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第四者 (3)(3 / 3)

晚上,陳漢雄和江濤、白雪聚在一起,他們對王金被殺、薑誌成被害案。想到那把大搬手,陳漢雄說:“我看那個肇事司機不是第三者。”

“隊長,如果將那起交通肇事案連到王金的案件上,他就是第三者。薑誌成夜裏到王金的保健品商店去搶劫,也許是為了找貨品,但沒找到,而殺死王金,搶走他家的現金和他想用的血壓計等。這個案子中王金是第一者,他就是第二者,而撞死薑誌成的人就第三者。”江濤說。

“如果薑誌成不是車撞死的,而是有人用大搬手擊打頭部打死後,將他移屍到後來的交通肇事現場,他死後又被夜裏行駛的車壓了一下,那麼誰是第三者呀?”

“那麼這個持大搬手的人就是第三者,但這不可能。薑誌成是被車撞死的呀?”江濤說。

“原我也這麼想。但薑誌成頭部的傷是很奇怪的,一個正常行走的人,要說先撞了他的腿或腰都可以,怎麼車一下子就撞在他頭頂了?”

“那輛車可是半截美貨車呀,車前麵是很高的。”

“我看了那輛車,要是撞到頭,車的前麵擋風玻璃還會完好無缺嗎?”

“這……”

“我認為,薑誌成的死是,是在保健品商店被人用大搬手擊打頭部而死。然後移屍到那江槐路。凶手,一定是用交通工具將屍體運到那個現場的。這讓我想到這個大搬手如果沒有扔掉,假設佟興海是那個凶手,這把搬手有可能在他的車中或車的後備箱裏。”陳漢雄說。

“江濤,我認為陳隊長說的有一定道理。那個交通現場我們都看了,而且死者頭頂的傷不合乎車撞情景。這麼看,那個司機隻是個替罪羊,真正的凶手我們忽視掉了。”白雪說。

“還有一點,王金是被刀紮死的,而那把手握在薑誌成手中。如果王金真是他殺的,他已逃離現場到另一條街上,在沒有人追趕的情況下,他有必要還握著那把殺人的刀嗎?

還有車已將他頭部撞成顱骨破碎,他還能手攥著那把刀嗎?我看是他死後,有人將刀後握在他手中的。這樣看,殺死王金的並不是薑誌成,也是那個出現在保健品商店的第三者。”陳漢雄堅定地說。

“這樣看,我們必須找到那把大搬手了?”

“是的。除此,我們還要做歌舞廳常與佟興海在一起的幾個歌女的工作,從她們那裏想辦法獲得他的販毒證據。”

“隊長,這項工作你交給我吧,我想想辦法。那天舞廳,我發現其中一個叫小春的歌女我認識,但她沒有注意到我。我想辦法從她那裏打開缺口。但需要江濤配合。”

“好。就這樣辦,但要注意安全,更不能打草驚蛇。”

“是。”

事情似乎進行的很順利,在第二天晚上,白雪和江濤化裝成顧客混入了霓虹晚霞歌舞廳。他們要了一個包間,江濤說還有一位男士要來歌舞廳,但缺名女伴,於是他特意點了一個叫小春的歌手名,還好。小春正好在歌舞廳中。當她來到江濤的包房中時,認出了白雪。原來她是白雪中學同學的妹子,而且這名同學和她的關係非常好,她的妹子小春那時對白雪也特別親近。

尋找機會,白雪向小春公開了自己和江濤的身份,並說了來找她的目的。小春流下了眼淚。她說,她也不願在這亂哄哄的地方,可因父親有病,姐姐高中沒讀完便在家務農了,小春中學剛好畢業,就再沒有考高中。

為給父親治病,她全都在外打工,但父親的病仍然沒有治好,去年去世了,而且欠了一大堆外債。姐姐去年嫁人了,她在家中無事可幹,便到城內打工,由於喜愛唱歌,便在歌廳當起了陪舞伴唱。

她與經常來這個舞廳的佟興海,人稱“大款瘦哥”的人很熟悉,並也陪過他的舞伴過他的唱。這個人很講究,每次給小費都比別人多,而且出手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