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林適一一個人的曆史,宛若一部80年代青春縮影版電影,他那是那個年代的時髦青年,他是最入時代主流的男人,考大學、交漂亮女友、跳舞、做記者、出入豪華場所、拿紅包、使用BB機,這些都是在別人還沒有資格,或者說還沒來得及做的時候,他就開始做了。
林適一一天到晚背著個方方正正的大記者包,風風火火,從這個酒店出來,轉身進了另一家酒店,酒店裏幽幽的光線讓他產生了一種錯覺,仿佛進入了兒時的夢境,那光線既幽暗又明亮,他走在酒店中的那道戶外回廊裏,抬眼可以看見外麵深藍色的天空,星星是若有若無的,酒店回廊裏的燈,一盞緊挨著一盞,比星星要近,回廊裏那種色調是林適一喜歡的,他正微醺般晃晃悠悠走在鵝黃色的光線裏,迎麵走過來一個女人,她像是從畫卷裏走出來的人物,穿一件米色素花的針織衫,和同色係的一條長裙,搖曳著從回廊深處走出來,她的領口微露著一截雪白的脖子,給林適一留下了極深的印象。
他們麵對麵走過去,都對對方有了印象。不約而同回頭看時,都看到了對方的眼睛,他們同時想要開口說話,卻很快欲言又止,他們同時停下腳步,轉過身眼睛對著眼睛,看了很久。
——你是一哥吧?
——是啊,你怎麼知道的?
那米色女子莞爾一笑,說道:“一哥嘛,大名鼎鼎,誰不知道啊。”
一哥“哈”地一聲笑,露出一排白牙,魅力無比。在女人眼裏,他真是風流倜儻的男人,但一哥並不知道在對麵女人眼中自己的魅力,他既瀟灑,又略帶拙樸,衣服穿得極有品味,他有一種生與俱來的藝術氣質,買什麼穿什麼幾乎不用考慮,看一眼就知道,就連對穿衣打扮頗為挑剔的雪兒,也經常誇讚自己的丈夫,說他是天生的衣服架子,穿什麼都好看。一哥就趁機挑挑眉毛、聳聳肩,一副可愛的大男孩模樣。
一哥隻有在老婆麵前表現得有點孩子氣,在外人麵前更多的是表現他的男子氣,特別是在陌生女人麵前,他顯得相當成熟自信。米色女人忽然伸出手來給一哥握,她說:“你好!我是和珍珠,你大概聽說過我吧?”
一哥說:“啊,原來你就是和珍珠啊,大名鼎鼎的女作家,誰敢沒聽說過?隻是我沒想到,你長得這麼漂亮。”
和珍珠眼睛笑笑的,裏麵滿是甜美意味。她說:“一哥好會說話呀!晚上有舞會,早就聽說你舞跳得不錯,不如晚上一起來吧。”一哥一聽跳舞,立刻腳趾癢癢,連聲說“好啊好啊”,又問:“你最近又寫什麼新書了?”
和珍珠說:“你這是采訪嗎?”
一哥說:“就算是吧?”
和珍珠眉毛一挑,聲音甜甜地說:“那就,聊聊?”
“聊聊?”
“聊聊就聊聊。”
於是,他們默契一笑,然後並肩而行。空氣中彌漫著春天獨有的氣息,他倆在半露天的回廊裏慢慢往前走著,回廊裏的燈忽明忽暗地照著他們的臉,他們都很驚訝,就在一分鍾之前他倆還是陌生人,可現在這麼並肩走著、聊著,就仿佛認識了有一百年了——仿佛他們從來就是認識的,隻是有一段短暫的分離,現在重又聚到一起了。
晚上的舞會上,出現了一對優雅男女,他們跳著別人不會的舞步,輕微搖擺,醉迷在節奏裏。燈火輝煌的大廳,燈光漸漸暗了,一個西服革履的男人走上小舞台,有一束光照在他臉上,林適一沒有認出他是誰。
“女士們、先生們,”他說,“今天是一個好日子,什麼樣的好日子呢——”林適一在底下小聲對舞伴和珍珠說:“典型的貧嘴瓜舌。”然後,他們看到粉紅色的燈光底下,走出一個笑盈盈的女孩子。她穿著一件粉紅色帶羽毛的短袖針織衫,下麵是一條皮革紋樣的短裙。
“皮草格格!”
和珍珠依偎在林適一身邊,因為剛才在跳舞,舞曲突然被截斷,所以這個姿勢就保持下來。她說的“皮草格格”指的是台中央的那女孩。林適一曾經聽說過“皮草格格”這個名字,她差不多是和和珍珠同時進入文壇的,名氣也差不多大,聽說她倆關係不錯,一哥就扭臉問珍珠:“你們倆是好朋友吧?”
“關係還可以吧。”
“什麼叫還可以呀?”
和珍珠迷人一笑,說道:“喜歡上她了吧?”
“不,我喜歡的是另一個。”一哥假裝一本正經地說。
和珍珠顯然聽懂了她的話,小聲嘀咕了一聲“討厭”。說是“討厭”其實心裏還是喜歡,女人嘴上的話和心裏想的常常是相反的,她們說不想幹什麼,其實心裏常常是想的。比如她們常常愛說“反正我不理你了”,其實她們心裏是要理你的,要不不是這種語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