可以吃塊蛋糕嗎?”

“可以啊!我一直說可以。”

“會長胖。”

“快去!等下排隊排到了就麻煩了。還有兩個號。”

時不我待,來不及思想鬥爭了,我抓著包就往樓上的SECRETRECIPE跑。在吃與不吃的鬥爭中,我從來都是向胃口投降的。胃口像個不懂事的孩子,對自己的要求不屈不撓。而我開始一有吃點什麼的想法,就一門心思鑽裏頭,拔不出來,連別人跟我說什麼都聽不見了。

打包了蛋糕,匆匆下樓到手機店,已經輪到勞工了。我挑選MOTOROLAV3,一個很秀氣很薄的金屬外觀手機,才180塊。勞工不肯,堅持要個免費的。“手機不就是打電話嗎?頂多發個短信,不需要MP3和照相機,那個我們都有功能好的了。”正談著,內急,我說,我要去廁所。勞工說,去吧!把手裏的蛋糕放下,直奔二樓。

廁所裏大排長龍,等我出來再回手機店,勞工又消失了。打電話聯係,又在外頭抽煙了。腳邊放了一堆戰利品,多出個手機的袋子。

“我的蛋糕呢?”

“沒見啊!”

“我廁所前放在你身邊的。”

“不知道啊!你沒給我啊!”

“你除了抽煙,還知道什麼?!”我開始發飆,“進去找!”

勞工看我火了,轉身跑到擁擠的店裏搜一圈。空手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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