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天瑜、何曉明、周積明合著。其中主筆和統稿是馮天瑜。共95萬字,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1994年已是第四次印刷,我得到的是馮親筆題贈的精裝本。
我早就注意到馮這個人了。他和我同齡,但著述“大”且“多”,十分驚人。他在哲學和思想方麵,早已把整個“中國”讀深讀透。我王動寫信給他,寄上自己的書。承他不棄,也回贈了一些著作。這本《中華文化史》就是其中之一。因為是精裝,所以它從武漢寄到了北京,全身反倒傷痕累累。我掂在手裏,依然感到分量之重和情義之深是無法承受的。
我平時把自己的時間切割為三等分——三分之一寫書,三分之一寫(散碎之)稿,三分之一讀書——其中大多是“讀了就要(有)用”的書。您說,這本95萬字的巨著,叫我如何處置?我估計,即使我兩三個星期一篇東西也不寫,也未必能把此書讀完。即使讀完——貪多嚼不爛,又能夠記住多少?即使記住一些結構和篇目的名稱,對我自己又有何用?說到“用”,我的確是很計較這一點的,因為某大出版社約我寫《京劇與中國文化》這樣的大題目,我腦子裏就動了小算盤——機會難得,能夠在大出版社出這樣題目的書,確是一生榮幸。但也有難度,為了克服困難,我正好趁機先認真學一學中國(傳統)文化。如果先學個差不多,再聯係我知道的實際,兩方麵一“碰”。估計這書就好寫了。所以我在那段時間,很注意搜集有“中國文化”字樣的書。如果是短些的,找到了當時就讀;如果是長篇大論,就收集來先存好,以後有時間再係統讀。
哪兒去找能夠係統讀書的時間呢?
也巧,就在我收到贈書的那年五月,我被廣播電視部委任為當年的電視星光獎終評的評委。以往,我參加過好幾次類似的評獎,都參加的是初評。這次參與終評,說明人家看得起,也是一種榮譽性質的資曆。而這次的星光獎,性質是政府獎,評委多是政府官員,真想不通把我擱進去幹什麼?
我就帶著這本沉甸甸的書去評獎了。因為我知道,並且也看到。主體評委都很忙,多不能從頭堅持到底,經常回到機關處理份兒的工作。他們大多能“屁股冒煙兒”——有自己的車接送,隻我一個人是“白丁”,是“打的”憑票報銷的。但也有個好處,就是每個評委一間房,各不相擾。這“一間房”是最起碼的,官員評委還要按照級別之分,還有是否帶沙發、是否裏外間、是否每天向房裏送水果之分。作為我,能有獨立的一間,能夠每天想睡就睡和想起就起,能夠化整為零去“啃”這本大部頭,就心滿意足了。
於是,我就每天晚睡卻又早起,最終抽暇擠空讀完了這本書,從第一頁開始,我就用紅筆在重要的句子下麵劃了杠,一直劃到最後一頁。等看完一遍之後,又把自認為重要的篇章看了第二遍。最終看完之後,我也隻能望洋興歎了,且不說它的正文,且翻閱一下它在篇末的引文出處,我就累得不行。這種寫法,需要作者“硬”起頭皮讀多少大部頭的學術著作(包括外文著述)!何況,他還得隨時寫筆記、做卡片!